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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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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六月甲木一例
« 于: 2011-11-08 21:06:05 »
 五六月甲木一例
五六月甲木,木性枯焦,一理共推。五月先癸后丁,庚金次之。六月三伏生寒,丁火退气,先丁后庚,无癸亦可。或五月乏癸,用丁亦可。要运行北地为佳。
徐乐吾评注
:三夏甲木取用之法,以大暑为分界。大暑之前,看法相同。木性虚焦,调候为急,不能缺癸。丁火为佐,水仗金生,以庚为配合,理同四月。三伏生寒,指大暑后而言,金水进气,故无癸亦可也。然五六月,总属炎燥之时,使原局乏癸,不得已而用丁。仍宜运行北方水地耳。
六月甲木,木盛先庚,庚盛先丁。五月,癸庚两透为上格;六月,庚丁两透,亦为上格。用神既透,木火通明,自然富贵。或丁多庚少,又是平人;或一庚一丁,定许成名。
徐乐吾评注
:甲木太盛,宜庚金制之;庚金过多,又宜丁火制之。六月未为木墓,见亥卯会局,即宜先庚;五月丁火司权之时,火燥木枯,重在润泽调候,故以庚金生癸养木为上格。若庚少丁多,制过七煞,又非所宜,惟许一丁一庚相制成格耳。凡四季月,皆宜分上下半月。大暑前,无癸不能取贵,见庚丁,不过异途小富;同上四月。大暑后,无癸见丁,木性枯焦,总以用癸水为正格。用庚丁,格之变也。
总之,五六月用丁火,虽运行北方,不致于死,却不利运行火地,号曰木化成灰,必死;行西程又不吉,号曰伤官遇杀,不测灾来。惟东方则吉,北方次之,此五六月用丁之说也。
徐乐吾评注:
五六月甲木,以癸水为正用。原命支润木荣,乃用庚丁。伤官制煞,又名庚金劈甲引丁,木火通明以取贵(见上节)。然此是外象格局,究之,三夏木性枯焦,只宜生旺之方,不宜死绝之地。行南方运,火旺木死,木化成灰。西方运,原命壬癸不透,无水引化,必见不测之灾。以东方为最吉,甲木旺地也。名为用丁,实仍照佩印看法。气候之关系,不綦重哉。四柱虽无水为用,亦不能不待水木运以补其缺也。
或满柱丙火,又加丁火,不见官煞,谓之伤官伤尽最为奇,反成清贵。定主才学过人。风水好,定主科甲;但岁运不宜见水,若柱中有壬癸,运又逢之,必贫夭死。
徐乐吾评注:
若满局丙丁,不见官煞印绶(金水),木火伤官,变为炎上,又名从儿,局势偏旺,不宜逆其旺势。从全局论之,即炎上格也。见水为杯水舆薪,反激其焰。若原局有一点水而无根,得甲木引化,火旺水干,不足以破格。运又逢水,水火相战,反致贫夭而死。理同炎上格见水。
凡用神太多,不宜克制,须泄之为妙。
徐乐吾评注
:承上文。用神多者,非二三用神之谓,用神重见,即谓之多。如满柱丙火,又加丁火是也。如原命水木有根,不能变为炎上,则宜用土以泄火之气,乃釜底抽薪之法,不宜以水克制,岁运亦然。所谓旺火得土,乃熄其焰,固不仅木火伤官为然也。从儿格最宜财运,名儿又生儿,即是此意。
凡成木火伤官者,聪明慈善。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不平之愤;女命不然。凡伤官泄秀,人必聪明。木主仁寿,故又慈善。
徐乐吾评注:
三夏火旺木焦,无壬癸配合,不免偏枯。《滴天髓》云:五行不戾,性正情和,浊气偏枯,性情乖逆,正谓此耳。女命总嫌其不中和也。见下命造证例。以上论伤官格。
笔者:查这段《造化元鈅》文字与《穷通宝鉴》有出入。《穷通宝鉴》为:“但凡木火伤官者,聪明智巧,却是人同心异,多见多疑,虽不生事害人,每抱嫉恨之想。女命一理同推”。两者的出入,在于对女命木火伤官性格的评价上面。而徐乐吾在评注《造化元鈅》这段文字时,是明显地认同了《穷通宝鉴》的观点。笔者的观点是人的性格为中性。只有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才有长短优劣之分。
若柱中多金,名曰杀重身轻,先富后贫,运不相扶,非贫即夭,或庚多,有一二丙丁制伏;又有壬癸透干,泄金之气,又为先贫后富。
徐乐吾评注
:上言用食伤,此言用财煞,不能无印也。木至五六月,死绝之地,柱见多金,而无壬癸泄金生木,名为煞重身轻,运宜扶身,否则非贫即夭。五月己土得禄,六月己土当旺,财星本通门户。特嫌甲木枯槁,不能任财耳。若庚多而有丙丁制伏(食伤),身弱而有壬癸滋扶(印绶),此又先贫后富之兆。壬癸不但泄金之气,且可润土制火培木,枯木变为活木,则财官皆可为用,可知夏木不能无壬癸,印为配合也。
或四柱多土,未内有乙,切勿作弃命从财。
