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人学启蒙》(十五)——陈素庵《命理约言》  (阅读 9104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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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命学史上,明末清初陈素庵所著《命理约言》对命学研究也产生了很大影响。此书经韦千里校刊出版,韦千里曾请袁树珊作序。兹摘录袁树珊相关序文如下:
“丁巳夏月,珊因事赴金阊,走谒张师敬甫,得见精抄本子平约言一册,著者为陈素庵先生,讳之遴,字彦升素庵其别号也。先生乃浙江海宁人,崇祯丁丑榜眼,明官中允,顺治四年授秘书院侍读学士,迁礼部尚书,九年拜大学士。后被谪,于康熙五年卒于盛京。
就其书凡例目录观之,全书当为十卷,此一册,仅两卷也,然即此两卷,反复雒诵,知先生贯彻儒宗,旁通百子,于命学尤有心得,故能于诸家利弊,各集异同,抉奥提纲,溯源竞委,虽有偏激之处,要亦不失为仁人之言。癸亥冬,上虞金松涛君复邮是书,起自卷一下,总纲赋,终于卷三下看小儿法,而卷四至卷十,概付阙如。珊虽有付梓之心,然犹以未成完璧为憾。
   岁丙寅,海上文化书局,索珊《命理探原》增订稿,遂选是书最精湛者,一十九篇以应之。辛未秋,绍兴蒋君清渠善滢与珊频通问询,商榷命学,偶尔论及是书,承谓其同学河北宣君仲策国勋,家有藏本,戚党袁君幼安肇基,又藏有《命理辑要》、《滴天髓辑要》二书,皆出自素庵先生手,珊闻之剧喜,乃函乞假观之,清渠忠于谋人,乐此不疲,果如期而至,以张师约言全目,于宣本约言三四卷互校。
 
篇目均同,毫无乖异,至袁君所藏辑要两种,适为张师目录中第五至第十卷。所缺者仅《玉井奥决》而已,然此书通会曾采录之,不难汇集。惟宣本约言缺起例三十六则,珊当即补录寄之。盖是书向无刊本,展转抄传,好恶不同,故繁简各别之。
 
