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氏原文:
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即以六亲言之,如男以财为妻,而被别干合去,财妻岂能亲其父乎?女以官为夫,而被他干何去,官夫岂能爱其妻乎?此谓配合之性情,因向背而殊也。
清人的书面文字,已经和现代汉语十分接近。但也有需要说明处。比如这里和前面文字中出现的“盖”字,不能作覆盖解,是“大概”、“总体说来”的意思,都带有不确定、总该如此的商榷语气。但又的确表达了如此说法,具有很大的自我肯定性。其“盖有所合则有所忌,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要传递的意思,就是或许有个别例外,但总体应是如此的意思。
徐乐吾在做注评“逢吉不为吉,逢凶不为凶”时,加入实例以解,的确能在很大程度上说明原意。譬如:
丁卯
壬子
壬申
甲辰
徐乐吾的解说是:“本为水木伤官用财,无如丁壬一合,火失其焰,水旺木浮,只能顺其旺势而行金水之地也”。
仔细推敲,徐乐吾的这一评解值得商榷:整个命局是否就真的不能行木火运?
第一,整个命局旺水一片,年月子卯刑,年干丁火被月干合,的确是水旺木浮之势。说明此人少年运不美。
第二,这个命局既然水成汪洋,就不劳印生,行金水运,只能是徒增水势,让时干甲木更成无缆之舟。命主人生更加清寒。
第三,徐乐吾未能看到命局时柱甲辰之美。甲木能泄水之秀,辰能纳江河之水,辰,东南莺飞草长之地,了无寒意。由此,我们可以大胆断定日主将因文采得名,晚年生活殊美。
第四,此命局,水已成势,诚然不可拂逆,但也不能就此以行金水运为好,旺水得有去处,得做功,顺势归东南木火之地,对命主而言,自是得不费力的美好人生。我们看行木火运,甚至就是直接行火运,有何利弊:
1.来丁火,丁壬合,对暖命局无功。
2.来丙火,有日照江湖之美。
3.运行午地,冲击提纲,家事和本人均有不吉。
4.运行巳乡,日主吉。
更要注意的是,由于局中有甲木,而甲木盘根于辰,虽然辰被申子三合,但毕竟与丑土有异。运行火地,火可发甲木之秀,甲木可解壬丙之冲。所以,我认定这个命局,行木火运反倒比行金水运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