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子平真诠》新评  (阅读 93242 次)

Lunarhyt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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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0 于: 2014-08-21 08:23:20 »
沈氏原文:
又有身重煞轻,煞又化印,用神不清,而借财以清格,亦为贵格。如甲申、乙亥、丙戌、庚寅,刘运使命是也。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如果没有看罗老师的详细分析,囧妮肯定会把这命局看成偏印格,因为当初只看到亥中甲透可化杀,并没有认真看全面分析。
但看了老师的:第三,亥月令乙木盖头,年干甲木通根时支寅,在亥月令又得长生,所有这一起都是亥水被木泄之象。壬水偏官稚弱。
第四,庚金偏财立于时,坐支寅地临于绝,自身难保,更有寅与戌暗夹午火,庚金怎可能穿越重重明暗火墙去生亥中壬水。
这分明是印旺身旺、财官弱,只能靠行运生起财官的五行组合态势,所以,这个偏官格的命局是以财官为用。

我就根据老师的分析思考,既然此命造身旺印旺,局中壬水杀又弱稚了,谈何杀轻又化印呢?“借财以清格”?谈何借财,谈何清格呢?这个命局里是有杀但没有见官啊,是有食但没有见伤啊,既然没有混杂之说,还清什么格。至于“借财”,庚金偏财本来就能制约印星生扶七杀,只是这个庚面前是否有障碍。就像老师說的庚金怎可能穿越重重明暗火墙去生亥中壬水?如果庚金有用就不用借啦,庚金没用还借什么?
再回到罗老师分析的第一点:第一,这个命理为偏官格无疑。但这只是格局用神。此命造里用神财并非是为了“清格”,其实它是为了约制过旺的印星,然后又可以生助七杀而成格。
我认为沈氏原文的意思便是认定此造为偏印格,月令中甲木透出于年干,于是偏印甲木便是格局用神。所谓用神不清是因为甲乙正偏印并透,乙木正印得煞化,于是要借时干上的庚来合乙,去乙留甲,以清格。

gongyu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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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1 于: 2014-08-21 08:27:58 »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这个八字亥月藏壬甲,壬虽不透但为丙火七杀,三命通会说有杀先论杀,无杀方论用,而且亥月壬水当令,这个杀必须要注意的,我个人认为取煞为用神是没有错的,关键是取杀为用以后怎么配合,这个就是子平真全所要论述的,甲木出自月令,当取杀印相生,月透乙木为浊,时上庚金暗合乙木以清格,沈讲的就是这个意思,至于这个庚金能否合乙木清格,这只是关系到命局层次的高低,一字有一字的作用,必须仔细的分析,庚金有合乙之意,当然也有生壬之意,其中当有轻重之别。乙庚能否合还需看大运的配合。子平真全的论命思想就在此。去留舒配,轻重旺衰,这八个字确实是格局论命的关键。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21 08:31:44 作者 gongyuning »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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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2 于: 2014-08-21 08:41:41 »
很高兴能有各位的积极参与。这样的辩论,不仅能纠正我的一些低级错误,还能将命理讨论给予积极的拓展和深入。希望有更多的易友积极参与。让我受益的同时,更能活跃大家的易学思维。

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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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3 于: 2014-08-21 08:55:02 »
乾造:
   才         劫        日主      卩
   癸          戊         己        丁
   丑         午          巳        卯
己辛癸   丁己    丙庚戊    乙

1.偏印透干通根于月令:月支午火的主气丁火透出时干。但时支卯七杀,被月支午、日支巳印化了。
2.年干月干癸戊合化火。但年柱癸丑的丑中含,本气己土为湿土,中气辛金为湿金,余气癸水,为之湿土湿金。如此冷湿的土可以抵挡烈火,又可以蓄水,所以癸戊才会合而不化。
其实徐先生只是忽视了一个"丑"字而已。

其实我们是否也有像徐先生一样,忽略了年支丑的思维。结合于这个命局里,我们是否有忽略了年支申呢?申藏庚壬戊…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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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4 于: 2014-08-21 09:07:07 »
甲申
乙亥
丙戌
庚寅
囧妮君提出的思路,我认为也是分析命局的有效途径:
第一,庚金偏财在年支申有强根。
第二,甲木偏印在月令亥得长生。
第三,日元丙火在时支寅得长生。
第四,月令亥中壬水偏官,虽然被木化,但有金生,且得令,也当不弱。
如此一个身旺,财官印俱旺的命局,只要运程配合得宜,怎能不会没有财,没有官,没有思想、没有实权呢?
由此看来,只要搞清楚了阴阳五行原理,入手分析命局,就“条条道路都可以通罗马”。

囧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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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5 于: 2014-08-21 15:05:16 »
其实既然已经把命格论定身旺,既然时干庚不能发挥作用,那就再看年月两柱。
偏印   正印
 甲        乙
 申        亥
 庚才    壬杀
 壬杀    甲卩
 戊土
这个申中庚根虽透时干,在丙火日主坐戌库旺、戌寅合火的阻隔,时干庚金就发挥不了才的作用。在申支中庚金受年干甲,月支亥藏的甲冲克耗泄,所以这个庚金也不够力量生壬水。壬水在月支亥虽为主气,但头上有乙木脚下有甲木泄。其实就是这个藏在年月支中的壬水杀是被印耗泄得太残弱了,又不透干,成不了杀格。命局里并没有官杀、食伤混杂,所以谈不上清格。只是身印过旺化杀太过,所以一定首选用财。如果用杀做用神,壬水又会生旺了印而才就更弱,就不平衡了。如果用财做用神,财既能制约过旺的印的同时,又能生助七杀,一举两得又能得到平衡。
至于说到结合流年大运,是否能考虑乙庚合。首先命局里有火的干支,而且是处于亥月,所以就算局里有金的干支,估计乙庚也难合化。
不知囧妮分析是否合乎常理,望大伙多批评指教。幻想了一天一夜感觉自己也有点思维混乱了~冷静冷静。。。。。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21 21:34:16 作者 囧妮 »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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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6 于: 2014-08-22 09:03:23 »
四十、论偏官取运
沈氏原文:
偏官取运,即以偏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煞食均而日主根轻则助身。忌正官之混杂,畏印绶之夺食。

沈氏说:“煞用食制,煞重食轻则助食,煞轻食重则助煞”,缺少一个重要前提:一个命局确定为偏官格后,首要任务是权衡日元与偏官之间的力量对比。身旺偏官也旺,以食神制煞,日元能胜任食神之泄;身弱煞旺,就只能用印化煞生身,若用食神制煞则会让日元被克泄交加。沈氏说“煞食均,日主根轻则助身”,这是名命局的第三种情况。还需说明的是,即使是命局呈现身强煞旺,也有食神,也不能不就其所在位置,以及食神和其他干支五行的关系,就直接认定局中食神可用以制煞,而定此命局为美格。下面是徐乐吾所举的一个命局:
乙 亥
乙 酉
乙 卯
丁 丑
徐乐吾评注:“为身强煞旺,用食制煞之格也。运行南方,食神得地,金水不通根为美。但壬运合丁去食,巳运会酉丑煞强,必有不足,庚辰合乙酉助煞,均非美运也”。
这个命局的时干丁火坐支丑土,就只能先被丑土耗泄,转生酉金。而命局的地支组合,又让这丑土不不可能生酉金,酉金七煞与日支卯木互冲的态势,在局中始终无解。所以,这个命局的七煞,是否旺而需制,在什么样的大运、流年,才可以制,才能制,还得仔细斟酌。
沈氏原文: 
煞用印绶,不利财乡,伤官为美,印绶身旺,俱为福地。

煞用印,说明日元身弱不能抗官煞,自然不能行运财乡,因财会损印。既然如此,行伤官运,只有在印绶生身足以使日主能胜任食伤耗泄,印绶又能克制伤官的情况下,才有美好可言。
徐乐吾举脱丞相命:
壬 辰
甲 辰
丙 戌
戊 戌
徐乐吾评注:“杂气透煞,四柱土多,制煞太过,喜得三月甲木,制食卫煞,兼以化煞,为食重透印也。行官煞运,有甲木引化,反为美运,最忌财旺破印也。乙巳、丙午、丁未为印绶身旺之地,均吉,丁壬合煞无害,戊申之后无佳运矣”。
徐乐吾在这里依然有误判:
第一,从格局论命法的取用原则,这个命局分明以月令辰中的戊土透出于时,定为食神格。
第二,局中天干戊土,地支四土,食神大旺过度以成伤。
第三,面对如此旺土,丙火日元弱再不得印绶生扶,就有被土晦之灾。
第三,这个命局之美,不仅在于天干顺生,还在于食神在时,偏官在年,食神虽旺,却克不了壬水。
如此一个不管从月令看,还是从全局看,都是食伤主事的格局,偏要说成是偏官格,真让人为之难受。望后学,千万不要学徐乐吾这种不顾命局客观实际,闭着眼睛“造命”。  
丙 寅
戊 戌
壬 戌
辛 丑
徐乐吾评注:“本篇何参政命造,日主弱而煞重,以时上辛印化煞为用,妙在丙财生煞而不破印,两不相碍,为煞印有情也。以庚子辛丑为最美,壬寅、癸卯、甲辰亦吉。盖不伤印,总无妨碍也。煞用伤官,行运与食同(食伤同类)。
这个命局,终归煞重印轻,所以行运以印比生扶为要。 
沈氏原文: 
七煞用财,其以财而去印存食者,不利劫财,伤食皆吉,喜财怕印,透煞亦顺

