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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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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秋乙木总论
« 于: 2011-11-17 10:01:48 »
三秋乙木总论
三秋乙木,金神司令,先丙后癸,惟九月专用癸水,用丙恐暖戊土为病也。
徐乐吾评注:
三秋金神秉令之时,用火制煞为上,用癸水化煞为次,九月土燥木枯,宜水滋培,故专用癸水。
七月乙木
七月乙木,,庚金司令,庚虽输情於乙妹,而干乙难合支庚,见庚,乙必受伤,或丙癸出干,又加柱有三己以污金,可许科甲,有己透加丙,方是上命,甲妻火子。
徐乐吾评注:
七月乙木,喜己土为用,或不见丙癸,己土决不可少,却取己土为用,此又以火为妻,土为子,如丙癸己俱透,大富大贵。
七月庚金,锐利无前,官强同煞,乙庚虽有相合之情,而木至申宫,其气已绝,难胜旺金之克,不能用官,见庚出干,乙必受伤,申宫壬水长生,水仗金生,有冲奔之性,虽云官印相生,然其生为无情,故取用有进退两难之困,丙癸之外,必须加以己土,三己者,支见丑未而有己土出干也,己为卑湿之土,混合壬水,化为泥浆,可以培乙木之根,挫庚金之锐,故有己透加以丙癸,方是上命,否则宁无丙癸,不可无己土,漂浮之木,日晒雨滋,又有何益,或问然则何以不用戊土,不知戊土克壬,金便伤木,故甲木七月节云:金多水少,难作从煞,见土多制壬,方能从煞也,七月乙木,惟有用己土,最为巧妙,无丙癸而用己土,不失富贵,丙癸己俱透者,大富贵,乙木根固,方能用官星,己土污金之法,为本书独有之发明,细按之,与亥未会局,己土混壬之理相同,见十月丙火节,己透加丙者,以丙己为用,申宫有壬水长生,癸透与否,无关重要,以丙火为用者,木为妻,火为子,以己土为用者,火为妻,土为子。
甲为进气之水,生在休囚之地,如支无寅卯之助,及宜湿土培植基础,其看法与乙木大致相通也。
笔者:为什么取己土为用,就得要以火为妻,土为子。无论是在《造化元鈅评注》还是《穷通宝鉴评注》,徐乐吾都没有给出究其原由的解释。笔者试作如下解:以己土为用,不是要生起七杀庚金,而是要固乙木的根。如此说来,七月乙木,本已临金气之旺,所以不可再遇金气,若再遇金气则会被伤。而作为男命,官杀为子。具体到这里,在做何时得子女的判断时,就不能定在官杀透出的运、岁,而要在己土透出的运岁。既然土五行出现为得子之时,那么生土的火五行透出的运、岁,则为乙木日主恋爱婚姻之际。我的解释,是否正确,还望读者细审。
:“甲为进气之水”的“水”字,恐为“木”字之误。但若改为“甲为进气之木”又与下句“生在休囚之地”相干格。甲木临申处于绝地,只能说甲木有绝处逢生之机而已。真正进气,还当到亥月去也。

或癸透丙藏,庚少,此不用己土,只许贡监生员,无丙有癸透者,不失刀笔门户,三考知名,或支藏癸水,多庚,无丙己二神者,平常人物,又无癸水,下格,用癸者金妻、水子。
徐乐吾评注:
乙为退气之木,休囚是其本气,固不比甲木之畏金相克,上文己土污金,因申宫壬水不能生乙木,用己土混合壬水,培乙根基,为七月乙木取用基本之法,若四柱无己,而癸水出干,除月令外,又不见庚金,丙火藏支,则不用己土,而用癸水,承官印相生,亦无不可,惟格局平庸,仅许贡监生员,无丙配合,格局更次,不失儒秀而已,若癸水藏支,四柱多庚,此必须用丙己二神,乙木得培植,卉草向荣,方能显其用,(见上己透加丙节)无丙己,又无癸水,格之下也,用癸泄庚生木者,金为妻,水为子。
笔者:用癸泄庚生木,显然以土为忌。土本乙木妻财。现在土为忌,在土的运、岁,日主不仅不能得财得妻,反要防祸防灾。只有在逢金的运、岁才能泄土生水养木。所以看婚恋应期当从此观。看喜得子女的应期,自热也就以水的运、岁为准。
