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人学启蒙》(一六六)——解读《滴天髓》“证验”之“六亲”  (阅读 11478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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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根枝一世传,喜神看与杀相连。——《滴天髓征义》在这里的阐释,超出了《滴天髓》作者说这句话的本意。《滴天髓》这两句当是承接上文而来,在讨论了男女夫妻关系之后,接下来,就是以男命为基点讨论如何看子女。按古典命籍,一直是把男命的官杀星看做子女。《渊海子平》“论子息”即说“七杀者,子也。如甲见庚申是子,辛酉是女”。所以,《滴天髓》才会有“喜神看与杀相连”的说法。全句没有一点关涉食伤星的意思。
但是这里不能不提到另一本命学史上也很有影响的书:《命理约言》。作者陈素庵。在清王朝做到了相国的官职。他在为官的同时,还对八字命理做了很深的研究。最后写成《命理约言》。书成以后,极少流传。后经民国韦千里先生校刊推出,名为《精选命理约言》。此书在“看六亲法一”中说:
“旧取正印生我为母,偏财克正印为父。我所克之财为妻,财所生之官杀为子。命家奉为定法,实则悖戾多端。请一一论之。人由父母共生,止以正印属母,岂母独能生耶?其悖戾一也;偏财固正印之配,然财乃我之所克,安能生我,其悖戾二也;夫有制妻之道,子无制父之理。偏财系我所克,是为以子制父,其悖戾三也;财为妻妾,又可为父,是翁与妇共矣,其悖戾四也;子亦夫妻共有,至取财生官杀,将妻能独生耶。其悖戾五也;官杀克我之神,岂肯为我之子,其悖戾六也;为人子则制父,为人父又受制于子,可谓聚逆矣,其悖戾七也;父之于母,既以克取,儿之于妇,亦应以克推,官杀所克者即日主,是又妇与翁共矣。其悖戾八也;为日之父者,则为日生者之祖,为日之子者,则为生日者之孙,偏财实生官杀,是孙从祖生,其悖戾九也;考其凭据,不过曰有夫妇然后有父子耳,若依夫妇父子之例,辗转推之,三党男女,错综无极,其悖戾十也”。
在数落了旧法十大悖戾之后,他提出了自己的主张:“今定男以印为父母,食神伤官为子,我克之财为妻。女以印为父母翁姑,食神伤官为子,克我之官杀为夫。印不论偏正,但不遭冲克,则父母俱全,扶抑合宜,则父母双寿。更带贵气,则父母显荣。食神伤官不遭冲克,则有子,扶抑合宜,则多子。更带贵气,则有贵子。财不遭劫夺,官杀不遭冲克,则夫妻偕老。扶抑合宜,则夫妻贤淑。更带贵气,则夫显妻荣。。。。”。
显然,陈素庵是从儒家的伦理道道观来考察旧法,而不是从《易经》生克制化的辩证思维观考察六亲关系。
徐乐吾在为沈孝瞻所著的《子平真诠》“论妻子”作评注时是这样说的:“官煞者,子息也。时支者,子息之宫分也。配合喜忌,与论妻略同。但有须注意者,看官须兼看财,看煞须兼看食神,此就身强论也。若身弱须看有无印绶,所以《滴天髓征义》以食伤为子,又云:“身旺财为子,身弱印作儿。虽说法不同,其理则一。以财为妻,财旺暗生官煞,即使四柱不明见子星,亦必多子,如食伤生财格等是也。官煞旺而无制化,身轻而财旺破印,亦必无子。故论妻子,均须参配活看,执一而论,必无是处。详《滴天髓征义》六亲节”。 应该说这一阐释是符合《渊海子平》和《滴天髓》原意的。
但徐乐吾在《滴天髓征义》中的表述就明显地认同了陈素庵的主张:
 “食神伤官为子女。书云食神有寿妻多子,时逢七杀本无儿。食神有制定多儿。此可为食伤为子之确证。然此亦死法,总要变通为是。先将食伤认定,然后再看日主之衰旺,四柱之喜忌而用之。喜神看与杀相连者,乃通变之至说也。
如日主旺,无印绶,有食伤,子必多。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子必少。
日主旺,印绶重,食伤轻,有财星,子多而贤。
日主旺,印绶重,无食伤,有财星,子多而能。
日主弱,有印绶,无食伤,子必多。
日主弱,印绶轻,食伤重,子必少。
日主弱,印绶轻,有财星,子必无。
日主弱,食伤重,印绶无,亦无子。
日主弱,食伤轻,无比劫,有官星,子必无。
日主弱,官煞得,印绶轻,微伏财,必多女。
日主弱,七煞重,食伤轻,有比劫,女多子少。
日主弱,官煞重,无印比,子必无。
日主旺,食伤轻,逢印绶,遇财星,子少孙多。
