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我注老子与老子注我(五)  (阅读 5972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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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注老子与老子注我(五)
« 于: 2012-02-15 10:19:00 »
 我注老子与老子注我(五)
现在我们可以来探讨法治和礼治在中国社会的政治实践,为什么都是失败的这一问题了。
一个最根本的原因,是法家和儒家,对人性本质的认知,都犯了各执一端以偏概全的失误。
他们忽略了人类自然发生的特点。我们最为熟悉的动物莫过于狗。请大家想想,狗这种动物除了有忠于主人这种个性外,在体型、皮毛、脾性上有多少差异。同理,人类除了儒家说的食、色,是人之共性外,在体型、肤色、心性上还有多少差异。
就目前所知的,人类在肤色上的确可以分出五色。有人就从这里开始惊叹阴阳五行对事物概括的神奇:
第一,   人类的确可以分为阴(女)阳(男)两大类。
第二,   从肤色上的确可以把人类分为五色:
1.   白色人种(金)——欧美民族大多为白色人种。
2.   黄色人种(土)——以汉民族为代表的黄色人种。
3.   黑色人种(水)——以非洲民族为代表的黑色人种、
4.   红色人种(火)——以印第安人为代表的红色人种。
5.   青色人种(木)——介于白色和黑色之间的青色人种。散见于我们的现实生活中。
在《黄帝内经》中,早把人从形体上、肤色上、声音上按五行进行了分类。这里不必细说,因为这种外在的差异,还不足以说明法家或者儒家对人性认知的偏颇。我现在要从人的心性上,根据我的论命实践,印证人性具有多元化这样一个观点。
在命学理论中,大家最为熟悉的是格局论——把不同人出生的干支组合按正官格、偏官格、正财格、偏财格、正印格、偏印格、食神格、伤官格、建禄格、阳刃格。分为十个大类。大家只集中精力去思考如何从这里去破解命运之谜。忽略了这个大的分类,已经是对人的心性差异所做的最为粗疏划分:
符合正官格的人,有一个心性守正的基本特征。
符合偏官格的人,有一个心性叛逆的基本特征。
符合正财格的人,有一个心性节约的基本特征。
符合偏财格的人,有一个心性慷慨的基本特征。
符合正印格的人,有一个心性善良的基本特征。
符合偏印格的人,有一个心性多谋的基本特征。
符合食神格的人,有一个心性内敛的基本特征。
符合伤官格的人,有一个心性自由的基本特征。
符合建禄格的人,有一个心性乐观的基本特征。
符合阳刃格的人,有一个心性残忍的基本特征。
在现实生活中要找到如此标准格局的人,不会超过20%,还有更多的是过与不及,是格局的相混、交叉、以及从格的出现。通过以出生日为中心结合年、月、时的演绎,干支符号学告诉我们,人可以分为51万4千多种。这50多万种人的心性还会随着他们所走的大运、流年,出现波浪形的变化。就以前面说的阳刃格的人具有心性残忍的基本特征来说,具体到实际中,我们也会看到,其残忍的表现也是有条件的,在这种人面前,自然是“逆我者亡”,但也还有“顺我者昌”的另一面。
所以,面对如此复杂的人性,我们却用一个划一的人性理论去设计社会治理方案。能把社会治理好吗?
比如以儒家理论为依据制定的社会规范,对于正官格、正财格和正印格的人来说,都适应,自然也就会从内心表示赞成。而对于偏官格、偏财格和食伤格以及建禄、阳刃格的人来说,就会很不适应,就得违反内心意愿地强制学习和被迫顺从,一旦客观条件允许,就会释放自己自然本性的一面。更有甚者,比如正官过度变为偏官的人,正印过度变为偏印的人,正财过度变为偏财的人等等,其性格常常具有两面性。面对严格的礼教,就会发自内心地阳奉阴违。还有那种假从财官印的人,也会在其大运流年使其不能真从的情况下,出现内心挣扎的痛苦。
儒家思想治国还有一个让人无法普遍接受的特点,这就是严格的长幼尊卑等级秩序。儒家理论之所以能被统治者乐意接受并大力推行,就在于很欣赏儒家这一社会政治伦理,很符合他们一旦夺得政权后稳固政权的需要。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种不容僭越的社会伦理,对于偏官、偏财、食神、伤官、建禄、阳刃格的人来说,又是一个必须违心接受的社会伦理的政治规范。因为这种严格的等级秩序理论,有一个极大的不合理性。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那么在君各方面都不如臣,臣还应该将其祀奉并听其指挥到死吗?父亲是个暴徒,做儿子的也只能让其打死而不能反抗吗?
那么法家的治国理念,又是否符合人类的普遍需要呢。很显然,一切法,对于正印格、正官格和正财格的人来说,都形同虚设。因为他们内心都自然地有一种向善、守正、节俭的自我要求;而对于偏印、偏官、偏财、食神、伤官、建禄、阳刃格的人来说,则有一个放弃自我,被迫适应、被迫接受的洗礼。所以法家的治国理念,也只有不超过20%的人乐于接受或者说自然适应,其余80%的人都会处于被迫遵守的心态。
人的私欲,的确需要制约。这是无论儒家还是法家都是一致的共识。这就落实到了法家主张进行法制教育,儒家主张进行礼制教育。当他们的教育落实到正印、正官、正财等部分人身上,立即见效时,就真的认为人都是可教育可训练的,当他们的教育在偏官格,阳刃格等人身上失败时,不去反省自己对人性的认知浅薄,而认为是教育不够,还需继续教育训练而已。
法家面对治国失败,总是感叹自己的法治还不严,所以,我们看到,沿着这条思路下来的社会实践是法多如毛;儒家面对治国失败,除了归咎于社会教育功能不足外,还注意到了社会应当满足人的基本生存要求,这就是俗话说的“衣食足,礼仪兴;衣食不足,光扯经”。
现在我们要问,是不是真的衣食足了,礼仪就兴了呢?
                           2012年2月15日星期三于三亚
« 最后编辑时间: 2012-02-15 10:31:09 作者 水木罗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