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子平真诠》新评  (阅读 95903 次)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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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75 于: 2014-08-04 07:17:02 »
十七  论墓库刑冲之说
沈氏原文:
辰戌丑未,最喜刑冲,财官入库,不冲不发——此说虽俗书盛称之,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夫杂气透干会支,岂不甚美?又何劳刑冲乎!假如甲生辰月,戊土透岂非偏财?申子辰会岂非印绶?若戊土不透,则辰戌相冲,财格就不甚清也。至于透壬为印,辰戌相冲,将以累印,谓之冲开印库可乎?
徐乐吾和沈氏一样,都对“财官入库,不冲不发”说法,批为俗书俗论。根据我的论命实践,则认为这一说法,不能全盘否定。
我认为,首先,准确理解这句话,是讨论其说法的前提。我对“财官入库”的理解是日元的财星、官星,都在库中,并没有透出天干,因为,若财星、官星在命局中已经是地藏天透,又何来“财官入库”之象?比如,我在前面所举的苏轼命局:
丙子
辛丑
癸亥
乙卯
作为癸水日元的己土偏官,并未透干,就在月令丑土之中。我在前面论说了,这丑中己土为命局所忌,所以就是要安安静静待在库中不出来为好。一旦逢冲逢透,日主的官运倒是发了,祸害也就跟着来了。我的这一论点得到苏轼实际人生的检验:
苏轼51岁在丁未大运中。进入丙寅流年,原局年干丙火因与月干辛金合化,失去暖局之用。现在来丙寅大运,整个命局一如被东升的旭日照耀。苏轼立即被朝廷召见近京,恩宠有加,从七品芝麻官,骤然飙升到翰林学士、知制告,(也就是替皇帝代拟诏命的“秘书”),煊赫之势,令人炫目。54岁进入丁未大运未土主事的运程,再逢己巳流年,这就是“财官入库,不冲不发”的具体写照。丑未冲,原局的三合水局被破,丑中己土活跃,流年己巳,己土透出,七煞坐支巳火,势如猛虎。苏轼立即遭贬,滚出京城。
所以,我认为对“财官入库,不冲不发”要辩证地看:
第一,是库中五行并未透干,锁闭库中。
第二,墓库逢冲,是发是祸,还得结合整个命局进行具体分析,不能说逢冲必发。
第三,沈氏为批驳这一论命经验谈所举的命例,都不属于“财官入库”的命例。
第四,封建时代的人问命以财官为第一紧要,所以才有“财官入库,不冲不发”的狭窄之论,对其他六神深锁库中,也应如是观。
第五,在我心中的命学启蒙老师、台湾陈品宏先生曾有墓库逢冲则“去皮”之说,按照他的这一说法,凡是逢冲,墓库中的五行都因互冲而受损,最后就只剩下旺相之土。我曾经也盲从过这一说法。经过这些年的论命实践,发现这一说法并不全对。也应根据互冲时的流年干支态势仔细剔发互冲双方的强弱而判最后结果。比如两个人厮杀,一个死去。另一个也伤痕累累,卧地不起,但毕竟还有一息尚存。最后,我们依然要认定这一方是胜利者一样。我的经验是,看墓库逢冲中的五行成败,也跟看苏轼命运实例那样,得流年生扶者胜,不得流年生扶者败。
最后,还有一些教人论命者,叫人不要去算死人。说算死人晦气。我突破这一禁脔,算了,并未因此折寿,就又说我有“套命之嫌”。这个批评我更觉可笑。整个干支命理学说的建立,有哪一个好的结论,不是从实际人生检验得来?我的《人学启蒙》下册,和《水木罗汉如是说名人八字》,按他们的说法,都应是套命之作,但我却因此检验了古人的命理经验,取得了求真务实之效。特别是《水木罗汉如是说名人八字》,其中的很多案例,就是从以格局论命法论命的大师手中接过来再深入进行五行辩证的。如此,有人又说我是格局论命法的否定者,而我则从这个反思、批判的过程,比自称格局论命法的大师们,更加深刻领悟到了格局论命法的精髓。
所以,我很欣赏沈氏在这里说的一句话:“然子平先生造命,无是说也”。请大家注意沈氏在这里说的是子平先生“造命”一词,十分精准。也就是说,格局,是子平根据个人对干支命理的理解,主观设想、设计的一套论命模式。子平设计的这个格局论命模式,本想让后学通过以十二月令为提纲抓取格局用神,以财官印食为吉,枭伤煞刃为不吉,就可论大千世界芸芸众生的祸福休咎。确实体现了易学简易的一面,其心之善,其想之美,的确可佩可敬。但在具体论命时,易学变异的一面,就往往被后学因拘泥格局而僵化,束手止步。
这让我想到了今日之电脑、手机,使用者务求其简,往往忘记了为其简约,制造者,该经历了何其多的繁琐论证。
繁简之道,读者,可于此顿悟焉!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04 08:01:06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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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76 于: 2014-08-05 06:49:55 »
沈氏原文:
况四库之中,虽五行俱有。而终以土为主,土冲则灵,金木水火,岂能以四库之冲而动乎?故财官属土,冲则库启,如甲用戊财而辰戌冲,壬用己官而丑未冲之类是也。然终以戊己干透为清用,干既透,即不冲而亦得矣。至于财官为水,冲则反累。如己生辰月,壬透为财,戌冲则劫动,何益之有?丁生辰月,透壬为官,戌冲则伤官,岂能无害?其可谓之逢冲而壬水之财库官库开乎?