七煞用财,是因煞弱而用财滋。所以不能行劫财运。喜财怕印,一方面会造成财印交战,另一方面是印能夺食,从而截断财星之源。
看徐乐吾所举周丞相造:
戊 戌
甲 子
丁 未
庚 戌
徐乐吾评注:“一水四土,制煞太过,本可用甲木制土,无如冬木力薄,不足疏土,且财印并见,无劫相卫,亦不能用印。丁火通根戌未,得土卫护而身强,反以印为病。用庚去病,泄伤生煞为用。运行戊辰已巳食伤之地,有财泄其气,不畏食重。原局煞轻,用神在财,透官煞亦顺,惟忌劫财之乡耳?”。
这个命局分明是食重煞轻,好在煞被印化生身,但丙火日元终难胜任众土之泄。所以,行运以印比为美。考行运乙丑、丙寅、丁卯,这三步大运均为日主得生得比劫帮身之运,自然能顺利完成科举考试进入仕途,戊辰运有生涯蹉跎之象,己巳大运则有鲤鱼翻身之美。
徐乐吾则囿于此人为官,所以在分析命局时,首先就给自己立了一个固定的思维模式:一定要维护局中财官的安全和权威。而忽视日主是否能胜任财官。从而造成很多后学的格局论命者,一味地以财官为中心追求格局之美,而忘了所有这一切都要以日元是否身受为准。
如果一个裁缝,一个鞋匠,只顾自己设计、制作之美仑美奂,而不量体裁衣,更要人削足适履,这样的设计和制作,有实用乎?沈氏原文: 
其以财而助煞不及者,财已足,则喜食印与帮身;财未足,则喜财旺而露煞。

上造,煞星不露,时上庚金正财,自然不能见比劫;财旺喜煞,煞可以护财,使其不被比争劫夺。但也要日元身强能胜任财煞为准。
徐乐吾在这里举刘运使造:
甲 申
乙 亥
丙 戌
庚 寅
徐乐吾评注:”寅戌拱午而透丙,即是火局,寅亥又合木,煞化为印,甲乙并透,印重身强,取财损印为用,不以煞论也。戊已运食伤生财自是美运;寅卯印太旺不利;最佳者为庚辰辛十五年,巳运刑冲合并见,不免多事。壬运露煞不忌,而以劫财之乡为最忌也。
“寅戌拱午而透丙,即是火局,寅亥又合木,煞化为印”,——全是牵强之词。寅戌的确拱午,但绝对不会因为透丙,就等于就是三合火局;寅与亥分明中间隔了戌土,“寅亥又合木”之说就更为扯淡。为什么不说因为寅戌拱午暗成火局,与亥形成水火对冲更盛呢?我在承认徐乐吾是命理大师的同时,对于他这种为格局而格局的分析思维,深感痛心。
这个命局很明确的是偏印格,只是月干乙木正印透出,有正偏混杂之嫌。这个命局的确是印旺生身的五行组合态势,从而让日元丙火能任食伤财。局中庚金透出于时,通根于年,有力。我也承认财能化食生官,但这是指行运遇食伤,不仅旺印能制食伤,财星也能化食伤;运遇官煞,官煞就不怕阴性耗泄,因有旺财为源。因为命局既没有煞星透出,也没有食伤透出,所以行比劫运,局中之财,就容易遭遇劫夺之厄。
沈氏原文:
煞带正官,不论去官留煞,去煞留官,身轻则喜助身,食轻则喜助食。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

在现实生活中,官煞混杂着,容易首鼠两端;印绶混杂者,容易优柔寡断;食伤混杂者,容易性情不定,财星混杂者,容易无财不想;比劫混杂者,容易骄傲吹牛。凡此种种,都会使日元难于思想专一,持之以恒,所以,也就难成大业。所以,徐乐吾要赞“莫去取清之物,无伤制煞之神”两语,实为取运扼要之言”。并举岳统制命:
癸 卯
丁 巳
庚 寅
庚 辰
徐乐吾评注:“巳中丙火为煞,丁火为官,丁以巳为根,非混杂也(详得时不旺失时不弱节)。特丁从巳透,官作煞论,以癸水制煞为用也。最忌见戊己土,所谓“无伤制煞之神”也。乙印甲寅运,虽不甚吉,而无妨碍,因不伤用也。癸丑壬子辛亥,用神得地,顺利可知矣” 。
这里徐乐吾说:“特丁从巳透,官作煞论”,值得商榷。丁从巳透,显然巳中有丁之余气。丁托巳根,是丁火得巳中丙火旺助。这两者显然是有区别的。望读者注意,这里的丁巳,只能是丁火得巳中丙火旺助。我们在做定性分析时,丁火依然是庚金的正官,巳中丙火依然是庚金偏官,千万不能认可徐乐吾“官作煞论”。若这个命局的日支不是寅,而是午,那么在这种情势下,丁火才能作偏官七煞论,因为官煞气势过旺,物极必反之理矣。 
丙 子
甲 午
辛 亥
辛 卯
徐乐吾评注:“本篇沈郎中命,以子午冲为去煞留官,似非的论,午亦可为丙火之根,非混也。官作煞论,与上造同,特辛金不通根,身弱印轻,非行帮身之地不可。制煞虽佳,尚未全美,幸所行之运,申本为比劫之地,戊戌已为印地,足以帮身化煞,补其不足耳”。
这个命局,若硬要以官煞混现论,的确十分勉强。午火月令为年干丙火之刃。更何况年月地支冲,也不能说成就是去官留煞。一是因为子午对冲,肯定是子败午胜。那么真正动摇的将是子水以及坐于其上的丙火。对于这样的命局,建议后学不要拘泥去留之论,以结合大运流年,进行具体分析描述为好。徐乐吾最后也强调“按此两造,均不能以官煞混杂论”。
沈氏原文: 
煞无食制而用刃当煞,煞轻刃重则喜助煞,刃轻煞重,则宜制伏,无食可夺,印运何伤?七煞既纯,杂官不利

看徐乐吾所举赵员外造:
戊 辰
甲 寅
戊 寅
戊 午
徐乐吾评注:“身强煞旺,而所行之运,皆是印劫帮身之地,故为美运也。煞虽纯而日元更旺,故乙卯官乡尚有碍,而庚辛制煞为不吉也。
此评甚确。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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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7 于: 2014-08-22 16:08:58 »
四十一、论伤官
沈氏原文:
伤官虽非吉神,实为秀气,故文人学士,多于伤官格内得之。而夏木见水,冬金见火,则又为秀之尤秀者也。其中格局比他格多,变化尤多,在查其气候,量其强弱,审其喜忌,观其纯杂,微之又微,不可执也

这段文字说得很是。
沈氏原文: 
故有伤官用财者,盖伤不利于民,所以为凶,伤官生财,则以伤官为生官之具,转凶为吉,故最利。只要身强而有根,便为贵格,如壬午、己酉、戊午、庚申,史春芳命也。

