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干支与人生  (阅读 239431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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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25 于: 2015-03-20 14:45:43 »
《神峰通考·辟谬命理正宗大全卷之二》
印绶格
楠曰:正印、偏印格者,如父母生身之义也,盖日主得其资助。书云:“印绶生月利官运,畏入财乡,盖财乃破印之神也。”此亦书之死格,非通变之道也。然四柱印星太旺,日主有气,印叠生身,如人元气本旺,再服补药,生可存乎?此则必用见财以破印也。四柱财少,必须运上财神则吉。又若日主根轻,印星寡弱,最畏财星,谓之贪财坏印,宜也。又有真印假印,如丙日生人,生临亥月,或用亥月甲木作假印也。十月木气,根枯叶落,则此衰木,宜行东方木旺之地,以比劫助其根气,则如枯苗得雨,勃然而兴。畏巳酉丑运,冲克其木,尤畏行西方庚申辛酉,天干地支俱全,损伤尤甚。若天干得壬癸甲乙丙丁盖头,虽祸亦浅。又若丙丁日主,生临寅卯多根之地,谓之真印。若印多不畏财星,若日主轻,如只有一二点印,亦畏财也。大抵木不能胜金,谓之印绶被伤。倘若荣华不久,真假印辨,不可不究。财、官、印、食神、伤官,此六格乃日干月令所出。正格外有阳刃格,此系日元相同。出此之外,或虚邀财官,或刑合财官,或暗拱财官,或冲摇财官,一几近理。说见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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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26 于: 2015-03-21 08:17:13 »
《继善篇》云:官刑不犯,印绶天德同宫。
补曰:一说谓不犯官府刑宪,盖因印绶天德,年月日时同一支分,固通《格解》。谓但四柱中俱有,乃同一命宫分,不必同一支。如甲寅、丙寅、丙寅、丁酉,是天德在丁,月德在丙,印绶在寅。如庚申、庚辰、庚子、壬午,是天德月德俱在壬,印绶在辰,谓天德与印绶同一命宫是已尤通。严陵命书谓天月二德星,在日上为的,他处见不当作德论火局。
笔者:“严陵命书谓天月二德星,在日上为的,他处见不当作德论火局。”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为“严陵命书谓天月二德星,在日上为的,他处见不当作德论火局。”孰以为是,读者自判。
古歌云:
月逢印绶喜官星
运入官乡福必请
死绝运临身不利
后行财运百无成
补曰:甲乙在亥子月生,丙于(当为“丁”字)在寅卯月生,戊己在巳午月生,壬癸在申酉月生,庚辛在辰戌丑未月生,或在巳午月生,皆是月逢印绶也。若四柱中原有官星,乃是官印相生,方为贵人,诚印绶格所最喜者也。若行官乡运,则发福必请厚;行死绝运,轻则灾疾损伤,重则死亡孝服;若行财乡,贪财坏印,其祸百端。
又曰:
重重生气若无官
常作清高技艺看
官杀不来无爵禄
总为技艺也孤寒
补曰:月生日干年时俱有印绶,是重己生气也。有官方作贵推。若无官杀,非技艺之流,贝平庸常之辈,总为清高之艺,亦不免孤苦寒微而已。所谓印绶旺而子息稀是已。
笔者:
第一,“总为技艺也孤寒”的“总”字,我认为是“纵”字误,总,有总是,终归之意;纵,则为“即使”、“纵然”意。“总”或“纵”,孰以为是,望读者继续以命理人生检验之。
第二,“月生日干年时俱有印绶,是重己生气也”,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作“月生日干年时俱有印绶,是谓重重生气也”。我认为当以此为正确。
又曰:
印绶干头重见比
如行运助必伤身
莫言此格无奇比
运入财乡福禄真
补曰:印绶生月,干头重重,一见印绶之比肩,又行印旺之地,必伤身,所谓木赖水生,水盛则木飘;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柱度秋是已。印旺遇财乃发,须入财乡运,乃能发福发禄。如水盛木飘,必须行财运,以土制水,则木值其根为福。所谓“岁运若行财旺地,反凶为吉遇王侯”是也。《格解》所谓印绶畏入财乡之句,不可拘泥是也。
