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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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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老子与老子注我(九)
« 于: 2012-02-17 23:40:45 »
 我注老子与老子注我(九)
1973年长沙马王堆3号汉墓出土甲乙两本帛书《老子》,是西汉初年的版本,《德经》在《道经》之前。现在可见的最早版本,是1993年在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老子》,版本最为原始、古朴。这一考古实物告诉我们,我们今天普遍看到的版本,是经汉代以后的人编撰过的。我在前面说过,当初老子是刻写在竹简或木简上的,而且一片上的文字,不能多,所要表达的思想,既要简洁又要完整。然后将一片一片的竹简或木简用牛筋绳串起来,成为一捆一捆的“书”。而繁体字的“书”就十分形象地表明,是刻写在竹简或木简上的话(下面是个“曰”字,不是“日”)。如此,才有了孔子反复读《易》,“纬编三断”(串竹简或木简的牛筋绳都断了三次)的说法。
所以,我们完全可以断定,现在所看到的《道德经》,是经后人按照自己的意思编辑了的老子五千言。
这里有很重要的信息透出,西汉初年的版本,是《德经》在前,《道经》在后。如此全书就该以“德道”命名。那么,我说的“德者得也”,“道者,途径、方法也”,就是老子最初写作五千言的真实思想。老子写作五千言的目的,就是要人“得其所应得”,且无论求名还是逐利,都应“取之有道”。现在我们看到《老子》一书的编辑顺序,当是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当时学者为了适应、甚至迎合统治者需要,将原来的“道”经放到前面,“德”经放到后面,对老子的叙说顺序来了个迎合时尚需要的编辑。反正那些竹简或木简,上面也没有明确的编号顺序。从而书名也就从《德(得)道(到)》经变成了《道德经》。如此一改,书名就符合了推行儒家伦理道德、强调礼制的现实政治要求。再经过长期历史长河的洗涮,后来沉浸在孔孟礼教教育中长大的人一看《道德经》三字,就会和主流政治推行的社会伦理道德自然地联系了起来。
其实,就以现在通行版本的编辑而言,把书分为上篇《道经》三十七章,下篇《德经》四十四章,也是十分勉强的。因为在德经中有很多章,依然是在继续阐述道。通观老子五千言,老子就是在讲人,特别是社会管理者,该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方法得自己所想得、所应得的东东。所以,我们才会发现在《德》篇中有“道”的内容,在《道》篇中有“德”的内容。因此,我在这里明确地说,老子五千言的八十一章,其实就是老子写的随笔。是老子阐述人,特别是社会管理者,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方法,才能公平合理,稳妥安全地得到自己所应得的东东的随笔!
                            2012年2月17日星期五于三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