沈氏“伤不利于民”是错的。其实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伤官旺的人,往往为民鼓与呼,成为真正的民意代表而为官所惧所厌。所以在中国的民选,一定要在官的控制之下,否则,任由民选,选出一些专门对官进行批评的人,岂不是给自己无上的权力戴上枷锁。这也就是在香港特首的普选问题上,中央一直不敢表态任由民选的原因。所以沈氏之说,具有很强的时代局限性。
壬午
己酉
戊午
庚申
沈氏举的这个史春芳命局:
第一,戊土生于酉月令,酉中辛金为戊土伤官,自然是伤官格。
第二,酉中辛金虽不透干,但得月干己土生,时柱庚申扶,应为大旺无疑。
第三,戊土日元自坐午火,自旺的情况下更得月干己土劫财帮,年支午火生。也当以旺相论。
第四,如此身旺伤也旺的格局,自然喜顺泄。所以,整个命局以年干壬水泄辛金之秀为喜,壬水遂成为整个命局的用神。但是这个壬水被月干己土近克,不为戊土所用,所以只有运到财乡方能致富。
徐乐吾在这里还另举了几个命造讨论:
其一:某侍郎造:
壬戌
己酉
戊戌
乙卯
徐乐吾评注:“土金伤官,时逢乙卯,为伤官见官。年透壬水,则伤官生财,财生官,官星不但无伤,伤官反为生官之具,凶转为吉”。
这就是徐乐吾典型的自圆其说的论命方法:
第一,酉金伤官被众土包围,正有土厚金埋之象,正盼官煞弹压众比,或者是来同伴一起耗泄众土之生,以解救自己。
第二,时柱乙卯,卯与日支戌合而向火,乙木独力制戊土日元,应是温柔有情。
第三,年干壬水坐支戌地,被己土近克,根本无力翻山越岭去生乙木。
所以,这个命局,应是伤官格,以食伤为喜。局中酉金虽然当令,但毕竟被众土包围,难以透显,所以,所以大运以行食伤财运为喜。若没有大运配合,戊土日元很难发越。
其二:某知府造:
庚午
己卯
壬申
己酉
徐乐吾评注:“水木伤官,已官两透,为伤官见官,喜得年支午藏丁火己土,财官同宫,伤官生财,转以生官,凶变为吉也”。
这又是牵强之论:
第一,这个命局首先得看月支卯木与日干申金暗合。因此,这卯木只有加强申金之势,绝无去生午火之能。
第二,这个命局正偏印迭出,卯木对顶头的己土有一定制约,时干己土又被坐支耗泄。
所以这个命局需要用财来制过旺之印,生处于弱势的官。至于说到己土官星通根年支午火,只能说明,这个知府很有可能是利用祖上之财买来(美名为“捐”)的罢了。
沈氏原文: 
至于化伤为财,大为秀气,如罗状元命,甲子、乙亥、辛未、戊子,干头之甲,通根于亥,然又会未成局,化水为木,化之生财,尤为有情,所以伤官生财,冬金不贵,以冻水不能生木。若乃化木,不待于生,安得不为殿元乎?

沈氏对罗状元命局的解说也极为牵强:
甲子
乙亥
辛未
戊子
第一,这个命局按格局论命法的取用原则,当以亥中透出的甲木为格。是正财格,而非壬水伤官格。
第二,月支亥与年支丑半三合水局成,绝对不是沈氏说的亥与未三合木局成。亥与未只是暗拱卯而已。我在《水木罗汉如是说干支》中曾经强调无论是三合,三会,要论其半三合、半三会,都要以中字为准。比如这里若是亥与卯,或卯与未紧贴,则可论半三合木局,若没有中字卯的转圜,亥与未是绝对不能完成三合木局的。
第三,所以这个命局是财格得食伤生,而不是食伤格生财为用。
第四,命局不足之处,是月干透出乙木与辛金日元近冲。
第五,不仅正偏财透出,还有正偏印俱显。
第五,这个命局的长处,在于时干印绶不被年干甲木近克。财印不相伤,行运则以到南方火地,官星明透,护印卫财,并能暖局为美。其中状元,定是在丙子、丁丑两步大运中。
沈氏原文: 
至于财伤有情,与化伤为财者,其秀气不相上下,如秦龙图命,己卯、丁丑、丙寅、庚寅,已与庚同根月令是也
徐乐吾在这里说了一段公道话:“格局之高下,全在于清浊。亦有清中转浊、浊中转清者。如以格局论,何格无贵,何格无贱?要未可一例论也”。
但他也同意沈氏之说,认定这个命局是“已与庚同根月令而透出,为其转清之处,亦即秀气之点也”的说法,也值得商榷:
己卯
丁丑
丙寅
庚寅
第一,丙火日元生于丑月,丑中己土透出于年,是正点的伤官格。伤官不仅得令,还得月干丁火生。属于旺相。
第二,丙火日元坐支乙木得长生,更有年时卯寅生扶,丙火日主也因木火生扶而呈旺。
第三,身旺食伤也旺的格局自然喜伤官能做功为用,这就自然落到了时干庚金这一天干上。因此,日元行食伤财运,均是升官得贵之人生旅程。
沈氏原文: 
有伤官佩印者,印能制伤,所以为贵,反要伤官旺,身稍弱,始为秀气。如孛罗平章命,壬申、丙午、甲午、壬申、伤官旺,印根深,身又弱,又是夏木逢润,其秀百倍,所以一品之贵。然印旺极深,不必多见,偏正叠出,反为不秀,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贫穷之格也。

徐乐吾对此的对此评注得十分清晰:“凡需要佩印者,必是身弱也。伤旺身弱,泄气太过,则用印制伤而滋身,两得其用。如孛罗平章造,木衰火旺,得壬水制火以生木,倍得其力。至于木火伤官,生于夏令,即身旺亦须略见水以润之,是为凋和气候之例外。不仅木火需要调候,火土亦然。如某县令造,癸酉、己未、丙午、癸巳、火炎土燥,必须得水以润之,是为伤官用官,制劫以护财,亦即调候之意也。至于偏正叠出,略嫌不清,因需要而用之,亦无妨碍,但过多则为病耳。身重则不需要印绶生助,伤轻忌印克制。若四柱有印而无财,为有病无药。宜为贫穷之格也”。
沈氏原文: 
有伤官兼用财印者,财印相克,本不并用,只要干头两清而不相碍;又必生财者,财太旺而带印,佩印者印太重而带财,调停中和,遂为贵格。如丁酉、己酉、戊子、壬子,财太重而带印,而丁与壬隔以戊已,两不碍,且金水多而觉寒,得火融和,都统制命也。又如壬戌、己酉、戊午、丁巳,印太重而隔戊已,而丁与壬不相碍,一丞相命也。反是则财印不并用而不秀矣
在这里,沈氏不再说壬丁合之类的为我所用之话,值得表扬。
沈氏原文: 
有伤官用煞印者,伤多身弱,赖煞生印以帮身而制伤,如己未、丙子、庚子、丙子,蔡贵妃也。煞因伤而有制,两得其宜,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壬寅、丁未、丙寅、壬辰,夏阁老命是也

徐乐吾在这里的评注也很准确:“伤官用煞印者,用神在印也,故云只要无财,便为贵格。如蔡贵妃造,庚金无根,三子泄气,制伤扶身,全在于印。印赖煞生,而冬令金水伤官,兼赖丙火调候暖局为贵(此造录自《神峰通考》)。夏阁老造,丙火虽不弱,而火土伤官,生于夏令,赖水润泽,故运行北方水地而愈贵。用神虽在印,而其佳处则在于调候,若有印而无煞,乃贫贱之局也”。
沈氏原文: 
有伤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独宜,然要财印为辅,不可伤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为辅,官又得禄,所以为丞相之格。若孤官无辅,或官伤并透,则发福不大矣。

伤官用官的关键是食伤和官煞在局中不会面。这个命局子水伤官不透干,所以不能伤丁,更因被甲木泄,所以反而有生官之功。
沈氏原文: 
若冬金用官,而又化伤为财,则尤为极秀极贵。如丙申、己亥、辛未、己亥,郑丞相命是也

就原局看,说亥与未之间暗夹卯木可以,直接说化伤为财,则错。就连徐乐吾在这里也说:“化伤为财,当作财论,而此造亥未拱合而无卯,未能化财”。指出这个命局是“以亥未中暗财损印生官为用。运至寅卯甲乙,财星透清,继行南方,官星得地,宜为极秀极贵之命矣”。
沈氏原文: 
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何也?化伤为财,伤非其伤,作财旺生官而不作伤官见官,如甲子、壬申、己亥、辛未,章丞相命也
。  
至于伤官而官煞并透,只要干头取清,金水得之亦清,不然则空结构而已
其实任何命局,只要命局组合不是伤官与官星紧贴互相敌视,更有其他五行从中转化,都允许在局中共存。我在很多地方说过,分析命局不能用外科医生思维,动辄以“忌”、“弃”、“去”、“闲”等等带有偏见、贬抑的词汇对待局中干支五行。因为这是人家与生俱来的五行组合,终身不能弃、去,更不会“闲”,我们只有将命局、大运结合进行动态分析,得出的命理信息,才会对日主人生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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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8 于: 2014-08-23 10:39:53 »
四十二、论伤官取运
沈氏原文:
伤官取运,即以伤官所成之局,分而配之。伤官用财,财旺身轻,则利印比;身强财浅,则喜财运,伤官亦宜