沈氏的这段论述,一方面说明他本人对“财官入库”的理解有偏,也说明当时的命学界对辰戌丑未四土的墓库特点,认识混乱、不清,所以沈氏才有如此之辩。这段文字中,对库中三元的主次、轻重的认定,是正确的,肯定四库土旺。但从其阐释中,却没能认识到其所举的冲,都是官星、财星的库根逢冲。若透干的官星、财星在局中仅坐此根,则应看成是官星、财星动摇。或发、或灾,也要根据全局干支组合与大运、流年的关系而定。然沈氏所举的例证,仍与“财官入库不冲不发”相左。
沈氏原文:
今人不知此理,甚有以出库为投库,如丁生辰月,壬官透干,不以为库内之壬干头透出,而反为干头之壬,逢辰入库,求戌以冲土,不顾其官之伤。更有可笑者,月令本非四墓,别有用神,年月日时中一带四墓,便求刑冲,日临四墓,不以为身坐库根,而以为身主入库,求冲以解,种种谬论,令人掩耳。

这段文字就是令人掩耳的,沈氏当时所见命学界对墓库认识不清而出现的论命怪招。
沈氏原文:
然亦有墓冲而发者,何也?如官最忌冲,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却不知子午卯酉之类,二者相仇,乃冲克之冲,而四墓土自为冲,乃冲动之冲,非冲克之冲也,然既以土为官,何害于事乎?
是故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其理甚明,人自不察耳。

读沈氏这段文字,要注意三点:
第一,“而癸生辰月,透戊为官,与戌相冲,不见破格,四库喜冲,不为不足。”癸生辰月,透戊为官,在这情况下,辰与戌冲,究竟是喜是忌,要根据全局干支五行组合态势而定,不能如沈氏所说,四库喜冲。
第二,四墓之冲是朋比之冲,子午卯酉是五行克战之冲。这一点沈氏是说对了的。
第三,“四墓不忌刑冲,刑冲未必成格”,沈氏这一说法,也要辩证思考,不能简单接受。
第四,从整个行文看,前面部分沈氏用“四库”,行文到这里,用“四墓”,辰、未、戌、丑,究竟什么时候是库,什么时候是墓,或者说这四季土,对什么样的五行而言是库,对什么样的五行而言,又是墓,沈氏始终没有交代,说明他自己也没有把四季土的既墓且库的性质特点搞清楚。
这种墓库混而不清的认知现象,一直延续到我学命理的时候,也正因如此,我才思考求证,最后写出《墓库辨》一文。最初收入2009年出版的《罗汉揭秘文选》中。自认为此文对后学重要,在出《人学启蒙》时,又在上册重录。望易友注意之。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05 06:57:13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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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77 于: 2014-08-05 07:35:54 »
十八  论四吉神能破格
沈氏原文:
财官印食,四吉神也。然用之不当,亦能破格。如食神带煞,透财为害,财能破格也;春木火旺,见官则忌,官能破格也;煞逢食制,逢印无功,印能破格也;财旺生官,露食则杂,食能破格也。
是故,官用食破,印用财破,譬之用药,参苓芪朮,本属良材,用之失宜,亦能害人。官忌食伤,财忌比劫,印惧财破,食畏印夺,参合错综,各极其妙。弱者以生扶为喜,强者因生扶而反害;衰者以裁抑为忌,太旺者反以裁抑而得益,吉凶喜忌,全在是否合于需要,不因名称而有分别也。