笔者:“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柱度秋是已”,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作“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无根枉度秋是已”,极为通顺明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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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27 于: 2015-03-21 12:06:24 »
又曰:
印绶官星旺气纯
伤官多遇转精神
如行死绝并财地
无救反为泉下人
补曰:印逢官星,如值所喜,则为旺气纯也。伤官多遇,如值所忌,则不免转而不精神也。旧文原是如此,而或者改旺气为运气,改伤官为偏官,以转精神为有精神非也。
又曰:
印星偏者是枭神
柱内最喜见财星
身旺遇之方是福
身衰枭旺更无情
补曰:印星偏者,如甲生亥月,乙生子月之类。无食则为偏印,有食则为枭神,柱中见偏财并正财则吉,故曰:偏印遇财乃发。又曰偏财能益寿延年,身旺遇之吉。若身弱逢枭旺,则为祸矣。所谓枭神兴,而早年夭折是也。
《络绎赋》云:印临子位,受子之荣,枭居祖位,破祖之基。
补曰:或曰枭居祖位,破祖之基,甚应验。观《六亲论》云:“日时杀刃逢枭半道妻儿离散”,可见《格解》谓枭居祖位破祖之基,再详。
《玉匣赋》云:华盖与文星共会,尉迟为伍伯良臣。
补曰:文星谓印绶也,故《通明篇》云:印绶文华也,非文昌之文。
《寸金鉴》云:印绶不喜见临官,帝旺逢之亦不欢。八字见财无所用,用财不利却无端。
补曰:临官是日干行临官之地,印逢则病,故曰:不喜见临官帝旺,是日干行印旺之地,印逢则死,故曰:逢之亦不欢。八字中最忌见财星,喜见官星,如运行财旺之乡,则贪财坏印,为祸百端。所谓如行死绝财旺地,无救番为泉下人。
笔者:“无救番为泉下人。”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作“无救翻为泉下人。”
《万金赋》云:
第一限逢印绶乡
运行生旺必荣昌
官乡会合旺官职
死绝当头是祸殃
《渊源歌》云:
有印无财是福媒
喜逢官位怕临财
主人囊括文章秀
一举丹墀面帝来
《元理赋》云:水泛木浮者活木。
补曰:此言水泛木浮格也。盖甲木生于亥,则无咎。乙木死于亥,水泛木泛,恐无聚作。
又曰:水盛则飘木无定,若行土运方为荣。
补曰:文论阴木,此论阳木,盖言甲木归于子,水败之乡,柱中水印太盛,失土止者,人命得之,主飘荡无定,凤花好酒,无成之造。遇土运止水,发福为荣。
又曰:贪食乖疑,命用枭神因有病。
补曰:如日坐枭神,或干支枭印重昔。运逢食神,必主贫食生病,更带刑冲,作灾不测。故《奥旨赋》云:“岁月时中有偏印,吉凶未萌,大运岁君遇寿星,灾殃立至。”
笔者:“如日坐枭神,或干支枭印重。运逢食神,必主贫乏生病”。
子曰:命用枭神,富家营辨。
笔者:“富家营辨”,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作“富家营办”。
《四言独步》云:六甲坐申,三重见子,运至北方,须防横死。
又曰:天干二丙,地支全寅,更加生印,死见凶临。
又曰:壬癸多金,生气酉申,,土旺则贵,水旺则贫。
又曰:癸日申提,卯寅岁时,年杀月劫,林下孤洒。
笔者: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作“林下孤凄”,笔者认为很有可能是“林下孤栖”之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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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28 于: 2015-03-24 16:22:10 »
命例一  临川黄良三公富命 水重土轻
己亥
乙亥
乙丑
丁亥
神峰诗评:
水气重重在地支
木飘水泛欲何依
最宜土运来克水
财帛金珠乐有余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乙木生亥,重重水气以飘之。早行癸酉壬申,水多见水不利。一入辛未、庚午、己巳、戊辰四运,土止水流,财发万緡。正谓印绶若多,财要见也。”