看徐乐吾举史春芳造:
壬 午
己 酉
戊 午
庚 申
徐乐吾评注:“庚申时逢戊日,亦专禄格也(见食格谢阁老造),而日元坐印,己土透干,亦可作刃论,较谢造尤强。壬水之财,虽生于申,而隔离太远。运喜食伤财地,辛亥、壬子、癸丑三十年,花团锦簇,洵不易遇,正符身强财浅,运喜财地,伤官亦宜之说也”。
一,戊土日元生于酉月,为伤官格,加上时柱庚申食神重叠,整个命局伤官气势得令旺相。
二,戊土日元坐支午火帝旺之地,更得年支午火,可以看成是戊土日元在局中得两刃支撑。
三,午中己土透出于月,是为戊土劫财,这个劫财坐下酉金伤官,也可以看成是日主在人生路上有兄弟姐妹、哥们朋友代其任泄。
四,年干壬水坐支午火,与午中丁火有合而向木转化之兆。更有月干己土近水楼台先得月,克住壬水。因此,可以将壬水偏财的位置看成是不能为戊土日元所用之显像。
经过我的上述分析,自然发现,这个命局是日主身旺,食伤也旺的五行态势,食伤能转化成财为喜。命中壬水偏财被劫,行运补救则好。 
甲 子
乙 亥
辛 未
戊 子
徐乐吾评注:“此本篇罗状元命。金水伤官,本喜见官,而此则生于小阳春时节,未中藏火,不虞寒冷,亥未拱合,透出乙木,则伤官化为财矣。年时两子,仍是食神生财之局,惟日元太弱,运喜印比帮身。庚辰辛十五年,最为美境;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财旺身弱。再者金水之局,本喜火暖,今原局虽不见官星,而运行东南阳暖之地,和煦之气,可以补助其不足。言运者必须参合研究之也”。
一,这个命局地支的特点,应首看年月亥子半三合水局,亥与日支未虽然暗拱卯木,但也不能有月干乙木透出,就直接说亥未拱合,“则伤官化为财”了,仍然应以伤官生财看。
二,徐乐吾对行运的研判也有闪失,其指“戊寅、己卯二十年,究嫌财旺身弱”的戊寅大运,戊土正印得长生,不仅印绶生身有力,更入阳春三月之境,日主人生定有驱寒就暖之喜。惟己卯运不美而已。
己 卯
丁 丑
丙 寅
庚 寅
徐乐吾评注:“此亦伤官生财格,身旺财轻,与上造适相反。丑为金库,已庚并透,为财伤有情也。酉申辛三运为最美;壬癸运为伤官见官,虽身旺不甚为忌,究非美运。财为最喜,而食伤则有分别,戊戌未为燥土,不及己丑辰湿土,以湿土能泄火之气而生金也”。
此评准确。
沈氏原文: 
伤官佩印,运行官煞为宜,印运亦吉,伤食不碍,财地则凶
。 
壬 申
丙 午
甲 午
壬 申
徐乐吾评注:“如本篇孛罗平命造,兼制伤扶身与调和气候二者之用,加倍得力。申酉庚辛反美者,以其生印也。戊已运为凶,幸为西方之土,临于申酉,原局偏印又旺,尚无大碍,而戌运必不美也。食伤火运,有壬水回克无碍”。
这个命局,食伤旺、煞印旺,唯独日元甲木在局中无根而显弱。所以徐乐吾要说这个命局的印绶具有扶身、制伤、调和气候之用。
沈氏原文: 
伤官而兼用财印,其财多而带印者,运喜助印,印多而带财者,运喜助财

徐乐吾评注“伤官而兼用财印,即财格用印,印格用财也。虽月令伤官,而伤官之气,已泄于财,故其枢纽在财而不在伤也。财印不并用,然干头两清,亦可取用(参观财格用印节)。又或财印一在干一在支,两不相碍,亦作清论”。
“ 伤官而兼用财印,即财格用印,印格用财也”——这段话的意思是:伤官为格局用神,但这个用神已被财化,日主却又身弱,所以命局用神要行印运生身;伤官为格局用神,但整个命局印绶却起着支配全局轻重的作用,日主不弱,因此命局用神要行财运破过重之印。
丁 酉
己 酉
戊 子
壬 子
徐乐吾评注:“一都统制命,财多身弱,喜其财印不相碍(参阅论伤官节),为财旺用印扶身,兼以调候。运行丁未丙午印地固美,乙巳甲辰官煞之地亦佳,盖官煞生印,并通财印之气也”。
丁未运,日时两子害一未;丙午运,两子冲一午,时柱天地互冲,其工作,其子女,岂有宁乎?   
壬 戌
己 酉
戊 午
丁 巳
徐乐吾评注:“一丞相命,为印多用财(参观论印节)。喜得丁壬不合,用财损印,用神在财,运行辛亥壬子癸丑财地最美,甲寅乙卯官煞之地不佳,盖官煞泄财生印也”。
应当说甲寅运,因甲木被月干己土合绊,寅与巳相刑,工作中有与人纠纷刑害之兆,但却有先凶后吉之兆。乙卯运,的确不美。
沈氏原文: 
伤官而用煞印,印运最利,伤食亦亨,杂官非吉,逢财即危

徐乐吾认为“伤官兼透煞印,亦有身强身弱之别,身弱用印扶身,如夏贵妃造:
己 未
丙 子
庚 子
丙 子
徐乐吾评注:“庚金气泄而弱,用印制伤扶身。十一月金水,气肃而寒,用火调候,即金水伤官喜见官之意,兼以和印也。年上印绶得用,而幼年必极孤苦;甲合己土,财化为印,戌运印地,此十年为最美也。癸壬食伤运,有印回克无碍;申酉帮身运,自可行也。杂官有印化,尚无妨碍,逢财破印则身必危也”。
徐乐吾说这个贵妃幼年必极孤苦,可能有如此命理依据:原局年月子未害,这是六亲有损之象。
我则有如下思考:
第一,既然认定整个命局喜用在年,说明日主出生的家世对其有足够的庇荫。那么日元庚金的少年运总体说来就不应差。因为年柱命限主庚金日元17岁以前的运程。
第二,整个命局三子害一未,的确有不利六亲之兆。具体到这个命局,子未害,是子中癸水冲击了未中丁火,丁火为己土印星之源,说明日元庚金的母亲很易受损。
第三,丁丑大运,丁火生己土印绶为喜。丑冲未,为辛乙冲,乙木财星有损,癸丁冲,为劫财动,这是父寿有损之象,但母由存。即使六亲有损,不会有苦。
再从实际看,这个夏贵妃,若不是在17岁前选秀入宫,就绝难有在皇上眼前晃动的机会,因此,这个贵妃的少女时代,也应无孤苦之兆。
这个命局所显示的最大不足,日主虽然确有倾国倾城之貌,但有难以生育,有子难带难教之苦。这在那个母以子贵的时代,特别是宫闱竞争特别激烈的地方,身为贵妃的她,其后半生的孤苦,的确会令人扼腕。   
壬 寅
丁 未
丙 寅
壬 辰
徐乐吾评注:“此本篇言夏阁老造(参观《命鉴》),虽煞印并见,而身强印旺,未为木库,丁壬又合而化木(参观十干配合性情节),夏月火土,非用水润土,调和气候不可。更喜辰为水库,又属湿土,可以泄丙火之燥,为壬水之根,故可用也。运西庚戌、辛亥、壬子、癸丑金水财煞之乡,自然富贵,劫印食伤,均不宜也”。
对于壬子、癸丑两步大运的人生否泰,也应做面面观,不能以自然富贵遮饰。
沈氏原文: 
伤官带煞,喜印忌财,然伤重煞轻,运喜印而财亦吉。惟七根重,则运喜伤食,印绶身旺亦吉,而逢财为凶矣
。 
辛 卯
戊 戌
丙 辰
己 亥
徐乐吾评注:“戊戌辰己四土,伤官重,而时逢亥水独煞,以煞为用,申运泄土生水为美。至乙未运,亥卯未暗合木局,制土而卫煞,科甲连登;至甲午运,甲已合土化伤。流年已巳冲去亥水,不禄”。
这个命局,年月原有卯戌合,乙未运,乙木印星出干,既生丙火,有适当抑制了食伤。所以考试运极佳。 
徐乐吾还举了近代浙江省长张载扬造:
癸 酉
乙 丑
庚 寅
丙 子
徐乐吾评注:“此造虽非月令伤官,而十二月余气,时子年癸,亦作杂气伤官论也。丙火七煞,通根于寅,为根重,癸亥至己未伤印比劫均美,而以辛酉庚申身旺之地为尤佳。特不可再行财乡煞地耳”。
按我在《水木罗汉如是说干支》中说的月令取格规则。月令丑中己土虽为本气,但并未透干,透干是次气癸水,就应取通天的癸水为格。所以这个命局本身就是伤官格。 
沈氏原文: 
伤官用官,运喜财印,不利食伤,若局中官露而财印两旺,则比劫伤官,未绐非吉矣