这段文字,对于初学者最为重要。沈氏在前面一直将财官印食定为吉神,枭比煞刃,定为凶神。到这里又说明所谓的四吉四凶之分,并不准确严谨,具体到命局组合中,就会发现,简单认定的吉神不一定就吉,简单认定的凶神不一定就凶。初学者,从蒙蔽中走出来之后,会生气地问,为什么一开始要将无形关系做如此定性划分?我只能说不仅那时的命学家受时代限制,就是今日的好些命学家还依然受时代影响。君不见,求问命者,一上来,就是问我能否考上公务员,能当多大官,能有多少钱?为人解命者,也多有因牟利心切,一开始就对求问者讲你的官星有多旺,财气有多厚,不进中南海,也当成首富。财官印食,仍是人们心中认定的好东西。所以,一打开八字命盘,见官见财,眼睛立即发亮放光,见比劫伤官,心情立即沮丧不已。
甚至有格局论命者面对命盘,竟用西医外科术语:这是忌神要制,这是闲神不用。此情此景,……完全违背了徐子平发明格局论命法的初衷,我只能替他哭!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05 07:37:41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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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78 于: 2014-08-05 07:59:58 »
十九  论四凶神能成格
沈氏原文:
煞伤枭刃,四凶神也,然施之得宜,亦能成格。如印绶根轻,透煞为助,煞能成格也;财透比劫,伤官可解,伤能成格也;食神带煞,灵枭得用,枭能成格也。财逢七煞,刃可解厄,刃能成格也。
是故,财不忌伤,官不忌枭,煞不忌刃。如治国长枪大戟,本非美具,而施之得宜,可以戡乱。

将财官印食,定为四吉神,煞伤枭刃,定为四凶神,除了人心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学而忧则仕”等时代主流意识影响外,还与对阴阳五行本身力度的思考有关。这就是以阴阳互补相生相克为正,阴阳相斥相生相克为偏。以中庸为贵,太过为病。但所有这一切都是金木水火土五行互相发生关系过程中产生的现象,因此,所谓的吉与不吉,凶与不凶,也都要根据干支组合的具体关系而定。将这些始终处于动态关系的状态,给予孤立、静止、凝固的认定,实在不应该。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05 08:02:40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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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79 于: 2014-08-05 11:08:06 »
二十  论生克先后分吉凶
沈氏原文:
月令用神,配以四柱,固有每字之生克以分吉凶,然有同此生克,而先后之间遂分吉凶者,尤谈命之奥也。
如正官同是财伤并透,而先后有殊。假如甲用酉官,丁先戊后,则以财为解伤,即不能贵,后运必有结局。若戊先而丁后时,则为官遇财生,而后阴伤破,即使上运稍顺,终无结局子嗣亦难矣。

这里就涉及到以月令地支用神定格局时,其具体的干支五行组合是否与格局用神配合得宜的问题。目前有好多格局论命者,不顾四柱具体的组合顺序,或以跳跃法(把膈合、遥合等同于近合论)、或以割舍法(忌神采取跳跃法抑制,闲神采取割舍法不用)等去迁就格局论命所要达到的要求。真让我看得心惊肉跳。沈氏在这里提出了要认真辩证。
徐乐吾对沈氏的这段论述有更加详细的说明,现引录于下:
丁年
己酉
甲日
戊辰
是为财旺生官之局,伤官之气泄于财,丝毫无损于官星,若易其地位,若下列格式:
戊年
辛酉
甲辰
丁卯
即为财生官而遇伤破局也,亦有虽是丁先戊后,亦不能解者。如:
辛年
丁酉
甲午
戊辰
辛金透出在年,酉金盖头丁火,虽戊土在时,亦不能解,盖火贴近也。又如:
壬年
己酉
甲辰
丁卯
此虽丁火伤官在时,亦不害官星,盖得己土化伤,壬印合伤得解也。丁年壬时同。
这最后一例,徐乐吾认定日元甲木合月干己土,从而年时壬丁也就能合而向木。我的意见是,能否真合,还得看大运流年加入的干支五行而定。仅就命局而言,时干丁火本来就无法伤及在月令地支的酉金,时支卯木也无法越过辰支去冲酉金。只有大运、流年酉中辛金透干,方会和时干丁火发生冲克博弈。
以印制伤护官,徐乐吾也与如下细说:
甲年
癸酉
甲辰
丁卯
丁火伤官,为癸印所制,不害官星也。如易以己年,则印被破。火仍伤官矣。又如:
癸年
辛酉
甲辰
丁卯
虽有癸水之印,丁火仍伤官星,以其相隔也,官星先受其伤,印不及救护矣。
这里,徐乐吾仍以时干透出之丁火伤官能伤月令天干官星论。这是不确的。这种隔伤,要在特定条件下才能发生作用,望易友慎用。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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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80 于: 2014-08-06 06:31:29 »
沈氏原文:
印格同是贪财坏印,而先后有殊。如甲月子印,己先癸后,即使不富,稍遂晚境。若癸先而己在时,晚景亦悴矣。

