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老子》 第七十四章  (阅读 6096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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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 第七十四章
« 于: 2012-02-01 21:38:08 »
 第七十四章
原文: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数敢?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斵。夫代大匠斵者,希有不伤其手矣。
罗汉乱弹琴: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
?——老百姓不怕死,还能用死来使他们害怕自己吗?这是全章的主旨句。
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若有意让老百姓怕死而使用阴谋诡计的人,我会先把这些人抓起来杀掉。如此,谁还敢用死去恐吓百姓?
这句话,通常流行本将其标点为“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如此在翻译上就很难准确地传达出老子本意。老子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惧死乐生,本是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现象的共性。当百姓被逼得来连死都不畏惧的时候,应当说老百姓遭受的统治肯定是暴政了。我在前面说过,老子行文的每一章起首句,通常都是开门见山点明全章主旨。本来生命是贪生怕死的。现在有人天天变着(奇)法子,用各种怪招让百姓时刻都处在死亡的恐惧中,这种人就得首先抓起来杀掉。只有把这种人清除掉了。老百姓才能安居乐业。而不生活在死亡的恐惧中。而且也只有这样,才不再有人敢用死亡来威胁、恐惧百姓。
常有司杀者杀。夫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斵。——大自然(常有)本来就有掌管生命生死的玄机,那些替代自然玄机杀人的,这就是在替代高明的匠人运用刀斧杀生。
夫代大匠斵者,希有不伤其手矣。——那些代替大匠(大自然掌管生命的钥匙)运用刀斧杀生的,没有不伤到自己手的。

这里有一个“大匠运斤”的成语故事。是说,木匠鲁班时代的木匠,用斧头的技巧已经达到极为高超的境界。一只小鸟在天空拉下一滴鸟粪,刚好掉在了大匠(一说就是鲁班)徒弟的鼻尖上,徒弟正想用手去搽拭,大匠叫徒弟别动。然后举起巨斧一挥,就把鸟粪从徒弟的鼻子上斲削得干干净净,却未伤鼻尖。
老子借助这个故事说明。人的生死时限是大自然事先设计好了的。比如古代皇帝千方百计地想要长生不死,就是没有一个能逃脱得了大自然的规定。所以,每一个人都有权珍惜自然赋予的生命。西方把这叫做天赋人权。这种天赋人权,若被人为地剥夺,在老子看来,就是对天的亵渎。老子在这里义愤填膺地表白,对以死威胁、戕人性命者,当毫不留情地抓起来先杀之。所以,结尾两句是警告,若违背自然戕害生命者,必自伤。

                      2012年2月1日星期三于三亚
« 最后编辑时间: 2012-02-01 21:39:55 作者 水木罗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