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乱弹琴
序——旁观者岂能真正旁观
一位十分年轻的挚友,正在读《老子》,因此希望我能对《老子》有一番一如《人学启蒙》那样的解读。我答应了。挚友又让我先看看管理学大师德鲁克写的《旁观者》一书。我到三亚最大的明珠广场5楼的书店去买这本书,于书架寻觅不果,又到柜台请服务员在电脑中查询,被告知,他们从来没有卖过这样的书。
是啊,中国书市,历来就是紧跟党中央,在一定要把经济搞上去的指令下,无论是国营的书店,还是以牟利为宗旨的书商,都会与时俱进地进行文化配合。前不久,中央的文化工作会议刚刚一开,媒体和文宣部门就立即掀起旋风,在书店里为文化热潮应运而生的书,就好比百米冲刺的短跑运动员,呼啦啦叫喳喳站在了最刺眼的位置,一如闹春的喜鹊。
德鲁克的《旁观者》,是一如我这个专站冷门的人一样,在中国也属于冷之又冷的一本书。书中的什么内容,让我的挚友对它如此情深。在购纸书未果的情况下,我的挚友从网上为我搜寻来序言和前面两章。
果然,我立即被德鲁克和他的老奶奶所吸引:
一.我看德鲁克
德鲁克说:“就在我14岁生日前一个星期,我惊觉自己已成为一个旁观者”。我很注意他用的“惊觉”二字。所以,我十分在意探寻他是在何时何地产生了要做一个“旁观者”的“惊觉”。
“那天是1923年的11月11日――再过8天就是我(14岁)的生日了。在我童年时期的奥地利,11日是“共和日”(Republic Day),是为了纪念1918年哈布斯堡王朝结束,共和国于焉成立的日子”。
在共和日大游行中,第一个出场的是子弟兵。几个小时后,市郊赫诺斯(Hemals)和欧塔克宁(Ottakring)工业区的工人才开始聚集。不久,斯大林和希特勒也学习这种模式。1923年11月11日游行的第一支队伍,轮到第十九区多伯林(Doebling)的子弟。我就住在这一带,对我们来说,这可是无比光荣的事,走在队伍最前面的是一支年轻的社会主义“杂牌军”,都是预校(Gymnasium)的学生,也就是在同一区修习人文学科或是准备进大学的中学生。其中,有一位最近才加入“同志”行列的年轻人,他将威风凛凛地举着大红旗,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向世人宣告“我们是追求社会主义自由平等的多伯林学生。”――这个人,就是在下。
按理论说,我还没有资格参加,“社会主义青年军”也不会要我,因为中学生得年满14岁才能参加政治活动。我想,在达到法定年龄的前8天参加游行,应该无关紧要。不过,我还是尝到了一点“违法”的兴奋,才愿意加入。那时的我,是个独来独往的小子,在同学间没什么人缘,因此,当那令人敬畏的青年军干部来找我,要我带领游行队伍时,我简直是欣喜若狂,脑子几乎一片空白,忘了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是一个身材高大、嘴上好像长着胡子的医科女学生。
本来还和弟弟同住在小孩房的我,初秋开学后,就搬到一个人住的大房间。那儿是间屋檐下的阁楼,屋顶是复折式的,还有两扇高高的天窗,向外看,下面是主屋顶,再过去是葡萄园,并可远眺维也纳森林的小丘。在那个时代,成人的象征是一个闹钟以及房子的钥匙,父母已经把这两样东西交给我了,但我还没机会用呢。每天清晨,6点半刚过,女佣就会来敲门叫我起床,学校上课是8点钟,但得走一段远路,所以要早点起身。出门前女佣会帮我打开那道厚重的门,放学回来时,也是如此。
就在游行这一天,我将启用自己的闹钟和钥匙。我把闹铃调在凌晨4点半,或者更早,铃一响,我就立刻冲到窗前。由于上床时,屋外正下着倾盆大雨,因此我很担心次日气候不佳,得坐着电车游行――这样被拖着走,何来荣耀?结果,虽然不是云淡风轻,不过,雨已经停了,还可以见到星星的光芒破云而出。
我们在校门外集合。每天行走、熟悉的街道顿时变得陌生起来,即使是那平凡无趣的学校好像也不一样了,看来有点神秘,好像在隐藏什么似的。我们走到大街交叉口,邻近地区的中学生也到这儿来和我们会合,并在后面排好。大家.高歌之时,我就骄傲地展开那一面大红旗。,群群年轻的学徒和工人也加入到我们的行列,大家都跟在我身后,十二人一列齐步走,我单独走在众人前头,后面逐渐聚集了数不清的人群。我想,这真是我生命中最快乐的一天了――或许是吧。
我们一行浩浩荡荡穿过辐射状的大街,越过广场,市政厅――那仿哥特式建筑的大怪物已落在我们后头。突然间,我看到正前方有一汪狭长形的积水,看来还不浅,该是昨夜大雨留下来的吧。