这个论点,也经不起推敲。事实是,只要己土财星在月、时透出,甲木日元就会被己土合绊,使甲木心性不受印生,一心贪财。即使印有多旺,也难改其贪财之志。其实际命运,也得依大运流年而权衡。
沈氏原文:
食神同是财枭并透,而先后有殊。如壬用甲食,庚先丙后,晚运必亨,格亦富而望贵;若丙先而庚在时,晚运必淡,富贵两空矣。

这也并非确论。仔细考量沈氏的说法,第一种情况的天干排列当是:
甲年
庚月
壬日
丙时
单看四柱天干,如此排列,丙火偏财不能隔伤月干庚金,按照格局论命的说法,月干庚金还能劈甲生火,我则认为是庚金偏印能旺生壬水助其胜任丙财。但只看天干排列就做如此认定,未免偏颇。若日时是如此干支关系,又将如何?
甲年
庚月
壬子
丙午
沈氏说的第二种情况四柱天干排列当是:
甲年
丙月
壬日
庚时
枭印在时,就命局看,的确有晚运清淡之兆,但若是这样的组合:
甲年
丙月
壬午
庚戌
其晚运又将如何?又即使是这样的组合:
甲年
丙月
壬子
庚戌
其晚景又将如何?
徐乐吾在这里也举了命局进行讨论:
庚申
戊寅
壬子
甲辰
徐乐吾注:“庚枭夺食而无财为救应,运行财地,虽可补救一二,终嫌原局无财,一至申运,庚金得地,即难挽救。斯乃无财之病也”。这个评注也十分牵强。
第一:原局月令地支寅中有丙火临长生,怎能说原局无财?
第二:格局论命者,常常将“庚金有劈甲生火之功”挂在嘴上,到这里就不提了,反而说庚金偏印有夺食之弊?一会说遥克不等同于近克,现在年庚却能直接克时甲了。
第三,一至申运,庚金就能克倒甲木乎?具体到这个命局,我们看到的是月提寅木逢冲,不仅时干甲木根基受损,其中丙火偏财,也因逢冲而激荡。
丁未
壬寅
乙卯
己卯
徐乐吾注:“乙木身旺,丁火泄秀,以丁为用神,壬水为病。己土制壬水为药。惟丁壬合而化木,去水虽美,去火则不相宜。用神在年被损,故出身寒微,己土在时为救。故帮夫兴家。子嗣继美。运行南方得地,福泽悠长”。
这个命例,徐乐吾按格局论命法思维论说,也可。但大可不必如此兜一大圈子才归到时柱上来。
第一,年月壬丁合而化木,已成命局事实,再去确定以丁火为用神,再说这用神被合化而成无用,岂非“瞎子戴眼镜”?
第二,整个命局木已成林成势,自然以泄秀生财为喜。虽然年丁被合,祖上不美,但月令寅中有丙火伤官吐秀,这已经透露出日元乙木既有“吐秀”之家风熏陶,也有聪明灵动之内力。俗话说就是天生就了一副“嘴上不说,扪着聪明、埋头发财”的思维习惯。
第三,时干己土的确是旺木用功的喜神出口。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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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1 于: 2014-08-06 07:02:10 »
沈氏原文:
七煞同是财食并透,而先后大殊。如己生卯月,癸先辛后,则为财以助用,而后煞用食制,不失大贵。若辛先而癸在时,则煞逢食制,而财转食党煞,非特不贵,后运萧索,兼难永寿矣。