徐乐吾评注:
木至四季月,多土皆作从财论。未月,己土最旺之地,独不可轻言从,因未为木库,甲木有根故也。
笔者:《穷通宝鉴》作“或四柱土多,干上有乙,切勿作弃命从才”。
时月两透己土,名二土争合,男主风流,女主淫贱。见二甲则不争矣,亦属平庸之辈。或四柱有辰,干见二己二甲,此人名利双全,大富大贵。若在六月见辰支,名为逢时化合,极验。
徐乐吾评注:
五六月甲木,无从财而有化合。但化气必须见辰,方为真化。否则,虽不争妒,亦属平庸之辈。化气喜行旺地,甲己化土,生于五六月,火生土旺,逢时得地,未有不大富贵。犹以生于六月土旺时为美。但恐化气不真耳(凡化气必须见辰,则化之元神透出,如甲己化土见辰,遁干戊辰,为土之元神也。详见《滴天髓征义》)。
化合格,以癸水为妻,丁火为子。若二己一甲争合,取支中比劫为用,见辰干支,亦以甲为用,壬癸为妻,甲乙为子。
徐乐吾评注:
凡化气格,必以生我化神为用。甲己化土格,必以火为用也。从用神看子星,以火为用神者,即以火为子,以化神所克为妻星。故以癸水为妻也。二己争合,则非化气格。看妻子法,与普通同。财旺身弱,当以比劫为用,即见戊辰,亦不以化论。徒用神看子星,生用神者为妻星。故甲乙为子,壬癸为妻也。
笔者:关于化气格,如何看妻、看子之说,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一.   关于定妻、定子的五行关系没变。作为男命来说,依然是官杀为子,财为妻;女命依然是官杀为夫,食伤为子。
二.   这里说的是五行关系出现变格之后如何看得妻(财)和得子女的信息。以甲己化土来说,既然化象成真。那么这合化的土就喜生喜泄,而不喜克。所以,在逢克的大运流年,就只有灾而无喜,所以,男命不能得子,女命不能得夫。只有出现生化神的火,男命才有得子,女命才有得夫的可能。无论《穷通宝鉴》还是《造化元鈅》都未将个中缘由说透,所以,容易让初学者一头雾水。
三.   至于出现财多身弱的五行态势,以“壬癸为妻,甲乙为子”的缘由又是:由于身弱,只有在行印运的时候才能得妻,行比劫帮身运的时候才能有子。这也是就如何从运、岁看婚姻、子女而言。
其余用庚者,土妻金子,用丁者,木妻火子。
徐乐吾评注:
用庚者,官煞为用也。财为妻,官煞为子;用丁者,食伤为用也。比劫为妻,食伤为子。女命以妻作夫,用作子。十干皆同。女命与男命一例同看,特易妻星为夫星,男命以生我用神者为妻星,用神为子星。女命以生用神者为夫星。俗以财为妻,官为子,不知古法专重财官,以官为用,故以财为妻也。若拘执之,岂能无谬?此理惟本书发明之也。
笔者:从徐乐吾的这一评注,可以看出不仅袁树珊没有将古法五行与六亲对应关系之理,按易经思维彻悟,就是徐乐吾也依然迷惑未悟。
袁树珊在其所著《命理约言》中曾大批古法定男命以官杀为子,有悖人伦,而倡导看男命子女当和看女命一样,同以食伤为子。关于这点,我在《人学启蒙》的相关章节,有详细论说。这里徐乐吾又发“俗以财为妻,官为子,不知古法专重财官,以官为用,故以财为妻也。若拘执之,岂能无谬”?既然将古法称为“俗”,则经徐乐吾在这里阐明的变通之理,就是“发明”了。看来,我们也只有具体分析《穷通宝鉴》(或《造化元鈅》)之说,方能凸显徐乐吾之谬。
“用丁者,木妻火子”这显然是就男命而言。为什么五六月甲木要用丁为喜。无非是说明日元甲木所面对的是过旺的官煞,是要用丁火以制煞。也就是说煞已为忌。如此,日主甲木在行煞或者生扶煞的运、岁,就只会有灾,绝无得子之庆。反过来,也只有在行制煞的运、岁,才有得子的可能。也就是说对这样的命局,要判其得子,就必须寻觅出现火的运、岁的原因;生火者自然是木,所以,这样特殊的命局,恋爱、结婚,也当在运、岁为比肩的时候。
也就是说,看妻财、子女的原则没变,只是看得妻、得子角度根据命局组合有了改变而已。
或纯是己土,不见戊土,乃为假从。其人一生缩首,反畏妻子。若无印绶,一生贫苦。六月犹可,五月断不可无水。
徐乐吾评注:
补上文,勿作从财意。从格以纯粹为贵,犹以阳干从阳,阴干从阴为真(详下六月乙木节)。然六月甲木,即使四柱干支皆土,亦是假从非真从,盖未为木库,月令有微根故也。书曰:财多身弱,富屋穷人。财多而无力支配其财,反为财所困。财为妻,故主反畏妻子也。印绶壬癸也,得水润土生木,则能克制己土,财为我用。否则,财虽多,非我所有,一生贫困。六月犹可者,金水进气之后也。
以下为《造化元鈅》命例:
丁巳
丙午
甲寅
甲子
原评:盖子中有癸,巳中有庚,年干丁被丙夺,又午中己,冲出子中癸,行癸运连捷,官拜侍郎。
笔者:“又午中己,冲出子中癸”一说,十分牵强。局中之午,上有巳火近合,下有寅木邀合,怎能释放己土去冲出子中癸?这分明是木火通明得子水印生的格局。只是局中子水力度甚弱,方有行癸运时,得运助而连捷之效。