伤官用官,应当说大都为调候、通关而取用。
戊 申
甲 子
庚 午
丁 丑
徐乐吾评注:“本篇一丞相造,以伤生财,以财生官,若伤下官星并透,则不足取矣。以官为用,运喜财乡,而行印运亦美。所以丙寅、丁卯、戊辰、已巳、庚午均为美运也”。
此论准确。 
甲 子
壬 申
己 亥
辛 未
徐乐吾评注:“虽月令伤官,而子申合局,伤化为财,作财旺生官论,不作伤官用官论。行运官印帮身为美。财已旺,不宜再见,伤官亦不相宜。此本篇单丞相造也”。
这个命局,申中壬水透出月干,自应直接定为正财格。局中财星大旺,自应用印生扶日主以任财。所以,这个命局从严格意义讲,并不属于伤官格。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25 12:47:36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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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129 于: 2014-08-23 17:25:33 »
四十三、论阳刃
沈氏原文:
阳刃者,劫我正财之神,乃正财之七煞也。禄前一位,惟五阳有之,故为阳刃。不曰劫而曰刃,劫之甚也。刃宜伏制,官煞皆宜,财印相随,尤为贵显。夫正官而财印相随美矣,七煞得之,夫乃甚乎?岂知他格以煞能伤身,故喜制伏,忌财印;阳刃用之,则赖以制刃,不怕伤身,故反喜财印,忌制伏也

“阳刃”的另一个写法是“羊刃”,在命学史上,对羊刃的认识一直存在着两派,一派就如沈氏所说的,认为只有五阳干才有刃,阴干无刃;一派认为从阴阳对称消长之理看,阴干也应有刃。如此,我们在读古书时,看到该书若一贯用“阳刃”,则知此人是主张只有阳干才有刃的一派;看到该书“阳刃”与“羊刃”混用的,则知此人是主张阴干也有刃的。因为“羊刃”一词分明传达的意思是:即使象温柔如羊的人,在逼急的时候,也会用羊角伤人。
我是赞成阴干也有刃的。这个主张的合理性,就在于符合阴阳消长对称之理。就是在名词使用上,“阳刃”是指五行之气生发到极致的节点。在这个节点上,只能顺其势而不能逆其麟。因为阳气生发到极致,再朝前推就转为阴,阴气生发到极致,再朝前推就为阳。此时若硬行阻止其奔向极点,不仅必须用大力,还会爆发激烈的对抗、甚至战争。至于认为阳干有刃而阴干无刃之人,或许是认为因乃至柔,不可能一如有阳刃的人那样走向爆发战争的极端。其实,是他们忘了思考“阴毒” 、“阴险”一词在五行命理中的极端表现应是什么,更不要说阴干在五行十二宫中也有“帝旺”这样一个与阳干对等的节点。
徐乐吾也与沈氏持同样观点。但他的解说更暴露了他的牵强:“禄前一位为刃,刃者,旺逾其分也,满极将损,故非吉神。五阳者,甲丙戊庚壬也。何以五阳有刃,五阴无刃乎?五行分阴阳而有十干,甲乙,一木也;丙丁,一火也;长生禄旺,是一非二。阴阳家言,仅四长生,亦仅五刃而已”。
徐乐吾将五行十二宫中的“长生”节点与“临官”、“帝旺”节点等同,以仅有寅申巳亥四长生,从而得出“亦仅五刃”而已的结论,实难让人诚服。
实际古典命籍的作者,受当时社会政治历史条件和科学技术发展状况的影响,在对阴阳五行学说的理解和感悟上,会有层次不同的差别。我们对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必须批判性接受的,就是“以阳为尊”的观念。中国封建社会,在社会政治层面,以君为贵;在家庭伦理层面以夫为贵,父为尊。对于女性来说,则要求“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如果自己的儿子还没成人,或者没有儿子,就得听小叔子的)”。这种在今天看来是极为不合理的儒家伦理观,究竟是受古典阴阳五行命理的影响而成,还是古典命理以阳为尊的命理是受儒家男尊女卑思想的影响,还有待查考,但两者互为渗透,互为影响,则是无可置疑的。
癸未
乙卯
甲子
已巳
这是徐乐吾在此所举的岳飞命造。其评注是:“刃旺煞轻,财印为佐,印运为美,至亥运三合会刃,而冲巳,流年辛酉合煞,煞刃相战,岁运冲激,惨遭奇祸。此阳刃格之最著者也(参观《命鉴》)。
一,诚然,卯为甲木帝旺之地,是典型的禄过刃生态势。
二,按说如此旺刃即使不喜制,也不怕制,徐乐吾说岳飞八字的时支巳中有庚金七煞,可以制合乙木阳刃。这个分析结论十分牵强。具体到这个命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旺木无制。时支庚金若能在局中起作用,因食神在时,岳飞就不会在37岁遭秦侩害死,岳飞的儿子更不会同时遇害。
三,我们还是来具体命局具体分析的好:
1.这个命局,的确是旺木得印生,在整个命局中占绝对优势的五行。如此过旺之五行,只宜顺泄,不能逆鳞。
2.第一步大运甲寅,比劫大旺而克财,父亲早逝。
3.第二步大运癸丑、第三步大运壬子,旺木得旺印生,比劫无制,所以,沙场征战无所惧,四处奔驰苦累不休。
4.今日辛亥大运,辛金为甲木正官,日主忠君无二心;辛金对应乙木则为偏官七煞。月柱为单位,为朝廷。辛乙冲,是庙堂出现阴险小人之象;也是旺木对辛金七煞反感之象。
5.这个命局的喜神不是时支巳中庚金七煞,而是巳中丙火食神。所以在辛亥运的辛运中,因丙火能合绊辛金而无险。
6.进入亥运,亥冲去巳,再值辛酉流年,不仅辛金直犯乙木,巳在被冲的同时,更与酉金合而旺金。
那么怎样看待命局中的巳火,为什么巳落于时支,而岳飞却并没有因此而免受秦侩之害。
我推荐《三命通会》“六甲日己巳时断”的歌诀,请大家参考:
六甲日生时己巳,病中财物实难任;
月通火气方为贵,若是身衰亦不禁。
在这歌诀下面有如下说明:“甲己为平头煞,生逢春月,身旺财衰,主骨肉参商,平生作事,弄巧成拙。……柱不见火,残害化气,主凶恶暴亡”。还说“甲子日己巳时,先贫后富,祖业轻微,妻勤子拗”。
据此,徐乐吾认为巳中庚金为用,我认为巳中丙火为喜,到这里都被一一否定。原因何在?是否与巳中丙火旺生己土,而这己土透干合住甲木,使甲木贪合而忘志?
但有一点古人的论命经验是值得肯定的,阳刃宜静不宜动,动则伤人,不伤别人也要伤自己,辛亥运辛酉年,月提阳刃被天克地冲。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23 23:10:19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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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30 于: 2014-08-24 09:42:07 »
沈氏原文:
阳刃用官,透刃不虑;阳刃露煞,透刃无成。盖官能制刃,透而不为害;刃能合煞,则有何功?如丙生午月,透壬制刃,而又露丁,丁与壬合,则七煞有贪合忘克之意,如何制刃?故无功也