一般学格局论命法者,只知机械记诵“偏官格以食为用,局中透财,则为破格”。却不知因干支组合的位置不同,则有破与不破之别。
还是以徐乐吾所举的命例进行具体讨论为好。
癸年
乙卯
己日
辛未
徐乐吾注:“虽财生煞旺,而得时上食神制煞,不失富贵之局。如易为癸卯月,如下:
丁(壬)年
癸卯
己日
辛未
徐乐吾注:“同为财先食后,亦不免食生财党煞矣”。
这样举例,也仅是只看天干而不详查整个干支组合态势。更以时上辛金隔生月干癸水偏财,殊为勉强。
丙年
辛卯
己亥
癸酉
徐乐吾注:“丙火合去食神,酉金生财党煞,无救应之神矣。以食神制煞如此,以印化煞亦同。如癸年乙卯月,己日丁卯时,财不破印,煞虽重,印可化也。若丁年癸卯月,或甲、己年丁卯月,而癸酉时,均为财破印以党煞也。”
这番推论可取。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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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2 于: 2014-08-06 11:50:49 »
沈氏原文:
他如此类,可以例推。然犹吉凶之易者也,至丙生甲寅月,年癸时戊,官能生印,而不怕戊合;戊能泄身为秀,而不得越甲以合癸,大贵之格也。假使年月戊癸而时甲,或年甲而月癸时戊,则戊无所隔而合癸,格大破矣。

癸 年
甲 寅
丙 日
戊 时
徐乐吾注:“官能生印,戊不能越甲以合癸也。假使如下列两式:
癸年                 癸 年                     甲年
甲寅                 戊 午                     癸酉
丙日                 丙 日                     丙日
戊时                 甲 午                     戊时
第一式得甲木隔开,戊癸不能合,各得其用以成格。第二第三式,戊癸之合,非甲木所能隔,而格破矣。
这是天干位置不同所起的变化。
沈氏原文: 
丙生辛酉,年癸时己,伤因财间(间隔),伤之无力,间(偶尔,在一定运程之内)有小贵。假如癸己并而中无辛隔,格尽破矣。

徐乐吾说:此亦地位先后之殊,并列式如下:
癸 年
辛 酉
丙 日
己 时
徐乐吾说:“丙火日元,以癸为官,以己为伤,中得辛金财星间隔,则伤生财,财生官,富中取贵”。其实,这里还有一个丙火日元与辛金合绊的关系,不能忽视。
徐乐吾又假使如下式:
己 年
癸 酉
丙 日
辛 时
徐乐吾说:“辛金不能化伤,己土直接害官星,格尽破矣(癸年己月同)”。其实,也因辛金被丙火近合,怎有能耐化年干己土。
沈氏原文: 
辛生申月,年壬月戊,时上丙官,不愁隔戊之壬,格亦许贵。假使年丙月壬而时戊,或年戊月丙而时壬,则壬能克丙,无望其贵矣。

徐乐吾注:“辛日丙时,以官为用,以伤为病,以戊为救应之药也。列式如下:
壬 年
戊 申
辛 日
丙 时
壬丙之间,得戊隔之,则壬水不能伤害官星也”。
这个命例,即使中间没有戊土,壬水也无力尅制时干丙火官星,因丙辛早合也。 
丙 年
壬 辰
辛 日
戊 时
徐乐吾注:“设或戊土在时,官伤并列”。——年月丙壬相冲,官、伤皆损。
戊 年
丙 辰
辛 日
壬 时
徐乐吾认定:“上两式壬水直接伤丙火官星,戊不能救”。——这一命例,戊土不但不能克壬救丙,还有晦火之弊,但更重要的,是丙火与辛金近合,无论合化与否,都是于丙火不利,对辛金则好的组合。
沈氏原文:  
如此之类,不可胜数,其中吉凶似难猝喻。然细思其故,理甚显然,特难为浅者道耳。