笔者:这个命局,运行南方火地,关键还不在于“土止水流”,关键是运行火地,让整个偏寒的命局出现暖意。乙木得以因火而发荣。

命例二 旴江刘三三公水多飘木之格
丁亥
辛亥
乙亥
丁亥
神峰诗评:
乙生亥月水重重
杀印分明祖业丰
戊己运中虽发福
再行水运寿年终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乙木生亥,水气重重,但喜纯粹。水原未盖头,盖得祖财丰富,巳酉戌运,财名颇振,酉运杀轻得禄也。原杀星见水,多泄去精神,杀弱入酉,杀星得禄。生子甚多。一入申运,壬水太旺,水来泛木,死矣。”
第一,这段文字此版本“巳酉戌运”,当以甘肃省图书馆藏版本作“己酉戊运”为是。
第二,查此人大运:庚戌、己酉、戊申。按神峰所说“一入申运,壬水大旺,水来泛木,死矣”。那么此人则是在进入而立之年就撒手人寰。若仅仅将死因归结为“水来泛木”,则有失全面。更重要的是壬水合走局中丁火,让整个命局,寒重湿凝,了无生机。

命例三  盯(应是“旴”字误)江刘瑛千九公 富命衰运畏财格
壬寅
辛亥
丁巳
辛亥
神峰诗评:
丁火生临亥月乾
木神类聚喜相连
柱中最拍金为病
运入东方福禄全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丁火生于亥月,火神衰弱,喜年干透出壬水,丁壬化木于亥,更得寅亥木神类聚,用木无疑矣。盖得巳宫有庚来损木,则金为病明矣。运行甲寅乙卯丙辰丁运,枯木逢春,又喜火破庚金存木,富享优游。入巳强寇毁庐,丧子奇祸。盖嫌巳中金来破木也。午未木死阻寿。”
笔者:仅以巳中庚金破木,后学难以诚服。若再指出原局已有巳亥冲,再行巳运,复将年月已有之寅亥合冲破,不仅寅木受损,壬水也被伤。
« 最后编辑时间: 2015-03-24 18:05:29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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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29 于: 2015-03-26 16:16:01 »
命例四 丰城孙世佑布政 贵命 旺变为弱用印格
乙丑
辛巳
己巳
庚午
神峰诗评:
己土虽然坐旺乡
重重金气损精阳
旺中变弱来亲印
杀运应知佐庙廊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己土虽生巳月,本为火生之域,夫何金气重重?己土见金泄其精气,赖有三重火气,大抵土好暖而恶寒,则己土自亲火为印绶。运行也。卯戊寅,杀星太旺。故曰:印轻者,赖官杀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丁丙运火轻,尤宜土起火来,火运入子,见财而破印,财乃妻也,因妻而致祸也。盖原无水止有火土,则东方运美,北方水运不美。一此则土虚而好火,畏水伤火,子运死也明矣。”
第一,这段文字中的“夫何金气重重?己土见金泄其精气,赖有三重火气,大抵土好暖而恶寒,则己土自亲火为印绶。运行也。卯戊寅,杀星太旺。故曰:印轻者,赖官杀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丁丙运火轻,尤宜土起火来,”错讹很多,据甘肃省图书馆藏本,改为“夫何金气重重,己土见金泄其精气,赖有三重火气,大抵土好暖而恶寒,则己土自亲火为印绶。运行己卯戊寅,杀星太旺。故曰:印轻者,赖官杀以生之,所以位至方伯。丁丙运火轻,尤宜补起火来。”
第二,“一此则土虚而好火,畏水伤火,子运死也明矣。”也应以甘肃省图书馆藏本“此则土虚而好火,畏水伤火,子运死也明矣。”为是。
第三,这个命局的五行组合特点有一关键处,神峰尚未点明:
1.年月丑巳拱酉,因月干透出辛金,只要遇年月被填实,就成化为金,所以,己土日元虽然坐支巳地,生于巳月,由于年月的这一组合特点,成为月令生扶日主为不真。
2.日时巳午半三合火局因无天干引化而不真,所以,这个命局日时合,也属于印绶生身不真。用通行命学术语说,就是局中虽有二巳,但都因贪合而忘生。