珊与清渠约,谓是书为命学中最有价值之著作。珊当力任雕隽,公诸同好,徒以笔耕栗六,因循未果,中怀叹然。今春韦千里,忽以铅印精选约言见示,不以珊为谫劣,介清渠索珊为序,珊观其为书四卷,虽非素庵全豹,而精义妙论,尽具于斯,且遍次有类张师抄本,其全注之赋二十篇,要言不烦,最便初学,至杂论节去十二则,尤有见地,不得以割爱病之。韦君与珊不相识,观其刊印遗书,阐扬先哲,热心毅力,实有足多者。”
陈素庵在其《命理约言》开篇“看命总法一”中说:“看命大法,不过生克扶抑而已。列下四柱,先看日干是何五行,随看月支。。。总之,以日干与财官等较其强弱,强者抑之,弱者扶之。局不能扶抑者,以运扶抑之。其必不可扶者则弃之,必不可抑者则顺之。惟合化格,一气两神格,暗冲暗合格,不在此例。”在“看命总法二”中更明确地说:“推命先看日干,或得时,或失时;或得势,或失势,下坐某支,紧贴某干,于日干生克扶抑如何。随看余三干及四支,于日干生克扶抑如何。此恒法也”。 有易友对我论干支组合,首看日干,极为不解,认为看命当首重月令。其实,若不先搞清楚日干属性及其与坐支关系,就看月令,能无错乎?
而且,希望细心的读者,在仔细阅读陈素庵的论命方法时,注意我的陈述,与陈素庵的论说,还有细微而重要的差别。
陈素庵和张神峰一样,同为以批判眼光对待命理旧说之人。应当说,他的很多论命方法,以及对五行气运分布四时12节候的观点,都很正确。比如,现在还有命书将辰戌丑未四个月的司令之气给予分类分日。陈素庵就尖锐指出这是错的。因为在宇宙中,应当说五气皆在运动中。只有时空旺衰之别,绝无出现先后之理。子午卯酉,气之专,也不过是相对于辰戌丑未气之杂而言。又比如,现在仍有人在讨论是否应该将子时划分为早子时和夜子时时,就以时分上中下三刻来定气之深浅。对此,陈素庵批判道:“不知生于某月,不拘何日,月支之气俱备;生于某时,不拘何刻,时支之气俱备;如生寅时,不拘何刻,甲丙戊之气俱备,只看三者之中,何神得势则用之。何神失势则舍之。如是取断,于理最当。勿信分刻虚谈可也。”
但陈素庵也有思之不周的地方。就是他对子平命理在推男命时,以尅日主五行的官杀为子女之说,实在是想不通。他在“看六亲法一”中,历数了命理旧说有十大悖逆。其中尤以“官杀尅我之神,岂肯为我之子,其悖戾六也。为人子则制父,为人父又受制于子,可谓聚逆也。”其他所论的悖戾均由此衍生而来。因此,他主张就男命而言,依然应以食伤星看子女。
对陈素庵的这番慷慨批驳议论和主张,我认真思考了很久。并且以他的观点考察了一些命局,也行得通。但最终,我还是对他男命当以食伤为子女星的观点持否定态度。理由有三:
第一.他的批驳基点,是孔孟儒家的社会观,而不是易经的五行气化辩证观。他在那个以孔孟学说立国以维护封建社会君臣父子之道的时代,生活并为官。自然骨子里渗透的无不是长幼尊卑之序。一到命理实践,却发现,本是管自己的官,居然又是管自己的子。而他自己最后的官职是礼部尚书。也就是中央政府司管君臣之道,父子之道以及祭祀、外交礼仪的最高首长。怎想得通,自己本是管人的官,居然会被自己儿女管制。这是一个研究易经与命学大师的思想受时代局限的悲剧。
第二.易经大道的精髓,乃是天地阴阳、五行之气的生克制化,以及在循环反复基础之上向前发展。用现代哲学家通常所用的术语来说,即是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事物,都是在否定之否定中衍生、变化和发展的。马克思主义最为张扬的就是否定与批判。所以,马克思主义具有无限生命力的时候,肯定是高举批判的旗帜,既批判别人,也无情批判否定自己的时候。子平命理推男命以官杀为子女星,推女命以食伤为子女星。正是十分准确地反映了男女阴阳性别不同,其生克制化的机制也有所异。也就是阴阳消长的规律。世间万物,既有生,也有尅。生物学所讲的生物链,就是阴阳五行消长转化之理的具体反映。俗话说:“长江后浪推前浪,世上新人攒后人”,更有“青出于蓝,当胜于蓝”之说。无一不是易经原理,和人们内心深处期望(谁不希望自己的子女胜过自己?)的真实反映。至于,父当爱子,子当孝父。那是社会道德标准,而这个社会标准在子平命理中也有反映:官杀生印,转而生父。这印是什么,是思想,具体到家庭、社会,则是培养、教育和灌输正确的尊老爱幼观。
第三.在具体论命实践中,讨论男命时,无论是以官杀或以食伤为子女星,都有准与不准的情况出现。经过长期实践思索,其原因在于作为论命者的我们自身,对易经原理的领悟和具体应用分析时出了失误或偏差。主要是针对一些没有官杀出现的命局,怎样定其有无子女;一些既无官杀更无财星的命局又该如何讨论他的子女状况等等。因此,在陈素庵那里,肯定有以食伤论子女星极准的男命案例(我手中也有)。这就向我们提出了论命,既要遵循基本的子平原理,又要活看,绝对不能将干支组合的呈象及其关系僵化凝固。
但尽管如此,我仍要说,《命理约言》的确是值得仔细研读的一本书。

附:陈素庵妻子徐灿事迹,以期大家能更多地了解陈素庵
陈素庵先生,讳之遴,字彦升。素庵,其别号也。先生乃浙江海宁人,崇祯丁丑榜眼,明官中允,顺治四年授秘书院侍读学士,迁礼部尚书,九年拜大学士。被谪,康熙五年卒于盛京。
明清两代,由于经济文化的发展与闺中教育的相对普及,女性文学创作异常活跃。尤其是江苏与浙江两省,可谓才女群出,著作可观。而明末清初的著名女词人徐灿,更是其中出类拔萃者。陈维崧云:“徐湘 才锋遒丽,生平著小词绝佳。盖南宋以来,闺房之秀,一人而已。其词娣视淑真,姒蓄清照。” 陈廷焯也称:“闺秀工为词者,前则李易安,后则徐湘蘋。” 盖已将其与李清照并论。而其身世的坎壈不平,词作的沉郁娴雅,又使她不仅堪与易安比肩,更卓然独立于同时代的女词人之上,成为明清之际一位可与众多男性词人争胜的优秀词人。
徐灿,字湘蘋,又字明霞。江苏长洲(今江苏苏州市西南)人。光禄丞徐子懋次女,海宁大学士陈之遴继室,封一品夫人。顺治十三年(1656),陈之遴被弹劾而以原官发配盛京居住,徐灿随行。同年十月朝廷复命回京入旗。顺治十五年(1658),陈又因罪全家“流徙盛京,家产籍没” 。康熙五年(1666),陈之遴死于戍所。康熙十年(1671),圣祖东巡。徐灿上疏乞归骨,上命还葬,得归。晚学佛,更号紫言 。
                                2010年4月2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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