丙寅
甲午
甲戌
辛未
原评:女命。柱内全无水,支成火局,则为枯木;又无庚金,则为朽木,刑夫淫贱。若作男命,又是伤官格,反吉。
徐乐吾按:木性枯焦,而无滴水解炎,即使男命,未便为佳。夏木伤官必须佩印。木虽旺,无印亦属偏枯。观上两造自明。
笔者:徐乐吾所按极是。此命局无论男女,都有做事任性欠思的特点。就是女命,因其热情有加,木火通明的取向是财,而财所生起的官星,又极为脆弱乏能。自会在言行上遭受男权社会与男命不相对等的谴责。

甲辰
辛未
甲子
辛未
原评:此名两干不杂,专用丁火。虽有富贵,妻子难留。若作丁卯时,丁火出干,可生四子,但家贫耳。
徐乐吾按:两干不杂,局势虽清,无关取用。此造好在甲木临子,官印相生,闰土生木,故能用丁。两未害子,妻贤难留。若丁卯时,丁火出干,卯刃劫财,故子多而家贫。
笔者:只看到丁卯时,可以多子,却未虑及子未相害的情况下,再增子卯相刑,其妻更是贤而难生。子多复有何用。

乙巳
癸未
甲子
戊辰
原评:支成水局,困了丁火,虽主富贵,乏子。
徐乐吾按:印旺用伤官生财,丁火不透,癸水盖头,虽在六月,水盛火衰,故云困了丁火也。
笔者:在这里徐乐吾就不说戊癸有合一类的话了?这里应当看到的是,日支与月之子未相害,再加癸水盖头,坏了未中丁火。

甲申
辛未
甲戌
丙寅
原评:庚金得禄,官至尚书。
徐乐吾按:此为崔呈秀尚书命。《三命通会》误甲申为甲戌也。财官为用,庚金得禄于申,又得壬水长生,制伤护官,故贵。丙合辛官,申冲寅禄,凶死固宜。
笔者:在这里徐乐吾又直接把遥合遥冲等同于近合近冲来论事。若依徐乐吾的说法正确,那么这位崔呈秀尚书,就该早早夭折,为何要辛苦爬到尚书位置之后才遭遇凶死。之所以凶死,当是行第六步丁丑大运时,丁火克去辛金正官,丑冲月提,并与戌刑,方使原局遥冲的寅申去除了隔障,而真的冲了起来。

