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论用神变化
沈氏原文:
用神既主月令矣,然月令所藏不一,而用神遂有变化。如十二支中,除子午卯酉外,余皆有藏,不必四库也。即以寅论,甲为本主,如都之有府,丙其长生,如都之有同知,戊亦长生,如都之有通判。假如寅月为提,不透甲而秀丙,则如知府不临都,而同知得以作主,此变化之由也。
这段文字,沈氏论述,按月令取格,也有很多变化,逢子、午、卯、酉月,因为在这样的月份,五行主气比较而言,相对专一,所以,即使这四个地支中的藏气没有透干,也可直接取为格局用神。如子中癸水是日元官星,就是官格;午中丁火若是日元正财,就是财格;卯中乙木若是日元印绶,就是印格;酉中辛金若是日元食神,就是食神格。
到寅、申、巳、亥月,寅中有甲、丙、戊三气。甲为主气,丙为次气,戊为余气;申中有庚、壬、戊三气。庚为主气,壬为次气,戊为余气;巳中有丙、戊、庚三气。丙为主气,戊为次气,庚为余气;亥中有壬、甲、戊三气。壬为主气,甲为次气,戊为余气;辰、戌、丑、未月为四墓库,其中五行之气,更有旺相休囚之别,我在《墓库辨》一文中有详细论述。
沈氏出于他那个时代的官本位观念,对支中人元。所做的主气(又称本气)是”知府“(一把手),次气是”同知“(二把手),余气是”通判“。若用我们的时代现实做比喻,则主气为“书记”,次气为“市长”,余气为“办公室主任”。
“假使寅月为提,不透甲而秀丙”——寅月令甲木为主气(或叫本气),是木气旺相的月令,但在命局中却未能出干,透干的是寅中丙火。丙火是甲木吐秀之食神。所以,沈氏在这里说“不透甲而秀丙”——甲木自己不出台,让自己的子女丙火出来显秀。而月令取格的命理规则则是:
1.月令中的主气透干,则以主气与日主的关系定格局用神。比如寅月令中的甲木主气若透干,日元为己土,甲木为己土正官,则这个命局就该定为正官格。
2.月令中的主气不透干,次气透干,则以此气与日主的关系定格局用神。比如寅月令中的甲木没透干而次气丙火透干,日元为己土,丙火为己土正印,则这个命局就该定为正印格。
3.月令中的主气、次气均不透干,而是余气透干,则以余气与日元的关系定格局用神。比如寅月令甲木、丙火均未透干而戊土透干,戊土是己土劫财,则这个命局就该定为刃格。有人主张阴五行无刃,那么这个命局也该定为劫财格。
4.若月令中的主、次、余三气都透干,那就以主气与日元的关系定格局用神。
5.若月令中的主、次、余三气,都未透干,传统命理也以月令主气和日元的关系定格局用神。
从上面我所阐述的传统定格局规则看:五行之气以天透地藏为旺,并且以通根月令地支者,或者说以从月令地支透出天干者为旺。虽是月令主气,但并未透出天干,而月令地支中的次气或余气透出到天干了,那么这原本比主气弱的次气、余气,在命局中的力度,就反比没透干的主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