从前我很喜欢积水,现在依旧。一脚积水中,那扑通扑通的声音真叫人心满意足。通常,我还会故意走到有积水处,涉水而过。但今天不是我自己想走到这滩积水前,是众人驱使我到这儿来的。我尽最大的力量想绕过去,然而身后那整齐的步伐声,源源而来的人潮踩到和划一的动作,好像对我施了魔法。我大步越过那汪积水,到了另一头,我一语不发,把手中的旗帜交给背后那个高高壮壮的医学生,随即脱离队伍,转身回家。长路漫漫,我大概走了两三个小时,路上尽是一群群的社会主义者,十二个一列抬头挺胸,撑着红旗,从我身边走过。此时此刻,我觉得格外孤寂,渴望加入他们之中,同时却有一种飘飘然的快乐,以及无法形诸于言的得意。
到家之后,我生平第一遭用自己的钥匙开门进去。父母本来以为我傍晚才会回家,看到我这么早回家,有点担忧,问道:“你身体不舒服吗?” “我从来没这么高兴过,”我老实回答,“我终于发现我不属于那一群人。”
正是那整齐的步伐声,源源而来的人潮和划一的动作,好像对我施了魔法,让德鲁克大步越过那汪积水的一刻,他惊觉地发现“我不属于那一群人”。
还差8天才满14岁的德鲁克,能在那表明社会主义就是集体主义的一刹那产生这是违背人性的惊觉,应当说是20世纪社会主义思潮狂热泛起时代难得的先知先觉。如果想想中国共产党1921年成立,从此不遗余力地在中国推动社会主义思潮直到今天,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成为80岁的老人,我们还以能在天安门广场看到步伐整齐到不能错一分一寸的接受检阅的队伍,看到天安门城楼上九常委的站位和出场顺序,各种会议的以官阶排座的理所当然,我真正打从心眼里佩服还差8天才满14岁的德鲁克。
我还记得进大学后,所接受的政治教育,就是大讲集体主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个人主义是十恶不赦的资产阶级思想。在彻底批判臭了个人主义的种种不是和罪过之后,自然会产生集体主义是指导我们日常行动的最好思想。由此自然引申出,个人服从社会,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地方服从中央,从而让我们大家都认为“紧紧团结在以XXX为首的XXX周围”的提法,就是不可质疑的天经地义真理。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步伐的集体主义精神——啊,未满14岁的德鲁克“惊觉”,让我猛醒,这不是为集权主义张本么。只要你承认集体主义是正确的,集权主义就是必须的——没有一个鉄的纪律,没有绝对的权威,怎么能让一如散沙的中国人成为一支不可战胜的集体。
因此,我们要否定集权主义,就得再回到原点,重新审视集体主义和个人主义的优劣。在我读大学的那个时代,我被告知,集体主义会让中国的经济、政治、社会得到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加高速的发展。这一观点,直到今天还以“中国模式”蠢惑着、鼓励着、骄傲地炫耀着。
事实真是这样吗?我只想举如下两点事实:
一. 在毛时代,是一管到底的集体主义时代。结果是越集体越没饭吃,粮食计划分配,就是这个集体主义发挥到淋漓尽致的结果。只有到了这个地步,要领导一切的D,才逐渐开口允许包产到户,所以,中国吃饭问题的解决,不是集体主义,是彻底解放了农民手足,充分发挥了他们个人主义的胜利。
二. 在工商业领域,建国以来一直是实行的国营经济和集体经济制度。1958年我们就高喊15年要超英赶美。我们天天都会被告知,宣扬个人主义的西方“敌人”在一天天烂下去,我们在一天天好起来“。由此,我们发自内心地高喊”集体主义万岁!万万岁!!“。等我们梦醒时分,才发现我们不仅比台湾、韩国、香港落后,比战败的日本更是落后了好多年。就以目前来说吧,私营经济对国家的贡献,远远超过了国营经济的贡献。国营经济总是年年盈利还年年报亏损。
更让我进一步思考的是,为什么主张个人主义的欧美会有如此稳健长足的进步,美国更是几百年一部宪法。我最喜欢看美国职业篮球赛。那的确是施展个人英雄主义的好地方,但是他们却总是通过配合,团结取得胜利。大家可以在《人学启蒙》中看到很多关于他们是怎样在张扬个人主义的前提下让群体各得其所,和谐共处,并共赴维艰。
面对今天的中国,我不得不敬佩未满14岁的德鲁克能在1923年11月11日必须义无反顾踩过旺水的那一刻就顿然“惊觉“。
一个世纪后的中国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