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秋、冬之火  (阅读 8889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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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冬之火
« 于: 2011-10-29 17:20:56 »
秋、冬之火
秋月之火,性息体休。
徐乐吾评注:
火至三秋,气势衰退,如太阳过午将近黄昏,余光虽犹照耀,无复炎烈之威。此秋火之性也。
得木生,则有复明之庆;遇水克,难免损灭之灾。
徐乐吾评注:
此言秋火,喜印忌官煞也。火气已衰,光辉不久,得木生之,则有复明之象。将衰之火,见水克之,难免损灭之忧。《继善篇》云:丙临申位遇阳水,难获延年,正指秋火而言。然有木为救,则可反克为生,故秋火用官煞皆不可无印也。
土重而掩息其光,金多而损伤其势,火见火以光辉,纵叠见而必利。
徐乐吾评语:
此言秋火,用食伤用财,不能无比劫也。火势衰退,见土重则晦其光,金旺秉令,非衰火所能克,故见金多,则损伤其势。土,食伤也,金,财也。见土重金多,惟有得比劫增助其力,方能用食伤,用财,故纵叠见而必利也。

冬月之火,体绝形亡。
徐乐吾评注:
火至亥宫绝地,子丑两宫乃酝酿之时,气势续绝之交,不仅衰绝,形体亦亡,此冬火之性也。
喜木生而有救,遇水克以为殃。
徐乐吾评注:
冬火见木,绝处逢生,故云有救。水正当旺,以旺水克衰火,无木为救,必受其殃,故冬火不能离木也。
欲土制为荣,爱火比为利,见庚辛为难任之财,反遭其害。过冬至,一阳来复,理气循环。
徐乐吾评注:
此言冬月用印,更宜食伤比劫为配合也。三冬水值旺令,见火必克,用木生火,更宜有土制水。单见寒土,力独不足,更宜丙丁比助。火土相资,方能温木以卫火也。冬金虽衰,决非衰绝之火所能克金财也。身弱反受其困,况官煞正值旺时,更得金生助,以逼衰火,未有不反遭其害者也。虽然大气循环,首分寒暑。水火,阴阳之总名也。冬至火届绝死之际,一阳来复,生机已动,迨气进二阳(十二月),地气上升,又侮雪欺霜,故十二月丙火而见比助,反作旺论也。
五行之理,只有衰盛,永无绝灭,一气循环,周而复始,不仅水火为然也。特水火为五行之总枢,言水火而五行在其中矣。
笔者:以上论秋冬之火的文字,全采《造化元鈅评注》。对照《穷通宝鉴评注》之文有“无金而不遭害,天地虽倾,水火难成”等句。笔者认为,“天地虽倾,水火难成”实为累句,去之无妨,惟“无金而不遭害”句,值得仔细思量。冬月之火所面对的是旺水官煞,极需土制官煞,比劫帮身,印绶护身。若遇金来,虽然金在冬月其力也衰。但是确有耗食、破印、生煞,让比劫纷争等弊,真正是害多利少。惟有生于十二月之丙火,处于二阳进气之际,虽已能侮雪欺霜,但也不可五行太失偏颇。
                         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于富力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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