特难为浅者道耳——“特”作“只是”、“仅仅”、“唯独”讲。这句话的意思是,因干支组合关系不同所产生的五行关系变化,其阴阳五行之理对善于领悟者,诚为容易领悟,但对干支五行理解肤浅的人,就很难说明白了。
徐乐吾更进一步说道:“本篇所论生克先后吉凶,专举天干为例,而地支之重要,更有甚于天干者。试举例如下:
癸 酉
甲 子
丁 卯
丙 午
子午卯酉,四冲也,而此造则非但不冲,反为四助。卯酉之间,隔以子水,子午之间隔以卯木,金水木火,以次相生,以印化煞为用。遇水得木引化,遇金得水引化,不伤印绶用神,虽冲而不冲也”。——虽然如此,子卯刑,也不可忽视。
辛 卯
丁 酉
戊 子
戊 午
徐乐吾注:“此造土金伤官用印,然卯酉冲,官星不能生印;子午冲,印之根为财所破;地支木火被冲,天干火土亦成虚脱。不免一生落拓,有志难伸矣。——此论正确。但主要反映的是家族和内部人事关系不和。
徐乐吾最后再举”更有喜其冲克者,如逊清乾隆皇帝造:
辛 卯
丁 酉
庚 午
丙 子
徐乐吾注:“阳刃格局,以煞制刃为用。但秋金无印,不作旺论,而官煞通根卯午,制刃太过。妙在卯酉冲,使卯木不能生火,子午冲,使午火不破酉金,而丙丁官煞仍得通根。抑其太过,入于中和,是则玄之又玄,更难猝喻者矣”。
后人多以乾隆命例作能任九五之尊的范本。津津乐道子午卯酉全,就可登基做皇帝。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男女就拿有四桃花的八字来问我,男的沾沾自喜,女的则想选其为夫,以达夫荣妻贵,而不详查组合特点。姑且不说乾隆的家世背景。就命局而言:
第一,庚金日元自坐午火,是八月庚金得火炼的征兆,这就是乾隆虽然是世袭君王,但并不荒淫而无志。丁火为日元庚金正官,有理想有抱负,促使他不仅守江山有恒,还有摒除外患,开疆辟土之雄伟野心。
第二,整个命局,日元身主在月令有刃为根,所以能在弟兄竞争中取胜。由于月令酉金被丁火盖头,这就是乾隆登基继承大位之后,群比也都臣服的命理保证。
第三,天干不仅透丁,还透丙,这不能不说是官杀混杂。这就是乾隆为什么喜欢微服私访,并特别喜欢到民间寻欢作乐的原因。
就连徐乐吾举了此例之后,也说:“以上举子午卯酉为例,更有会合因先后而变其性质者,亦有非冲非合,而先后生克之间,吉凶迴殊者。非可备举,学者熟习之后,自能领悟耳”。
望后学细心把玩。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06 12:04:03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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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3 于: 2014-08-07 12:00:12 »
二十一  论星辰无关格局
沈氏原文:
八字格局,专以月令配四柱,至于星辰好歹,既不能为生克之用,又何以操成败之权?况于局有碍,即财官美物,尚不能济,何论吉星?于局有用,即七煞伤官,何谓凶神乎?是以格局既成,即使满盘孤辰入煞,何损其贵?格局既破,即使満盘天德贵人,何以为功?今人不知轻重,见是吉星,遂致拋却用神,不管四柱,妄论贵贱,谬谈祸福,甚可笑也。

沈氏在这里说的“星辰”,就是所谓的“神煞”。源于最早的五星推命术。我在《人学启蒙》中对四柱推命术的历史源流,以研究者及其著述为经,作过大致的梳理。属相论命、五星论命、纳音论命、格局论命,正五行论命,都可以看成是干支论命的阶段性成果,而最后形成的以正五行论命,则应是干支论命术发展到今最为成熟的阶段性成果。这最后阶段的成果,自然要吸收前面成果中有益的养分,同时也要摒弃其片面、不当之处。徐乐吾在其评注中,也从对推命术发展历史的检视,认定格局论命法,与星辰,也就是“神煞”无关。我个人则认为:固然有许多神煞实属妄谈,但也不能全盘否定,有一些星辰对命局的影响,依然值得我们在论命时参考和验证。
沈氏原文:
况书中所云禄贵,往往指正官而言,不是禄堂贵人。如正财得伤贵为奇,伤贵者,伤官也,伤官乃生财之具,正财得之,所以为奇,若指贵人,则伤贵为何物乎?又若因得禄而避位,得禄者,得官也,运得官乡,宜乎进爵,然如财用伤官食神,运透官则格杂,正官运又遇官则重,凡此之类,只可避位也。若作禄堂,不独无是理,抑且得禄避位,文法上下不相顾。古人作书,何至不通若是!