或生辰时,为从化及时,大富大贵,凡从化格,俱从所生之神,如化金者,戊作用神,忌丙丁煅炼破格,从化者,以火为妻,土为子,其余俱以金为妻,妻必贤美,以水为子,子必克肖,但忌刑冲破害,即主妻招刑,此理易通,不特七月乙木已也,
徐乐吾评注:
十干相合逢辰时,化气元神透出。乙木日元生辰时,必庚辰也,七月金神司令,化金及时,主大富贵,凡从化格,气势偏旺一方,以全局气势为主,不以日元为主,化神喜旺,故以生我化神为用,化金者以土为用,故以火为妻,(此是化气格非从煞格,从格以所从之神为用,当土妻金子),乙庚相合,夫妻必和睦,癸能生乙,子必贤孝,见寅巳则刑冲,火土旺地,克伤金水,刑妻克子,此理至显,乃论命普通之法也。
笔者:这里徐乐吾申诉化气格和从煞格用神有区别。化神喜旺,故以生化神的五行为用,乙庚化金后,则以土为用,这是对的。但从而就以生土的火五行为妻,就值得商榷。我们看,火本克金,因土转化反成金妻。而火相对于乙木来说则为食伤。以上是在有土的情况下,若局中无土,那又该如何看火五行呢?显然火为金之官煞,且因犯化神而为病。这时的火,还是不是日元乙木的妻呢?所以,笔者认定《穷通宝鉴》中关于这一类的表述,以及徐乐吾的评注,都有含混不清,不合五行正理之处。否则,他们就是有意如此,埋了玄机。但我宁可不要这玄机,而要谨守五行正理,论说六亲关系的简单。
以下为《造化元鈅》命例:
庚午
甲申
乙卯
丁丑
原评:富僧,此庚旺无丙火之故。
徐乐吾按:僧道离世绝缘,苦行修持者,八字必极清纯而近於偏枯,《滴天髓》云:一局清极也,苦人是也,若宏法利生,而得信仰恭敬者,不出命运范围,与世俗无殊,此造庚旺无丙,贵气不足,乙木坐卯,秋木有根,庚金出干,而有丁火制之,配合适当,宜其为僧而富矣。
笔者:乙木日元得坐强根。自旺。庚金得令透年。丁火通根于年,年干庚金劈甲生丁,丁火转上丑土,丑土为湿泥。说明富僧之财并不清纯。肯定有违佛旨。
戊午
庚申
乙丑
戊寅
原评:知县,化格,妻贤子肖。
徐乐吾按:此造乙庚相合而生寅时,年支又见午火,逆其旺气,恐不能化金,当以丑中癸水为用神,丑宫金水得用,故妻贤子肖。
笔者:此造由于寅与丑暗合。支撑乙木不真。故乙庚合,因庚金得旺令,自身无气而得化。从全局看,形成火生土,土生金的流畅。惟只是知县,也因为寅丑暗合,并不牢固,一旦运岁打破这种暗合,日元乙木则从象不真。复又以寻常命局论之。总体看,则弱象之乙,晚年得强根。自有晚富。
以下为徐乐吾所举命例:
道光元年七月廿七日卯时。
辛巳
丙申
乙亥
己卯
徐乐吾按:李瀚晋命:丙己出干,位至总督。
笔者:天干丙辛合,地支巳申刑合,亥卯半三合,如此日主,为人处事多随和圆滑。
道光六年七月十五日辰时。
丙戌
丙申
乙未
庚辰
徐乐吾按:黎培敬命:庚金出干,用丙巳,位至尚书,卒谥文肃。
笔者:“用丙巳”的“巳”,恐为“己”字误。因局中无巳有己。笔者认为,能让日主位至尚书并得谥号者,不在日支未,而在时支辰。徐乐吾在此犯了削足适履,拘泥论命的错误。
同治五年七月廿九日寅时。
丙寅
丙申
乙酉
戊寅
徐乐吾按:段洪琦命:两丙两寅,煞旺制强,惜无癸水,运入北方,位至省主席,为西北重镇。
笔者:这个命局月令申金既被丙火盖头,又被年支寅进冲。官星不力有损。运入北方,亥、子、丑。三步大运,都能起到解除寅申近冲之弊,得以官场稳步升迁。
光绪十四年七月十五日午时。
戊子
庚申
乙丑
壬午
徐乐吾按:杜月笙君命:乙庚相合,无辰而时逢午火,化金有病,虽有子遥冲,只作假化,运行北方,去午之病,一时俊杰,最佳者为子运也。(此造恐是辛巳时)
                 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于富力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