3.查看大运:庚辰、己卯、戊寅、丁丑、丙子。丙子运死,除了神峰说的子水冲午,因妻致祸外,还有丙火被辛金合绊,弱土处于被乙木克,庚金泄,两头夹攻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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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0 于: 2015-03-26 21:12:24 »
命例五  崇仁方武十凌迟死 贪财坏印
壬戌
壬寅
丁卯
戊申
神峰诗评:
丁火生寅木气柔
财来冲印便成忧
再行财运灾难免
直待凌迟死便休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丁火日干,生于立春后两三日,其火极寒矣,其木极嫩矣。正为木嫩火衰,不合年月两点,壬水再来温火温火木,时上申官庚金,冲出嫩木,且有戌字透出,年支戌字透出,月上艮土,作正火土伤官用印,不合衰印绶伤,一入巳运,庚金得生于巳,坏了衰印,因杀死乐安东坑陈人三十余命,武十为首,问凌迟剐罪而死。盖透出伤官,身衰用印,印星受伤,故犯此极刑。”
第一,这段文字中的“不合年月两点,壬水再来温火温火木”,无论标点还是文字都有极大失误。应以甘肃省图书馆藏本作“不合年月两点壬水,再来湿火湿木”为是。“不合衰印绶伤”,也应以甘肃省图书馆藏本的“不合衰印受伤”为确。
第二,神峰以丁火日元身弱,遇寅木正印也弱,然后以巳运,申金坏印而犯极刑论之,颇为值得商榷:
1.丁火自坐卯地为临病,日支卯与月支寅半三合木局,应是木性印绶加强。
2.年月戌寅之间暗拱午火,这午火乃是丁火正根。
3.月干壬水与日干丁火近合,因月日地支皆为木,所以,月柱与日柱的干支关系应看成合化木气成功。
4.如此,则月日合化之木,得年干壬水生,而这壬水又得时支申金生。所以这个命局当是月日之旺木得旺印生扶之象。
5.正月之木为活木,活木忌金。时柱地支申金时刻都在吸引日支卯木与自己合。如此就影响,特定情况下还会破坏寅卯半三合之木。
6.既然活木忌金,既然我已指出月日两柱天地合化为木,那通根年支戌地的戊土就成了合化后的活木之财,这财却不去定旺木之根,而直接旺生坐下的时支申金,而这申金,正是活木所忌之杀。
7.查一路大运:癸卯、甲辰、乙巳。首先,从卯木到乙木的运程,都是比劫帮身大旺之显像,这个人拉帮结派,趾高气扬,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跃然纸上。到巳运,并不是神峰所说的巳中庚金伤坏印,而是大运、流年与命局构成寅巳申三刑的情况下,才会遭遇血光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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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1 于: 2015-03-27 11:51:32 »
命例六 抚城过桓九公 木旺无金之格
乙亥
癸未
丁卯
甲辰
神峰诗评:
丁生未月火扬威
见木重生火不知
木喜庚辛来损木
再行木运本非宜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丁火生临未月,火神犹旺,再见木多,返助其炎威也。初行辛巳庚运,木多见金而克之,生财颇遂。但四柱原无一点金气,财神无根,生财而不克大运,行寅卯,原木旺再行木旺地,杀为子星,行寅卯泄子之气。财为妻,行寅卯助起比劫伤妻,到此辟妻离子,呻吟不利,岂非命该如是乎?”
笔者:这个命局五行组合的关键在于:
第一:地支木气全:既有亥卯未三合木局,也有卯辰半三会木局。再加上年时两透乙、甲,加上月干癸水之生,所以木五行在局中占据了绝对优势。这个命局基本可以定为从印格。
第二,由于丁火在局中月支未中有强根,所以这个命局,又不可视为能真从印去。
第三,查一路大运:壬午、辛巳、庚辰、己卯、戊寅。笔者认为,日主辟妻离子,呻吟不利,当在属鸡的流年。也就是59岁的癸酉流年。酉金不仅冲动卯支妻宫,更为严重的是破了年月日的三合木局。所以,日主不仅辟妻离子,还疼痛呻吟不利。卯酉冲,是明显的肝经不适,筋脉受损之象。
« 最后编辑时间: 2015-03-27 12:18:02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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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2 于: 2015-03-27 12:13:55 »