我在初学干支命理时,读古籍,也常常被这种将五星推命术的术语与子平论命术的术语混淆使用的著述困苦。比如关于“禄”、”贵“、“马”,发现在其叙说中,时而为官,时而为寿,时而又为财、为食神,极不规范,实际所指为何,让人费猜不已。徐乐吾在这里也特作辩证。说“此即五星与子平中名词之混淆也。禄,官也,有时亦名贵,五行至临官之位,亦名禄堂。马,财也;德,印也;天厨寿星,食神也。当时为便利起见,假用五星中星辰之名词,后人不得其解,乃牵强附会,以神其说。又三奇禄马,亦指财官而言(参阅起例)。如丙年逢癸酉,为官星临贵,丙日逢癸酉,官坐财乡,壬日坐午,名为禄马同乡,亦即财官同宫。若此之类,自可借用三奇禄马,名异而实同也。伤贵者,伤官而值丁卯,甲用己土为财,而值己未皆是。然此亦不过解释伤贵两字,如为子平法而言,合于日元之需要,即为贵,不合于需要,即不为贵。伤贵云云,乃文字上之修辞,不可拘执也。得禄避位,为官之禄堂乎?抑日元之禄堂乎?若官重而遇官之禄堂,自应避位,若官重而遇日元之禄堂,又当进爵矣。总以合于需要为贵,神煞吉凶,无关祸福也”。这就是我一再强调用正五行方法认真仔细论命即可,不要拿贵人、禄马、三奇等等让人顿生神玄疑窦的术语影响自己的正常思路,同时也解救了听者迷糊之苦。
沈氏原文:
又若女命,有云“贵众则舞裙歌扇”。贵众者,官众也,女以官为夫,正夫岂可叠出乎?一女众夫,舞裙歌扇,理固然也。若作贵人,乃是天星,并非夫主,何碍于众,而必为娼妓乎?
“贵众则舞裙歌扇”——命学是人类的需要,人类在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主流追求。在封建社会,男人以能入仕做官,为人生的最大目标,为整个社会之“贵”,女人则以能嫁做官之“贵”人为福。所以这里“贵”的内涵就是“官”。《说文解字》说“官者,管也”。一个男人能够做管人的官,自然对自己的老婆,也就任其驱使了。沈氏说,女命八字官星只需一位则够,若局中官星众多,且不成了为众多男人摇扇舞袂的娼妓。
若论命时,掺入五星论命之说,则“贵众则舞裙歌扇”一说又可能是指的”天乙贵人“。而天乙贵人,又有“阴贵”、“阳贵”之分。古以夏至后冬至前出生的当得阴贵。冬至后到夏至前出生的,当得阳贵。若这类贵人在命局中出现,也不宜多,多则散乱,作为女命,则容易成为忙于八方应酬的交际花,在“舞袂歌扇”的同时,也给自己带来诸多席终人散后的烦恼。
我在《人学启蒙》中有一章专门介绍了这类“神煞”对人命运的影响,但我给这类“神煞”取了另外一个名词总汇:“干支符号的特殊结构”。也就是说有待我们去进一步研究、破译其阴阳五行奥妙的所在。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07 17:22:24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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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4 于: 2014-08-08 06:46:17 »
沈氏原文:
然星辰命书,亦有谈及,不善看书者执之也。如“贵人头上带财官,门充驰马”,盖财官如人美貌,贵人如人衣服,貌之美者,衣服美则现。其实财官成格,即非贵人头上,怕不门充驰马!又如论女命云:“无煞带二德,受两国之封”。盖言妇命无凶煞,格局清贵,又带二德,必受荣封。若专主二德,则何不竟云带二德受两国之封,而必先曰无煞乎?若云命逢险格,柱有二德,逢凶有救,可免于危,则亦有之,然终无关于格局之贵贱也。

