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人学启蒙》(一四一)——解读《滴天髓》“体用精神”  (阅读 6527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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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时归宿之地,譬之墓也;人元为用事之神,墓之穴方也,不可以不辨。——关于五行之气,在十二个月的旺相休囚,古有“称权法令”如下:
寅月令:本气甲木称权(戊土7日,丙火7日,甲木16日)。
卯月令:乙木称权(甲木10日,乙木20日)。
辰月令:从立夏起,逆退18日范围内,属戊土称权,非立夏前18日内,属乙木称权(乙木9日,癸水3日,戊土18日)。
巳月令:丙火称权(戊土3日,庚金9日,丙火16日)。
午月令:丁火称权(丙火10日,己土9日,丁火10日)。
未月令:从立秋时刻算起,逆退18日范围内属己土称权,其余丁火称权(丁火9日,乙木3日,己土18日)
申月令:庚金称权(戊土己土10日,壬水3日,庚金17日)。
酉月令:辛金称权(庚金10日,辛金20日)。
戌月令:立冬时刻算起,逆退18日范围由戊土称权,余则辛金称权(辛金9日、丁火3日,戊土18日)。
亥月令:壬水称权(戊土7日,甲木5日,壬水18日)。
子月令:癸水称权(壬水10日,癸水20日)。
丑月令:立春时刻算起,逆退18日范围内己土称权,余则癸水称权(癸水9日,辛金3日,己土18日)。
这一“称权法令”是按易经八卦五行之气运周天的进退之机来定的。笔者认为,如此细分各五行司气的时间,对我们了解五行气运状况,的确是有一个时间(或时空)“量”的定性。但若我们真的就遵照如此五行轻重主事的时空划分去论定干支命局的五行关系,却又有机械死板之嫌。比如辰月令,我们千万不可认定,在立夏前18日范围内,就只有戊土管事起作用,癸水、乙木就不考虑。或者在非立夏前18日内,就只考虑乙木或者癸水主事而将戊土置之一边而不顾。
有命理学家于是将此理延伸:既然一月有五行主气司令之说,那么一天12辰,也当有五行主气司令之刻。出生时辰,这个论命不离对五行气运之旺相休囚,消长深浅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所谓的“天人合一”观,在这里得到了具体细微的体现。但也同样要注意,不能对五行之气的旺相休囚,做机械刻板的数学划分,当象太极思维那样,绵延不断。甚至做到有中见无,无中思有。
再有,时柱,既是一个人生命的起点,也是这个人生命的归宿(“墓之穴方”)。这是一个很伟大的思想。是《易经》生就是死的思维,在干支格局中十分辩证的显像。因此,如果一个人出生的时辰,对日主生命有利有喜,则此人必有一个好的晚年,归宿,且其子孙多有为,或者本人能享子孙之福。若大运流年再配合得宜。就是死,也会死得干脆、愉快而无痛苦。反之,若出生在对自己十分不利的时辰,那么不仅学习工作不顺,子女难带难养,难于成材不说,自身也会有一个不尽人意的晚年,若大运、流年再与自己的喜用五行相忤,那么生命的结束,也颇多啰唣,甚至不得善终。
总之,从这里好好体会《易经》“方生方死,方死方生”的思维辩证,对我们善待生命,善待他人,善待环境,大有好处。

                                  2010年6月30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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