若沈氏这一说法正确,上面岳飞的八字,就很难说其正确。因为岳飞的八字正是干透阳刃,大运辛亥而亡。与沈氏说的“阳刃用官,透刃不虑”矛盾。对此,我只能说不是沈氏错了,就是岳飞的八字错了。
在这个问题上,徐乐吾的意见是:“月令阳刃,非皆以官煞为用,特日元旺逾其度者,非用官煞制刃,则不成贵格,言阳刃必带官煞者,以此也”。我认为徐乐吾的这个意见值得考虑。我们在定日元身旺时,会从如下几个方面考虑:
1.日元自坐强根,比如甲寅、乙卯之类。
2.日元并非自坐强根,但得旺印直接生扶。这属于日元得旺印生而转旺。
3,日元非自坐强根,但得周遭比劫如林的帮衬。这属于日元得势而专旺。
从我的上述罗列中,我们发现,只有第一种才是真正的日元身旺,其他两种都属于日元得生、得帮的结果。
用这个标准去看岳飞的八字,日元甲木自坐子水,得生,但在五行十二宫属于沐浴的阶段,身并不旺。甲木生于乙卯月,得月柱乙卯帮衬,这是得势。所以真正身旺的是得令乙卯而不是出于沐浴状态的甲木日元。到辛亥大运,辛酉流年,月提逢冲,卯木月提被连根拔起,亥本为甲木长生地,被时支巳冲击。甲木立即堕入身弱无依的深渊。所以,用格局论命思维认定的时支巳,并非日元甲木之吉神,而是甲木日元之忌神。这个为忌的作用在原局就有明显表现:巳旺生顶头的己土,让己土合甲有力。——如果说这真是岳飞的出生时间干支组合,那么岳飞这个抗金英雄,贪图财色物质享受的欲望,应是表现得十分露骨而强烈。也许,这就是前引《三命通会》说“甲己为平头煞”的真实内涵。
关于月令阳刃非尽身旺,徐乐吾还举了:
戊子
戊午
丙辰
戊戌
徐乐吾的评注是:“月令阳刃,泄气太甚,反嫌身弱,须助其刃。子水官星不透,为戊土所制,不能为用,反须以印去食助刃为美”。
这个命例与岳飞的八字又有不同,岳飞的八字是甲木日元相对较弱,而这个命局,则是日元丙火因坐支耗泄身弱,月支午火阳刃因年月子午冲,加生戊土盖头泄气而变弱,岳飞的月令乃乙卯,可以说成是阳刃重叠。就这个命局而言,徐乐吾说子水官星因被戊土盖头不能用,其实忽略了子水近冲午火的干支呈象,子水在削弱阳刃方面是有做动作的,只是子水因受限过重,力度很小而已。不过,从全局五行态势看,徐乐吾这个命局日元丙火虽然生于午月,却必须用印生丙,方为上运的结论,完全正确。
他还举了:
甲申
乙卯
甲寅
庚午
徐乐吾说:“为一内官命造,则以贪合忘克也”。——月令阳刃卯木与年支申金暗合,是阳刃向申金靠拢,但要说因此就是“贪合忘克”,未免牵强。就申金而言,对卯木是克合有情,也就是说在与卯木暗合的同时,并未忘克。就卯木而言,她的周遭并未出现任何需要她去克的五行,这“贪合忘克”之说,从何而来?
沈氏原文: 
然同是官煞制刃,而格亦有高低,如官煞露而根深,其贵也大;官煞藏而不露,或露而根浅,其贵也小。若己酉、丙子、壬寅、丙午,官透有力,旺财生之,丞相命也。又辛酉、甲午、丙申、壬辰,透煞根浅,财印助之,亦丞相命也

己酉
丙子
壬寅
丙午
这个命局,壬水日元是因得令、得生而专旺,年干己土则因得旺印生扶而转强。妙在得旺生的己土七煞,不直接克制壬水,而是立即转身座下酉金,让酉金更为有力地去生子水阳刃。更为重要的是大运一路西北,让壬水日元,一直处于强势状态中。
辛酉
甲午
丙申
壬辰
丙火日元生于刃月令,得月干甲木近生,从严格意义上看,这甲木也是自身弱,因得生,得月令刃帮才转旺。
徐乐吾在这里还举了如和坤命造:
庚午
乙酉
庚午
壬午
徐乐吾评注:“官刃均藏而不露,好在乙从庚化,不助官星,官星得壬水损之。运行戊子己丑,化官助身,位极人臣;至寅运会午,财生官旺,而家破身亡。足见格之高低,在于清浊;露而根深,则格局清,所以为贵耳”。——由此说明,官煞不在是否透露,只要根深,遇大运引发也可。
沈氏原文: 
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何也?或是印护,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官煞轻而取清之,如穆同知命,甲午、癸酉、庚寅、戊寅,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也。如贾平章命,甲寅、庚午、戊申、甲寅,煞两透而根太重,食以制之,所谓裁损也。如丙戌、丁酉、庚申、壬午,官煞竞出 ,而壬合丁官,煞纯而不杂。况阳刃之格,利于留煞,所谓取清也

甲午
癸酉
庚寅
戊寅
沈氏“癸水伤寅午之官,而戊以合之,所谓印护”,此说牵强。命局中的癸水应是得坐支酉金生后转生甲木,所起作用不是伤寅午,而是生了寅午。戊土在时,癸水在月,戊土绝对没有足以越过庚金之长手。这个命局天干的特点是时戊生日庚,日庚生月癸,癸水再生年甲,年甲转生地支午火官星。
甲寅
庚午
戊申
甲寅
这个命局中的煞是表面过旺,实际不旺的态势:年柱甲寅,天干被庚金冲克,地支寅午半三合火局;时柱甲寅,地支被日支申金冲克。戊土日元坐支申金,被庚金近泄,自身也不旺,惟靠月令刃生。
丙戌
丁酉
庚申
壬午
这个命局时干壬水根本没办法越过庚金去拥抱丁火,反倒是容易与坐支中的丁火合而化火,从而加强火势。沈氏取清之说,不成立。所以,我要一再告诫后学,不要学一如沈氏这样,为求自己心中的格局之美,罔顾干支组合特点,一味自以为是地加加减减,对认知命主的真实人生,丝毫无补。
沈氏原文: 
其于丙生午月,内藏己土,可以克水,尤宜带财佩印,若戊生午月,干透丙火,支会火局,则化刃为印,或官或煞,透则去刃存印,其格愈清。倘或财煞并透露,则犯去印存煞之忌,不作生煞制煞之例,富贵两空矣。

这也要财、煞、印三者的位置关系而定,若是财近生煞,煞再近生印,又有何不可?徐乐吾也举了这样一个命例来说明沈氏此说不是定论。
丙寅
甲午
丙申
壬辰
徐乐吾评注:“申辰拱合,壬水通根,刃旺煞强,财不破印,为美,所以掌兵刑生杀大权也。如寅申易位,年申日寅,刃旺而煞不强,即非贵格”。
又如
丙寅
甲午
丙午
癸巳
徐乐吾评注:“佩印不带财,癸水官星无根,滴水熬干,不能为用,只能从其强势,失其中和,亦非美格也。至若戊生午月,火炎土燥,再加支会火局。干透丙丁,旺之极矣,如透官煞,木从火势,反助其旺,何能去刃存印?如戊午、戊午、戊午、甲寅,虽丙丁未透,然以寅午拱合,甲木反助炎势,须行金泄土制煞方美”。水运逆其旺势,反不为美,格虽清而偏矣。如甲寅、庚午、戊寅、甲寅,甲木通根寅禄,煞旺去刃存印,以印化煞,为得其中和,福寿富贵,名利两全。此造妙在无财,庚金无根,可置不用,若透财,则破印生煞,格局全破矣。
甲寅
庚午
戊寅
甲寅
这个命局,戊土日元全靠月令阳刃,以及年月寅午半三合火局生扶以任日时旺相之七煞。至于月干庚金,徐乐吾以“庚金无根”,从而给予“可置不用”的待遇,怎么不说庚金可以劈甲生火以助日元戊土了呢?这就是我说的格局论命者常常以这样的加减、闲置法,来造自己心中的格局。后学千万不能仿效。
沈氏原文: 
更若阳刃用财,格所不喜,然财根深而用伤食,以转刃生财,虽不比建禄月劫,可以取贵,亦可就富。不然,则刃与财相搏,不成局矣

徐乐吾在这里评注说“月令阳刃,日元必旺”,也要谨慎思考,前面所举的命例,已经证明有月令虽为阳刃,日元自身并不旺者。
徐乐吾在这里举了两个命局讨论:
甲申
丙子
壬寅
辛亥
徐乐吾评注:“喜寅亥相合,木火得其生地,子申会局,食神又得生扶,财气通门户,富格也”。
这个评注中说的“财气通门户”,不确。月令地支为门户。现在月令地支为日元壬水之刃,并非日元壬水之财。所以,与《滴天髓》说的”何知其人富,财气通门户“意思相悖。这个命局的特点是月令地支与年支申半三合水局转生年干甲木食神,年干甲木食神再转生月干偏财而已。
戊子
戊午
戊戌
戊午
徐乐吾评注:“有一申字为子水之根,虽金水不透,非富贵之格,然有相当之结局矣”。徐乐吾所说的“申”字局中不显,只有到运中去求。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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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31 于: 2014-08-24 10:35:07 »
四十四、论阳刃取运
沈氏原文:
阳刃用官,则运喜助官,然命中官星根深,则印绶比劫之方,反为美运,但不喜伤食合官耳