辛巳
乙未
甲戌
戊辰
原评:女命,三嫁乏子。
徐乐吾按:辛金夫星明透,无如火土炎燥,无印护官,辰中癸水入墓,戊土克之,宜其无子。
笔者:虽然年干夫星明透,但辛金自坐于巳,巳与未又暗夹午火,受食伤之克甚重。更有月干乙木与辛近冲,辛金处于随时动摇的地位。婚姻不稳之象很明。局中财星四颗。又自坐官库。辰戌冲,辛金官库常开,多婚无疑。食伤为忌,官星处危,能制伤救官者,惟有印,而癸水正印临于子女宫辰为临墓。所以乏子。

癸巳
己未
甲子
乙丑
原评:生员。
笔者:局中印星年干癸水被己土近克,日支子水被时支丑合。剩下者当令财星己未土也。日主身弱不能担财。所以,在那学而忧方能为仕的社会环境下,读书到老也就只是一生员。

以下为徐乐吾提供命例:
咸丰九年六月初六日申时
己未
庚午
甲辰
壬申
徐乐吾按:梁鼎芬命。申辰会局,透壬,用午中丁火,更有庚金劈甲弘丁,位至藩臬。
笔者:甲木生于午月,实在是生不逢时。伤官主事。但甲木自坐于辰,有潤土盘根。月干偏官庚金通根于时支申,而这申支又转生其上的壬水偏印以生日主、更重要的还有月支午火虽然耗泄日主,却也煅炼了近克日主甲木的庚金。如此,我们看到的是五行关系相生相克的辗转有情。致使日元甲木的性情也是不急不烈,不温不火,处事有方。思想缜密冷静之人。如此性格,自然官场得体,步步高升。

同治十一年五月十一日戌时
壬申
丙午
甲午
甲戌
徐乐吾按:徐谦命。木火伤官,不能不用印也。
笔者,木火通明,年柱壬申,印绶有力,源头不竭。

光绪二年闰五月十四日辰时
丙子
甲午
甲戌
戊辰
徐乐吾按:陆宗舆命。子午辰戌两冲,印被财破。午戌会局,火旺木焚,喜子辰遥合,制火润木,取戊土泄火为用,位至财长。
笔者:应当说,子午冲,辰戌冲,都是动象太过的显示,说明日主前半辈子人生多变数。关键是时支辰为日元甲木盘根之所。处于日主晚年命限。按徐乐吾的思维,这个命局,不仅可以看出子午冲,辰戌冲,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午戌合,子辰半三合。又成水火既济之象。

光绪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子时
壬午
丙午
甲申
甲子
徐乐吾按:吴光新命。子申会局,透壬,用午宫丁己。位至督军。
笔者。甲木日元在全局无根,但有印绶高透于年。日时申子半三合水局,所以,日主自然从戊申运开始,逐渐打拼攀升,到第四步庚戌大运,位至督军。

光绪八年五月十九日戌时
壬午
丙午
甲辰
甲戌
徐乐吾按:曲同丰命。壬水出干,制火闰土生木,位至军长。
笔者:壬水在局中虽有日支辰中癸水可托,但毕竟不力,关键还在于从第二步大运起,即行戊申、己酉、庚戌、辛亥、壬子,命局所喜之壬水,越走越强。

道光十四年六月二十日子时
甲午
辛未
甲寅
甲子
徐乐吾按:孙毓汶命。官印格夹贵。位至尚书
笔者:甲木坐支寅自旺。天干三比,时支子水生。能胜任伤官之泄,辛金正官之克。但毕竟有伤官见官之嫌。所幸伤官未透干。月支未土又合绊了午火伤官。初运壬申、癸酉,即使其少年得意,早岁成名。甲戌、乙亥。则陷入官场倾轧之中也。徐乐吾说是官印格夹贵。实在牵强。

道光四年六月十二日子时
甲申
辛未
甲辰
甲子
徐乐吾按:张树声命。申子辰会局,印旺用财官,位至巡抚。
笔者:除了印旺喜财官外。还要看到天干三比,喜官星镇摄。

同治四年六月初一子时
乙丑
癸未
甲午
甲子
徐乐吾按:齐耀琳命。癸水出干,地支得禄,位至省长。
笔者:日元甲木坐支午火,自身不旺。临于未月也为墓。全得月干癸水通根时支生扶以及众比帮身。官星不显却官至省长,说明是靠大运配合。大运癸未之后,即行甲申、乙酉,得比劫帮身不说,喜神癸水得旺源。丙戌、丁运,一番蹉跎。亥运起,癸水临帝旺,大发其生扶之力。

                     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于富力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