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五月壬水  (阅读 6926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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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壬水
« 于: 2011-12-14 16:57:19 »
五月壬水

五月丁旺壬弱,取庚为君,癸为臣,无庚不能蓄源,无癸不能伤丁。
徐乐吾评注
:四五月壬水,一理同推,四月丙戊临官,故以壬辛为主,五月丁巳当旺,故以癸庚为主,总之财星秉令,以比劫分财为主要之用,印绶相生为辅佐之神,四月防戊合癸,故先壬,五月防丁合壬,故先癸,其理一也,不被化合,皆可参用。
庚癸两透,科甲有准,庚壬两透,有才略,有权位,有庚无癸常人。
徐乐吾评注
:庚癸或庚壬并透,同一取贵,有庚无癸,有辅佐而缺主要之用,火旺金熔,庚不能自存,其理与四月相同。
或支成火局,全无金水,不作从财论,名财多身弱,富屋贫人,或木多有火无水,僧道之命。
徐乐吾评注
:五月丁火秉令,壬水阳干,阳刚之性,不能从阴,乃财多身弱也,但此说不可拘泥,如壬午日元,丁火出干,化木从火,八法关键化象节云:壬生五月水无根,乃弃命从午中丁火,丁与壬合如夫妇,此伏象也,可见非不可从,但阳从阴为格非纯,不作上命论耳。木多泄弱壬水,又非从格,僧道之命。
笔者:阳干从气不从势,以及五阳干不从阴之说,都是拘泥五行命理。不可死守。的确应具体命局具体分析。
总之辛金为用最清,庚金次之。
徐乐吾评注:
总结上文,辛金为用最清,而上言取庚为君者,惧丁火伤辛也,总之庚辛壬癸互相参用,合化则伤用神,其理与四月同。
以下《造化元鈅》命例:
庚午
壬午
壬寅
癸卯
原评:庚壬两透,财旺生官,尚书。
丁酉
丙午
壬寅
甲辰
原评:太守。
徐乐吾按:按上两造皆是财旺生官用印,非财官格也。
以上《造化元钥》。
以下为徐乐吾所举命例:
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午时。
辛未
甲午
壬辰
丙午
徐乐吾按:陈锦涛命,专用辛金,辰午夹巳,壬贵财禄同位,位至财政总长,总以壬癸不透,格局不全,财多身弱,不免为财所困,己卯年遭狙击殒命,寿六十九。
光绪十三年病闰四月十五日酉时。
丁亥
丙午
壬寅
己酉
徐乐吾按:伍朝枢命,专用比印,年逢亥禄,上承父荫,时逢酉金,地位自高,寅午会局,财旺生官,位至外交部长。
光绪廿四年四月廿日子时。
戊戌
戊午
壬寅
庚子
徐乐吾按:刘屯恩命,用在庚癸,寅午戌成局,两戊出干,财生煞旺,贵而就武,此造好处即在癸水藏子,不为戊土所合耳。
2011年12月14日星期三于富力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