日主旺,印绶重,官煞轻,有财星,子虽克而有孙。
日主弱,食伤旺,有印绶,遇财星,子虽有若无。
日主弱,官煞旺,有印绶,遇财星,有子必逆。
又有日主旺,无印绶,食伤伏,有官杀,子必多者。又有日主旺,比劫多,无印绶,食伤伏,子必多者。盖母多灭子意也。故木多火熄,金克木则生火。火多土焦,水克火则生土。土重金埋,木克土则生金。金多水渗,火克金则生水。水多木浮,土克水则生木。以官杀为子者,此之谓也。明虽以官杀为子,暗仍以食伤为子。此逆局反克相生之法,非竟以官杀为子也。大率身旺财为子,身衰印作儿。此皆确有证验者,仔细推之,无不应也”。
笔者认为陈素庵乃是站在传统礼教的角度看待命理学中的六亲关系,才会有十大想不通而认为有悖常伦的悖戾。而古法更符合易经之道的地方,就在于是客观地揭示了自然生命的生克制化之道,以及事物总是在否定之否定到无限否定的呈象中,才具有周期而又不是简单重复地繁衍规律。至于在命局中,男按官杀为子女星,女按食伤为子女星定位后看,自然还得根据具体干支组合的态势,再行活看。
一例:
辛丑
辛丑
戊戌
癸丑
大运:庚子、己亥、戊戌、丁酉、丙申、乙未、甲午、癸巳
徐乐吾的评语是:“此造日主,比劫多,年月伤官,并透通根。丑为湿土,能生金蓄水,戌为火库。日主临之,不致寒冻也。是以家业富厚,更喜运走西方,不悖。自十六岁生子,每年得一,连生十六子,并无损伤,此因命之美,印星不现,辛金明润,不杂木火之妙也”。
笔者思考:
一.   日主生于丑月,东方木气已处于冠带位的积极上升期。
二.   这个命局的独特之处,就在于食伤虽重,但官星不显。所以伤官伤尽反得官(得子)。
三.   地支三丑,日主必是多妻之人。所以才会“自十六岁生子,每年得一,连生十六子”。若只有一妻,何能如此?
二例: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大运: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丙辰
徐乐吾的评语是:“此造官杀当令,嫌其甲木透干,不能弃命从杀,只得杀重用印,则忌卯酉逢冲,去甲木之旺地。虽天干有情,家业颇丰,而地支不恊,所以妻生八女,妾生八女,所谓身衰印作儿,此财星坏印之故也”。
笔者思考:
一.   年干癸水坐支亥临月令大旺。转生甲木再生丁火。所以日主能得祖上庇荫甚丰。
二.   甲木正印通根于年支亥,得时支卯为刃。转癸水七杀生扶日主,这本来就是一个冲合不去的正印,徐乐吾硬要去之,违背命理。
三.   日时对冲。卯木有损。卯木为日主偏印。被酉近冲,虽然有削弱甲木根力的作用,但也有去偏存正的作用。所以我们遇事要做面面观。
四.   辛酉、庚申两步大运中,的确有去局中印绶,迫使日主弃命从杀之势。这也就是日主在这段时间,要和妻子、小妾努力生产的原因。
五.   在辛酉、庚申两步大运中,局中癸水杀星占绝对优势。七杀为日主女儿。所以妻子和妾,同生女儿的命理显像。绝非徐乐吾所说的“身衰印作儿”,而是财滋杀旺。所以得十六女。
三例:
乙未
辛巳
戊戌
丁巳
大运:庚辰、己卯、戊寅、丁丑、丙子、乙亥、甲戌、癸酉
徐乐吾的评语是:“戊土生于巳月,柱中火土本旺,辛金露而无根。兼之巳时,丁火独透克辛,局中全无湿气,更嫌年干乙木,助火之烈。所以克两妻。生十二子,刑过十子,后存二子”。
笔者思考:
一。这的确是一个印旺生身,自旺的戊土日主旺极的格局。
二.大旺的日主,喜官杀克身,但不喜官杀转而生印。
三.年干乙木为日主正官。临于月、时两巳,都为沐浴。这就已经明确地告诉我们,日主所得子女体质弱,难带养。所以,虽然生得多,但也夭折得多。
四.徐乐吾有一点是正确的,这个命局的最大不足,是财星不显,致使官杀无源。自然子女不彰。
四例:
庚寅
丙戌
辛亥
辛卯
大运:丁亥、戊子、己丑、庚寅、辛卯、壬辰、癸巳、甲午
徐乐吾的评语是:“辛金生于戌月,印星当令,又寅拱丙生,天干比劫,不能下生亥水,又亥卯拱木,四柱皆成财官。二妻四妾,生三子皆克。生十二女,又克其九。还喜秋金有气,家业丰隆”。
笔者思考:
一.   辛金日元坐支亥水。为金清水冷之象。
二.   亥卯虽然有半三合木局的趋势,但也只能是趋势,合而不真。
三.   年支寅与月支戌暗夹午火。虽然可以说对月干丙火之力有所加强。
四.   这里最为关键的五行玄机是,丙火坐戌为临墓地,临于时支为沐浴。自身力度就不强,再与辛近合,而辛金却坐亥支,所以丙辛合大有化水趋势,如此,才会有伤官气势加强,正气官星不真的干支呈象。这才是日主生三子皆克,生十二女,又克其九的命理玄机。