己 酉
丙 子
壬 申
丙 午
在这里徐乐吾举一丞相命造说明“月令阳刃,非必身旺”。壬水日元坐支申金,得申中庚金生,壬水比,虽不如“壬子”日柱旺,但也不弱。关键是月令子水被丙火盖了头,但丙火生己土,己土生酉金,酉金再转生子水。所以,这是一个财官印连环相生到阳刃的干支组合结构。从这个意义上说,壬水日元未必身不旺。
沈氏原文: 
阳刃用煞,煞不甚旺,则运喜助煞;煞若太重,则运喜身旺印绶,伤食亦不为忌

辛 丑
甲 午
丙 申
壬 辰
徐乐吾评注:“为本篇又一丞相造。煞透根深,虽月令阳刃,而身非旺,用印化煞,而喜阳刃制财以护印也。初运官煞,虽不相宜,然有印化无碍;中和印地,庚辛金不通根,而滋煞助印,均为美运;己丑戊食伤制煞,有印回克,亦可行也;子运冲刃,则非吉矣”。——这的确是煞旺身非旺的命局五行态势。
甲 午
癸 酉
庚 寅
戊 寅
徐乐吾评注:“本篇穆同知造。月令阳刃,用午火官星制刃,而透癸水伤官破格,喜时上戊土合去癸水,官刃依然成格,与上节刃用官相同也。寅午会局,才生官旺,喜行印绶比劫之地,而忌伤食,子水冲午,决非佳运也”。——这又是为造格局而牵强论命的一个实例。
1.为什么不说月令天干癸水生年干甲木,甲木再转生午中丁火,让丁火制刃更为有力?用古典命籍常用的一个说法,年月干支组合结构,是让酉金之子,非但不能去克丁救母,反因生甲助丁以害母的作用。
2.既然孤立地认定癸水泄酉金之气,整个命局出现伤官见官,破局了,怎么办,于是赶紧来个时干戊土能越过庚金拥抱癸水,使其不去克官。却忽视了时干戊土近生庚金,庚金生癸水,癸水再生甲木,这样一个天干从下往上逆生,而逆生的最后落脚点,正是格局论命所要强调阳刃用官的丁火。 
甲 寅
庚 午
戊 申
甲 寅
徐乐吾评注:“此本篇贾平章造,丁己同禄于午,然寅午会局,刃化为印。年时甲寅,七煞太旺,喜申冲寅,庚制甲,裁制其太过;更喜申中壬水润泽,使火不炎,土不燥。虽月令阳刃,而归入煞刃格,稍嫌牵强耳。运行壬申癸酉最美”。——这个分析与我在前面对此造的分析基本吻合。
沈氏原文: 
阳刃而官煞并出,不论去官去煞,运喜制伏,身旺亦利,财地官乡反为不吉也

阳刃而官煞并透,去官去煞,与偏官格合官合煞相同,所谓“莫去取清之物”是也。余同用官用煞节。
丙 戌
丁 酉
庚 申
壬 午
徐乐吾评注:“此丁壬合官留煞也,合官则煞清而纯。愈现其美;煞重,运宜制煞之乡,身旺亦美。但戊已印绶则不为吉,因其克制壬水,去其取清之物也。若壬水不透;而用官煞,则印绶为美运矣。此其不同之点也”。
此造,我在前面也有所批评,不等时干壬水穿越日干庚金去隔合月干丁火,早被坐支午中丁火羁留。其结果是壬丁合让丁火更旺。很明显,这样的命局,只有等到大运、流年再现壬、癸,才能对月干丁火发生明显作用。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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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32 于: 2014-08-26 08:45:03 »
四十五、论建禄月劫
沈氏原文:
建禄者,月建逢禄堂也,禄即是劫。或以禄堂透出,即可依以用者,非也。故建禄与月劫,可同一格,不必加分,皆以透干支,别取财官煞食为用

沈氏在这里明确说出禄即是劫,徐乐吾对这段文字做了这样的解释:“ 月令逢禄为建禄,日支坐禄为专禄,时支逢禄为归禄。月劫者月令逢劫也,阳干为刃,阴干为劫。建禄月劫,皆无取以为用之法,另取财官煞食用神,则与财官煞食看法无二。故以用神分类者,无另立之必要也”。其中“建禄月劫,皆无取以为用之法”,也是不严密的表述。最初的格局分类,的确没有把月令提纲为比,为劫的命局列入,所以,基本格局就只有财(正财、偏财)、官(正官、偏官)、印(正印、偏印)、食、伤,一共八格,在发展过程中才加入比(禄)、劫(刃),总为十格。沈氏和徐乐吾说在实际论命中,没有把月令比(禄)、劫(刃)作为用神,见比、劫当令的格局,都是另取财官煞食为用,就忘了在现实命局中,的确存在虽然日元生于比、劫月令,但在命局总体分析时,依然要以比、劫为用的状况。比如对于那种满盘财星或煞星而又无印的命局,日主不靠得令的比劫帮身,将何以依。
附带说一句,格局论命法最初没把月令提纲为比、劫的命局入格,也说明,当初的命理研究者的眼光和心态,就只在财官印食方面打转,当算命术普及到民间之后,才发现还有月令为比、劫者的人群占了总人口的20%,而他们往往是很有实践操作能力和竞技能力,以及争竞之心十分强烈的群体。这才引入格局分类之中。
沈氏原文: 
禄格用官,干头透出为奇,又要财印相随,不可孤官无辅。有用官而印护者,如庚戌、戊子、癸酉、癸亥,金丞相命是也。有用官而财助者,如丁酉、丙午、丁巳、壬寅,李知府命是也

庚戌
戊子
癸酉
癸亥
第一,癸水坐支酉金,得正印生。日主身旺。
第二,癸生子月,子中癸水透出于时,为建禄格。日元得月令比肩帮身。
第三,时柱癸亥,日元得干透地藏的比劫帮身。
我在很多地方说过,判断日元五行强度的三个方面,日元都占了,更何况局中还有年干庚金透出泄官生扶,说明日元癸水是旺而且过之势。
第四,旺者喜克,月干戊土就成了规范旺水的用神,戊土通根年支戌,有根,能起到规范癸水的作用。
第五,年支戌土中有丁火生扶戊土,丁火为日元癸水之财。所以,这个命局就是以月干戊土官星为用,以戌中丁火为喜。丁火弱,且在局中无源。所以行运就以行财官运为美。见财食紧随的大运也可。
丁酉
丙午
丁巳
壬寅
第一,丁火坐支巳地,身旺。
第二,丁火生于午月,为建禄。
第三,年透丁火,月透丙火,坐支巳火,火五行在命局中占据了绝对优势,这样,日元丁火身旺、得令,得势,旺相为过。
第四,旺则喜克、喜泄、喜耗。局中时干壬水与日干克合有情。壬水在局中有年支酉金遥生。但自坐寅木被泄。壬水不力。所以,大运、流年,以行财官运为美。
沈氏原文: 
有官而兼带财印者,所谓身强值三奇,尤为贵气。三奇者,财官印也,只要以官隔之,使财印两不相伤,其格便大,如庚午、戊子、癸卯、丁巳,王少师命是也

庚午
戊子
癸卯
丁巳
第一,癸水日元坐支卯木,为得长生。古之命学研究者将阴干长生称为假长生,就在于看到了卯木实际上是对癸水的耗泄。所以不承认卯木对癸水有反生的作用。其实,他们没有仔细观察,表现为雨露的癸水,必须是以花草、树叶为依托,离开了花草、树叶,我们可以说就看不到癸水所体现的晶莹剔透和弱不禁风。甚至可以说,离开了花草、树叶,我们就看不到有露水存在。我曾经说过我的亲身经历,就是在田间扯水稻秧头时,亲眼目睹了田间水“啵”、“啵”、“啵”地跳上秧苗叶尖,形成亭亭玉立露珠的美妙场景。当时心情的激动和对自然神奇景观亲历感受的快乐,一下扫光了我全天辛勤劳动的疲劳。这在阴阳五行命理上,是“母赖子生”的独特表现。
第二,癸水日元生于子月,为得禄、得月建。再看全局,年干庚金还隔生癸水。但从总体局势看,月提逢年支冲,庚金正印无根,月干戊土与癸水近合,贪合忘生。时干丁火坐支巳,通根于年支午。总的说来,财星过旺,所以,这个命局若来印,则恐被财破,唯有来比劫帮身分财,方为美运。
如此,这个命局,就是建禄格,以比劫帮身为用。
徐乐吾就“三奇”一说,可供参考:“三奇之说,各家不同。以财官印为三奇,亦命家之一说也。然干透必须支藏,天覆地载,方为全美。如此造丁火通根于午,庚通根于巳,支藏干透,方为有根。财印隔离,各处其用,而不相碍,宜乎为贵格也”。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26 10:47:21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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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33 于: 2014-08-26 16:53:58 »
沈氏原文:
禄劫用财,须带食伤,盖月令为劫而以财作用,二财相克,必以伤食化之,始可转劫生财,如甲子、丙子、癸丑、壬辰,张都统命是也

