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七月丙火  (阅读 6777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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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丙火
« 于: 2011-11-23 10:45:00 »
七月丙火

七月太阳转西,阳气渐衰,日近西山,见土皆晦,惟日照湖海,暮夜燃光,故专用壬水,辅映太阳光辉。
徐乐吾评注
:丙火至申为病地,如太阳过午,阳气衰矣,日近西山,见土则晦,不比日晒中天时之不易晦也。故不能用食伤,申宫庚金得禄,壬水长生,如丙火通根寅巳,身强用财滋煞,为七月丙火之正格,用壬不可无印比,宜注意。
壬多取戊制方妙,申中有壬,又有壬出干,又见戊透,科甲有准,如辰戌藏戊,不过生员,多壬无戊制,常人,或申中一壬,多见戊制,亦属常人,或壬多无癸,得一戊制,所谓众杀猖狂,一仁可化,科甲显宦。
徐乐吾评注
:上文言七月丙火,不宜用戊土,然壬水多,则不能不取戊土制之,身强煞旺,而运行制煞之乡,自然贵显,申中一壬,多见戊制,是为制过七煞,只能用申中庚金,化食神以生煞,富而不贵。见癸合戊,亦是羁绊用神,只能取富。
或见一派庚金,不见比印及辛金者,又为弃命从财,奇特之造,虽不科甲,异途显达,但多依亲戚为进身之阶。
徐乐吾评注
:丙火至申,气已衰绝,见一派庚金,则弃命从财,凡从格多取富,此言异途显者,申宫庚禄壬生,财旺生官故也,见辛合丙,又成水局,则成化格,惟化不逢时,平常人物。
用木者,水妻木子,妻必贤能
徐乐吾评注:七月丙火,阳气已衰,不离生扶,用壬水不能无印,专取煞印相生,见戊制壬,亦防晦火,不能无甲木,见甲,丙壬气清,方能取贵也,水能化煞帮身,故妻必贤能。
笔者:徐乐吾的“水能化煞帮身,故妻必贤能”表述恐有失误。
第一,   七月丙火要用印生身。说明必须以木化壬水。所以,不是水能化煞帮身。而是木能化煞帮身。
第二,   既然以印比为喜,财官为忌了,那么行财官运就为不吉。如此,在判定日主婚恋、得子的应期时,就得以原局喜用出现的运岁为据。如此。以木的大运、流年为得子之年,那么生木的大运、流年即是得妻之年。
读《穷通宝鉴》和《造化元鈅》,很多地方都会遇到这一类最容易让初学者坠入五里雾中的表述,徐乐吾也往往不做明确评注。难道是有意要留一手,还是我自身理解有误,还望读者教我。
总之,七月丙火,专壬次戊。
徐乐吾评注
:结上文。
以下为《造化元鈅》命例:
乙未
甲申
丙申
庚寅
原评:财资七煞格,参政。
徐乐吾按:此为七月丙火之正格,虽两申冲寅,两干透甲乙,有印相生,日元不弱,以财生煞为用,以上造化元钥。
以下为徐乐吾所举命例:
道光十六年七月廿五日申时。
丙申
丙申
丙午
丙申
徐乐吾按:刘铭傅命:煞刃格,入元有气,用财生煞,位至总督。
道光三十年七月初六日巳时
庚戌
甲申
丙申
癸巳
徐乐吾按:陆宝忠命:财官印并透,专取煞印相生,丁运丁丑年授职编修,是年丁艰,戊运辛卯年值南书房,子运丁酉年在浙江学政任,丁内艰,卒谥文慎。
笔者:遇丁则艰,在于丁丑、丁酉,都冲动了时柱癸水正官,合绊了巳禄。
光绪四年七月十八日寅时
戊寅
庚申
丙寅
庚寅
徐乐吾按:金润泉命:用食神生财,富格。
光绪十一年七月廿日戌时。
乙酉
甲申
丙辰
戊戌
徐乐吾按:奉军参谋长杨宇霆命:甲木出干破戊,用申中壬水,财滋弱煞,辰运戊辰年,死於非命,或云庚寅时。
笔者:若把徐乐吾在好些地方分析命局时方法运用到这里,则会说年月时地支三会金局,就不会说财滋弱煞了。其实这个命局就以年月看,也是半三会金局。已经破了年月天干两印绶。正因为如此,他才让张学良认定为有反骨之人。所谓的辰运戊辰年,实乃庚辰大运。庚金冲合了年月两印,使得杨宇霆在现实生活中失去保护神。如果说原局月日之间暗夹子水形成会煞的话。那么戊辰年,辰戌冲,作为丙火墓的戌门洞大开。自然张学良要请君入瓮。之所以是遭杀而不是遭囚。就在于年月乙、甲被庚金合冲。很有趣的干支显像,还昭示了当时张学良是依靠抛银元看正反做决定的。
光绪十一年七月廿日午时
乙酉
甲申
丙辰
甲午
徐乐吾按:钱新之命:此造疑是癸巳时,巳申相合,戊土制煞,专用庚金,身旺任财,位至银行经理,若甲午时,必用壬煞,加以夹禄夹印贵,当握政权,不止金融领袖也。
                              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于富力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