命例七  与夫子命  去官留杀同印
辛卯
辛卯
戊寅
壬子
神峰诗评:
去官留杀理分明
主弱分明用印星
运入南方夫子旺
逢申破印祸来并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年上两重乙木夫星,天干两辛去之,独用寅中甲丙两字。早行壬癸运,叠叠损儿。盖为壬癸伤印也。入巳丙火得禄,生子旺夫,南方火旺,安享财富。脱申患疾而死。壬水破印也。伯母瑛四孺人命。”
第一,“与夫子命”的“与”字,当是“兴”字误,因为繁体字的“兴”与繁体字的“与”,在字形上相同处太多。
第二,查一路大运:壬辰、癸巳、甲午、乙未、丙申。“脱申患疾而死”,是说进入申运,卯木被合,寅木夫宫逢冲,而这寅又是戊土之长生。丙申大运,丙火合辛冲壬,我断日主是在51岁的辛巳流年,神峰说的壬水破印,仅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是原局寅,大运申,流年巳,构成三刑全,无物可救而死。
« 最后编辑时间: 2015-03-27 12:18:38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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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3 于: 2015-03-27 12:37:48 »
命例八  富女命 无夫星入格
乙卯
戊寅
丙戌
乙未
神峰诗评:
丙火生寅土透天
无夫入格福连绵
身衰宜入南方运
用印分明岂偶然
神峰的文字阐释是:“丙火生寅,盖寅中艮土,戌未又有土,月上戊土透出,寅月火虚,上泄精英太过。正作火土伤官用印。盖伤官衰者用印,原喜柱中不见夫星。原若有夫行南方运,必主孤贫。此则原无夫星,则不论夫也。所以南方运助夫生子而富。又作火虚有焰,一入申运,见金破木死矣。”
第一,文中的“上泄精英太过”,应为“土泄精英太过”,方通。
第二,查一路大运:己卯、庚辰、辛巳、壬午、癸未、甲申。日主的去世,不只是“一入申运,见金破木死矣”还要看到大运甲木克制戊土食神。因食神主寿元。由于甲申大运,即使印伤,也是食伤星受制。让丙火元,上无庇荫之印,下无制杀的食伤。从五行流转的角度看,则是丙火日元生命的源头和去处均被截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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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4 于: 2015-03-27 17:14:12 »
阳刃格  附·比劫、建禄格
楠曰:阳刃格,六阳日干谓之阳刃,理也。六阴日干不谓之刃。但用刃之说,未究其理,则冥然不知也。书云:阳刃无冲可极品。盖甲日生临卯月,甲见卯中乙木,如兄见弟,则能分我之祖财,夺我之祖业,再加岁月日时中木又有气,何用乙木之再来助我乎?如是则不用刃,而以刃为病也。则用庚金七杀,合去其刃。虽酉中官星冲去其刃,亦不畏也。又或甲生卯月,岁月时中,叠叠财官七杀,则日干虽旺,则变为弱,此则甲刃为用神,若行酉运,冲去刃星,犹如人衰弱无力,全赖弟弟扶持,今被酉金杀死我弟也。则我何靠乎?则主有极凶杀伤蛇虎之祸矣。若如此等,必须要印绶之运,生起我刃星,比肩运,以助起刃星。又曰:煞无刃不显,刃无杀不成。盖日主旺,得七杀以合丢其刃星。然杀乃威武之人,刃乃威武之器。刃杀停均,多作兵刑显宦。若日主弱赖刃为助,见官杀多,制去其刃,多主盗贼小人矣。然阳刃格与建禄格颇同。但建禄不言刃者,盖日下月令俱同一体纯和也。又若阳刃倒戈,必作无头之鬼,理甚有验。如丙日干,四柱太旺,又露出丁火贴身,其刃锋愈炽,则身首安得不异处乎?如夏柱州之命甚验,说见人命见验类。