文中的“二财相克”,应为“二者相克”方通。
甲子
丙子
癸丑
壬辰
全局的整体态势,是水旺财轻,必须用甲木化水生财。若无年干甲木,就会形成旺水直克丙火,虽然也是阴阳之克,但毕竟没有甲木从中转化为美。
沈氏原文: 
至于化劫为财,与化劫为生,尤为秀气。如己未、已巳、丁未、辛丑,丑与巳会,即以劫财之火为金局之财,安得不为大贵?所谓化劫为财也。如高尚书命,庚子、甲申、庚子、甲申,即以劫财之金,化为生财之水,所谓化劫为生也

己未
己巳
丁未
辛丑
月令地支巳为丁火之禄,从全局看,食伤气势特重,月令地支巳,与年支和日支都暗夹了午火比肩,如此,丁火之势暗中加强,足以胜任耗泄而得财。不足者,日时丑未冲,不仅预示日主多谋少成,还当忧伤妻、子。
庚子
甲申
庚子
甲申
这个命局的特点,则是月令申金与年子、日子,时支申与日支子,都能形成半三合水局,从而局中甲木偏财虽坐绝地,因年、日申金的上下转化,即生机犹存。
沈氏原文: 
禄劫用煞,必须制伏,如娄参政命,丁巳、壬子、癸卯、己未,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以制伏是也

丁巳
壬子
癸卯
己未
这个命局比较复杂,并不是沈氏一句壬合丁财以去其党煞、卯未会局就能清爽了的。
首先,丁壬合,只能是合绊,至于丁火遥生时干己土,即使没有壬水,丁火也难以去生,因还有日元癸水对丁火之冲。所以,这里的壬丁合,首先是解除了癸丁隔冲。
其次,卯未半三合木局,因无木气透干,也是不真。更要随时警惕月日子卯之刑。
沈氏原文: 
至用煞而又财,本为不美,然能去煞存财,又成贵格。戊辰、癸亥、壬午、丙午,合煞存财,袁内阁命是也

戊辰
癸亥
壬午
丙午
这个命局,日支加时柱,一共三火,财星旺,日元壬水惟得亥中壬水建禄帮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癸水劫财合绊年干戊土,让壬水一心对付丙火,的确是不错的命局组合。但也应看到,即便如此,月支亥与日支午有暗合之象,日时午午,有伏吟之苦,这些,既显示日主有妻宫两重,更显示日主会因此品尝苦酒终身。
沈氏原文: 
其禄劫之格,无财官而用伤食,泄其太过,亦为秀气。唯春木秋金,用之则贵,盖木逢火则明,金生水则灵。如张状元命,甲子、丙寅、甲子、丙寅,木火通明也;又癸卯、庚申、庚子、庚辰,金水相涵也。
更有禄劫而官煞竞出,必取清方为贵格。如一平章命,辛丑、庚寅、甲辰、乙亥、合煞留官也;如辛亥、庚寅、甲申、丙寅,制煞留官也

辛丑
庚寅
甲辰
乙亥
甲木日元,年月辛庚并透,时干乙木与月干庚金隔合,沈氏为证其官居平章,不顾乙庚隔合的现实,直接就下合煞留官取清的结论,是十分荒谬错误的。在现实中,这个命局的日主人生,绝对没有如此简单、清爽。
辛亥
庚寅
甲申
丙寅
沈氏说这个命局是“制煞留官”,就更让人费解。月柱与日柱天地相战,地支两寅夹冲一申,从形势上,庚金败无疑。但不能因此,就说这个庚金就被制伏。不仅如此,我们还不得不承认,这个月日天克地冲的过程,会占据日主一半人生。
以上种种,都一再说明,沈氏在这里已经是罔顾命主实际,成为对干支组合的格局,进行唯美主义幻想的追求者。
对此,徐乐吾也提出了批评意见:“官煞竞出,以取清为贵,合与制,皆取清之法也。然辛丑一造,乙庚相合,庚金未曾合去。辛亥一造,庚金通根于申,克而不净。官煞并见者,作为煞看,一以印化煞为用,一以食制煞为用也。如甲辰、已巳、戊辰、乙卯,合煞留官也;又丙辰、辛卯、乙亥、庚辰,亦合煞留官也。盖合制为求其去,合而不去,依然不清。且官煞混杂而四柱配置合宜,即无合制,亦可富贵。如丙辰、丁酉、庚午、戊寅,丙煞生兴寅,丁官禄于午,并透通根,真混杂也,发印化官煞为用。一郡守造也”。
沈氏原文: 
倘或两官竞出,亦须制伏,所谓争正官不可无伤也

沈氏在这里说的“争正官不可无伤”,徐乐吾认为是指干透两官星争合日主的干支显像。但他举:
庚寅
壬午
丁卯
壬寅
并说:“两官竞出,露而无根,过财官旺运而财发巨万。虽不贵而富,可见非定须制伏也”。
沈氏原文: 
若夫用官而孤官无辅,格局便小,难于取贵,若透伤食便不破格。然亦有官伤并透而贵者,何也?如己酉、乙亥、壬戌、庚子,庚合乙而去伤存官,王总兵命也

己酉
乙亥
壬戌
庚子
沈氏在这里又是罔顾实际,以时干庚金隔合月干乙木得出自己所需要的结论。在于他没有看到这个命局天干有时生日,日生月,月制年的特点。
那么该怎样看这个命局才是呢?
第一,壬水生于亥月,命局为建禄格不错。
第二,壬水日元得时干庚金生,时支阳刃强力支撑。
第三,壬水还得年支酉金生扶,而年支酉金则得年干己土生扶。
所以,整个命局的五行走向,最后都“宠爱”到日元壬水一人身上。
第四,年干己土被月干乙木克,坐支酉金泄,不能选作命局用神,因为弱煞不能范旺土。具体到这个命局,应以月干乙木伤官泄壬水之秀为用。乙木在亥月令,可借亥中甲木为依托。如此,以乙木伤官为用,既顺壬水之势,也显示其人生职业为武职之兆。为军人、为武职,为技术人才,并非只有偏官显像才可。说明沈氏对这个命例的思考,被格局思维模式化得厉害。而徐乐吾也不例外。他也以乙庚隔合作紧合论:“ 王总兵造,乙庚相合,化伤为印,格局取清;己土卑湿,不足以止水,喜其通根于戌,火土厚重,足固堤防。运行官印之地,足为贵也”。
沈氏原文:
用财而不透伤食,便难于发端,然干头透一位而不杂,地支根多,亦可取富,但不贵耳

在此徐乐吾举了一例:
丁丑
辛亥
癸亥
癸亥
徐乐吾评注:“月劫用财,亥中湿木,不能引化,喜其运行南方(丁未、丙午、乙巳),亦可富贵。此前清某观察造,科甲出身者也”。
“亥中湿木,不能引化”,是指天干无木气透出,所以与上造不同。上造乙木透干,借亥中甲木依托;此造亥中甲木缺发越之机,只能待大运、流年引出。
沈氏原文: 
用官煞重而无制伏,运行制伏,亦可发财,但不可官煞太重,致令身危也

徐乐吾在这里举了实例:
戊寅
丙辰
己卯
丙寅
徐乐吾评注:“支全东方,官煞旺也,喜得月时两丙帮身。早处比劫,困苦不堪;中年庚申辛酉,为食伤制伏之乡,发财数十万;晚年行财地,破印助煞,复一败涂地。此我乡一富翁之造也”。
这个命局,天干两丙共生日主,年干戊土帮身,表面上看,日元己土生于辰月,得劫财帮身,不弱。但年月日顺看,时日月逆看,都是三会木局,说明辰土已被众木绑架。虽不透干,气势不可档。因此这个命局乃是典型的煞印相生。由于煞星不透,可用食伤泄秀。命局食伤阙如,所以行食伤运发财。一旦食伤运过。进入财地,反倒形成水火对冲,印绶被伤,煞星升起,自然一败涂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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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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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酉
乙亥
壬戌
庚子,此命罗老师用乙木我不敢苟同,先不说原局有庚金暗合,乙木的功效能发挥多少?看大运又是西南木之死绝之地,这样的乙木我看无法发挥什么作用的。要想靠乙木出人头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