五例:
丁酉
丁未
戊戌
丁巳
大运:丙午、乙巳、甲辰、癸卯、壬寅、辛丑、庚子、己亥
徐乐吾的评语是:“土生夏令,重叠印绶,四柱全无水气。燥土不能泄火生金。克三妻五子。至丑运,湿土晦火生金,又会金局,得一子方育”。
笔者思考:
一.   戊土日元自坐比肩,更得天干三丁,地支一巳生,未月令朋比。这是印旺比劫也旺的格局。
二.   作为子星的甲木在未月令,是临墓地;对应于时支巳火是为病方。唯一官星乙木居于月令未库。因戌近邻也受伤。日主人丁不旺,自在命理显示中。
根据以上几例笔者的跟踪分析,已经看出,男命以官杀为子女星,于命理乃是顺理成章之事,但徐乐吾却根据上述几例作出了下述总结:“由此数造观之,食神伤官为子明矣。凡子息之有无,命中有一定之理。命中只有五数:水一、火二、木三、金四、土五也。当令者倍之,休囚者减半,除加减之外而多者,秉赋之故也”。
六例:
辛卯
辛卯
甲辰
丁卯
大运:庚寅、己丑、戊子、丁亥、丙戌、乙酉、甲申、癸未
徐乐吾的评语是:“此造春木雄壮,金透无根,喜其丁火透露,伤其辛金。所以己丑、戊子运中,不但得子不育,而且财多破耗。丁亥支拱木而干透火,丁(这个丁是人丁的意思——笔者注)财并益。丙戌愈美,生五子,家业渐新”。
笔者思考:
一.   这一命局的确是木气大旺。喜丁火伤官吐秀,而不喜官杀加身。所以年、月两辛,既然虚浮,去之更美。
二.   己丑、戊子,是生忌神去克怒旺神。得子不育,且财多破耗,自是命理昭示。
丁亥大运,丁火去其忌,甲木在亥中得正根。从这个命局看,再次看出,伤官去官反得官(子)——徐乐吾则得出“由此观之,凡八字之用神,即是子星,如用神是火,其子必在木火运中;或木火流年得。如非木火流运年得,必子息命中多木火,或木火日主,否则,难招或不肖。试之屡验。然命内用神,不特妻财子禄。而穷通寿夭,皆在用神一字定之,其可忽略”。
三.   但笔者要提请学者注意,具体到这个命局丁火伤官确实为喜为用,日主能丁财并益,确实得力于丁火伤官之力。但绝对不能由此得出男命就是以食伤为子女星的结论。
四.   我们也要感谢徐乐吾先生在这里公布了他的论命经验:在官杀星坏了,不能生扶,或者官杀星本身就为忌的情况下,以命局喜用神看子女,的确是极为宝贵的实践经验。

                                 2010年7月15日星期四
« 最后编辑时间: 2011-06-16 10:37:24 作者 水木罗汉 »

bunnyxi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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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在辛酉、庚申两步大运中,局中癸水杀星占绝对优势。七杀为日主女儿。所以妻子和妾,同生女儿的命理显像。绝非徐乐吾所说的“身衰印作儿”,而是财滋杀旺。所以得十六女。
水木罗汉前辈,您这里的一句话学生有不明之处,还望前辈指点。在此命局中,丁火是日主,那么正财庚金应为日主妻子,庚金所生壬水正官应该是女儿(都是阳属性),而癸水七杀(跟庚金是异性属性)应该是儿子才对。不知道您这里为什么说癸水七杀是女儿呢?还望您指点,谢谢。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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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bunnyxixi君提出问题和我讨论,促我说得更加透彻。
bunnyxixi君的问题是原局子水本是丁火日元偏官,与日主同性,男命当作男孩看,何以在此作女儿看。
癸亥
甲子
丁酉
癸卯
第一,命局中月令地支子水的确与日元丁火同性。
第二,考子水当令,得年柱癸亥鼎助,更有亥子半三会北方水局,干支命理以三为过,反阴为阳。这就是命主不仅早得子女,且无论妻还是妾,都连生8女的原因。
第三,非常有意思的是,局中癸水过旺,在大运辛酉、庚申旺生的情况下,日主也子女成群,却并未根本改变子女的属性,16个子女依然都是属于阴性的美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