建禄格者,日主得主禄之地,非官禄之禄也。书云:月令建禄,多无祖屋。而不显言其理。人用财为马,官为禄,假如甲日生寅月,甲以辛为官,己土为财,财官到寅为死绝地,人则靠财为祖业,靠官为福神,祖业福神都是无了,此格多无祖业者甚验也。原甲日生寅,然寅上乃甲木之庐舍,财官空倒,又安有祖屋乎?年上若见此禄,亦主祖业飘零。带此建禄,多主刑妻,与阳刃格同。如甲日见寅,寅中有甲木来克妻也。若四柱有根气太旺,则不用建禄格,要官杀克制其禄,要财星以为身旺之寄(一作“倚”字)托,若或岁(此处掉一“日”字)时中财杀太多,亦旺变为弱也。宜印运以生其禄神,宜劫运以助起其禄也。又曰:一见财官,自然发福。盖身旺,原庐舍内无财官,则无祖业。若运行财官,则身旺能任其财,岂不白手成家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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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5 于: 2015-03-28 09:46:48 »
补曰:夫阳刃者,在天为紫暗星,专行诛职(他本作“戮”)。在地为阳刃杀,禄前一位是也。喜偏官七杀制伏,则阳刃起于边戌,发富发贵。为将为相者多矣。故《千里马》曰:“阳刃偏官有制,应职掌于兵权”。又曰:“羊刃入官杀,威镇边疆,喜印绶生身。”故《三车一览》云:“羊刃重逢正印,廉颇有百计之谋。”又《要诀》云:“阳刃倘同生气,閫内推权,忌反伏吟。”经云:“伏吟反吟,哭泣零零。”何谓伏吟?如甲以卯为刃,庚以酉为刃,岁运与元命相对,卯见卯,酉见酉是也,遇之必祸,即所谓岁运并临,灾殃立至也。何谓反吟?盖冲击之谓也。如酉冲卯刃,卯冲酉刃是也。遇之即咎,即咎(这个咎字为衍文,应去掉)刃冲合岁君,勃然祸至之谓也。忌三合岁君,如流年见亥未,而卯刃三合;流年见己(应为“巳”字)丑,而酉刃三合;流年见戌,而卯六合,流年见辰,而酉六合,其人当年祸必速至。即阳刃合岁君,勃然祸至之谓也。忌魁罡刑害,全无官印,福神相助则为祸。有官印福神相助则为福。化为权贵。何谓羊刃?甲戊庚壬丙五阳干有刃,乙丁己辛癸五阴干无刃,故名羊刃。如命中有刃,不可便言凶,大率与七煞相似。凡有刃者,多有富贵人,最喜身旺坐禄,合杀有制,杀刃两全,非常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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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6 于: 2015-03-29 11:57:32 »
《三车一览》云:羊刃有三,有劫财羊刃,甲见乙是也,不利于财官格;有护禄羊刃,甲见卯是也,大利于归禄格。斯言诚为确论。
若乙见丙,谓倒禄羊刃,则非也。盖己见丙,名为背禄伤官,诚大利于去官留杀格。名为背禄羊刃,甚事强解。亦谓乙见丙之说,恐不通,诚是。
笔者:这段文字颇有颠倒之处:乙见丙为乙木见伤官,己见丙,为己土见正印。(若非要说是刃,则当为己见巳(戊见午),巳中有戊土为己土之劫)。没有一处为羊刃关系。查甘肃省图书馆藏版本,也作此状。所以,究竟“乙”为“己”错,还是“己”为“乙”谬,姑且存疑。
又曰:劫财诸格,大忌财官尤甚,虽然亦有用时。《喜忌篇》云:日干无气,时逢羊刃不为凶。《继善篇》云:君子格中,也犯七杀羊刃。又曰:甲以乙妹妻庚,凶为吉兆。观此又不可执一而论也。
《洪范》云:羊刃善夺资财化鬼。又曰:身弱财丰,喜羊刃兄弟为助。
《撮要》云:羊刃怕冲宜合迎日。《易鉴》云:羊刃重重必克妻。《寸金法》:劫财伤父亦伤妻。
笔者:“羊刃怕冲宜合迎日”,“迎日”二字为衍文。
《万金赋》云:劫若重逢人夭寿。
《元理赋》云:杀刃双显均停,位至王侯。杀刃重轻(“轻”应为“而”)无制,身为胥吏。又曰:男多羊刃必重婚。又曰:羊刃不喜刑冲。
《万尚书赋》云:官星带刃,掌万将之威权。又曰:伤官有刃,将相公侯。又曰:印刃相随,官高极品。又曰:杀刃休囚,禄薄官卑之士。又云:煞制刃兴,主掌满营之兵卒。若是用神轻浅,决为吏卒卑官。又云:刃辅伤官,际一旦风云之会。
古歌云:
羊刃七煞怕逢官
刑冲破害祸非常
大怕财旺居三合
截发伤指主残伤
笔者注:最后一句,除了指本人身体有伤残外,还指丧妻(”截发“)损兄弟(“伤指”)。
又曰:
春木夏火逢时旺
秋金冬水一般同
不宜羊刃天干透
运至重逢定有凶
又曰:
劫财羊刃不堪侵
不带官星二世贫
甲乙互逢皆仿此
纵多财帛化为尘
又曰:
伤官不忌劫相逢
七杀偏官理亦同
若是无官不忌劫
身强遇此却嫌重(他本作“身强遇比却嫌重”)
又曰:
劫财羊刃两头居
外面光华内本虚
官杀两头俱不出
少年夭折谩嗟吁
又曰:
甲子丁卯非为刃
乙酉庚申理亦同
合起人元财旺马
中年显达富豪翁
又曰:
日刃归时身要旺
正财忌运忌遭冲
且如戊日离为刃(他本作“且如戊日午为刃”,更为准确显豁)
子丑财乡立见凶
财运无冲还不忌
官刑刃便得尊荣(他本作“官星制刃得尊荣”,应为准确)
月中有印印斯通
运到官乡贵亦同
柱若财多嫌杀运
无财杀运喜兴隆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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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7 于: 2015-03-29 16:27:49 »
《醉醒子象篇》云:权刃复行权刃,刃药亡身。
本注云:权杀也,刃兵也。身旺用此二端,乃兵刑首出之人也。杀旺喜行制乡,刃旺喜行杀地。若原杀旺复行杀旺之乡,立业建功处,不免死于刀剑之下。刃多再行羊刃之地,进禄得财之处,必然终于药石之间,数使然也。
笔者:这里的数使然也,是指事不过三,好事(喜神、旺神)过三则否。乃物极必反之义也。同理,偏官七杀,乃有使人胆大妄为之性,若过三,则此人又会成为胆小如鼠之辈。
又曰:帮身羊刃,喜合嫌冲。
本注曰:刃乃帮身之物,大怕身旺逢之,得一重杀与刃相合,化为权星,若见官与刃冲战,乃成恶杀。用者当审其轻重,好恶何如。
又曰:羊刃临于五鬼,定须重犯徒流。
本注:如壬申生人,五鬼在子。癸酉生人,五鬼在丑。丙寅生人,五鬼在午。丁卯生人,五鬼在未。或者三合之次。
一行禅师《命书》云:羊刃重重又见禄,福贵饶金玉,斯可谓吉论。
《理愚歌》云:倒悬羊刃又同行,形体不免填沟壑。
本注曰:倒乃倒戈杀,悬乃悬针杀。凡倒戈杀,只犯戊字和戌字,皆曰倒戈杀。悬针者,干以甲字与辛字,支以卯字、午字与申字,如此者谓之悬针杀也。
笔者:这是以字形判吉凶,我个人认为仍以五行正理推之为好。因为我在现实生活中,就曾遇到地支三卯,悬针明矣,其人生虽然也多有不顺,但现在仍快乐地活着。
《其截歌》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刎颈之鬼。
经云:运逢羊刃,财物耗散。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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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8 于: 2015-03-29 16:43:53 »
论日刃
旧注云:日刃有戊午、丙午、壬子三日。与阳刃同法,忌刑冲破害会合。爱七杀,要行官乡,便为贵命。若柱中一来会合,必主奇祸。其人主眼大须强,性刚果毅,无恻隐慈惠之心,有刻薄不恤之意。三刑魁罡全,发迹于疆场,如或无情,或临财旺,则主其祸。或有救神,如刑害俱全,类皆得地,贵不可胜言。独羊刃以时言之,四柱中不要入财乡,怕冲阳刃。如戊日刃在午,忌行子正财运;壬刃在子,忌行午正财运;庚刃在酉,忌行卯正财运;甲刃在卯,行巳午并辰戌丑未运不妨,忌酉运;丙日刃在午,行申酉庚辛财运不妨,忌子运。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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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干支与人生
« 回复 #239 于: 2015-03-29 17:06:46 »
论比劫
夫比劫者,阳见阳、阴见阴。比如甲见甲,乙见乙之类。五阳见五阴,如甲见乙,是兄见弟,为劫财,主克妻害子。五阴见五阳,如乙见甲,是弟见兄,主破耗防损父,不克妻。盖财者人之所欲,方今兄弟见之,多有争竞,如夷齐能几人。
笔者:“如夷齐能几人”,是指伯夷、仲齐,兄弟谦让而不争的故事。
《六亲捷要论》云:分禄须伤主馈人,比肩重叠损严亲。
补曰:财多身弱,喜比劫扶助则为福。故曰:男逢羊刃,身弱遇之为奇,财轻身强忌比劫。劫夺则为祸,故曰羊刃多则妻宫有损。
《金不换》云:身旺比劫重,损财又伤妻。比劫遇枭食,妻遭产里危。
《六亲论》云:月中归禄无财官,父丧他乡。又曰:月逢刃,时逢劫,妻妾产亡。又曰:日时背马分财无救助,妻儿离散。
《撮要》云:比肩要逢七杀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