根据徐乐吾的研究经验,认为“星辰之于用神,各有所宜。如官星宜天乙,印缓宜二德,财宜驿马,食伤宜文昌。词馆学堂用官而官临天乙,锦上添花;用印而印临天月二德,素食慈心。美者愈增其美,凶者得减其凶,非藉以成格也。若舍用神而论星辰,则行运吉凶,如何取法乎?无煞带二德,煞指忌神而言,亦非定指七煞也”。以上经验,值得我们在实践中继续验证思考。徐乐吾强调后学者要善于读书,才“庶不为古人所愚”。尽管他强调子平有子平之看法,勿混杂星辰,让自己和读者目眩而无所主。但他也认为“ 八字之格局用神看法,于星辰无关,但有八字同一格局,而高低不同,则星辰之锦上添花,非尽无稽”。
现在来讨论他所举的例证:
己 未
癸 酉
丁 巳
丁 未
徐乐吾注:“此袁项城命造也。初视之,身强食神制煞而已,细辨之,以年为主,己未年命,未酉夹申,为贵;以日为主,丁贵在酉,以煞为用,煞贵在巳,身煞互换得贵。七煞者敌对之神,为受清廷知遇,而清廷亦受覆育之兆。地支巳未酉夹禄夹贵,全盘禄贵拥护,宜为元首。至卯运,敌对之煞,临贵得势,而冲本身之贵,众叛亲离,至为显然也。
袁项城就是袁世凯。就命局组合而言,年月食神财星旺而生煞。年干己土食神制煞星癸水既有力,也让癸水不清。这是袁世凯浑的地方。日时印旺比劫旺,是袁世凯得庇荫得哥们兄弟抬轿子共任财官之兆。这是这个命局干支组合的表象。而深层次看,则会发现:
第一,这个命局四柱纯阴,但日支巳火是外阴而内阳。所以,袁世凯的性情,常常外柔而内刚,让人捉摸不透。
第二,年月地支暗夹申金,日时地支暗夹午火,这正是日元丁火身旺财星生煞也旺的显示。但我要说,这同时显示的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让他篡夺清政权,窃取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并做皇帝梦的,是抬轿子的人;让他从帝座上吐血而亡的,也是这抬轿子的人。
这得结合大运看,原局以月干癸水七煞弹压众比,癸水全赖月令酉金生。戊辰大运,看似戊癸合,但其趋势是火,是比劫帮身的力量加强,辰酉合,是癸水印星的力量加强。这十年就是袁世凯羽毛丰满的十年。进入丁卯大运,月提天克地冲,用格局论命法看,正是财生七杀格被破,于是出现群比争乱的众叛亲离。
乙 卯
丙 戌
癸 酉
丙 辰
徐乐吾注:“此徐东海命造也。初视之,财得食生而已,然癸贵在卯,丙贵在酉,辰卯酉戌,东西对峙,两合解冲,水火相争,而得乙卯贵人,调和其间,宜其终身善为和事老也。又袁为武人,用煞为权;徐为文臣,用食生财,是岂偶然哉?”
以格局论命法看,这是丙火正财生月令正官格,与袁世凯的命局相较,则袁的七煞透干得月令财星酉金生,有力;徐的官星得天干财星丙火生,但不透干,无力。我在很多地方说过,“财”是“贝”和“才”的组合,所以命理所说的“财”,代表的既是其人命局带财,更是其人有才。更重要的是徐之为文,源在年月卯合月令地支戌化而为火,乃官星被食神合化。这个命局的最大好处,是印星不透,所以,财不伤印。
戊 寅
己 未
甲 寅
乙 亥
徐乐吾注:“年戊日甲,同以未为贵人;甲本身旺任财,月令己土真贵透出为用神;更喜四柱无金,寅未藏火,食伤生才,清纯之极。年月为祖基,其贵出于遗荫,未贵直接为用,本身受贵人之提携。此为合肥李国筠造,受项城总统之知遇,民国初年曾任广东巡按使者也(袁项城造为己未命尤奇)。
那时的“巡按”,相当于今日习近平派出的巡视组成员。这些人官职不大,但却让封疆大员也不得不敬而远之。这个人之所以为官巡按,也就在于命局无官星,身旺财星旺,虽然财能生官,但财星也需有源,这源头正是食伤,而食伤则是弹劾地方官员的要素。而食伤,在局中少而藏,反映到日主在日常生活中的性情和思维习惯,就会有渴望而彰显的征象。
戊 戌
甲 子
己 巳
戊 辰
徐乐吾注:“财生官旺,丙火调候为用。月令天乙,贵由祖荫。贵人为财以生官,其贵为间接,更以腊月财官,须火调候,用神在巳,而非子,贵为间接之用。此亦为合肥李某某君之造。运至丙寅丁卯继承大宗,而本身之贵,则较上造稍次。更以己甲合官以护财,戊不能争,所以独得继统,拥产甚巨也”。
甲木正官在局中无正根,被日元己土合绊,全局比劫大旺,喜在财星子水不透,随着斗转星移,子水财星尽收时支辰墓。
辛 巳
辛 丑
庚 申
辛 巳
徐乐吾注:“寒月土金,宜用火调候。而巳丑会合,巳申刑合,格局转换。气全金水,反宜顺其旺气,以行土金水运为美。此为合肥李国杰命造。辛金杂出而庚金独得贵,所以昆仲甚众,而彼独得袭爵,贵由遗荫,故年月合贵。幼行未运,两贵相冲,加以甲戌流年,三刑会合,刑伤两贵,而受牢狱之灾。此造如时透一水,晚运即不致颠沛。可见星辰不尽无稽也。又李氏之贵,始于文忠公,文忠造癸未、甲寅、乙亥、己卯,曲直仁寿格,至李国杰金局而贵绝,袭爵至此而终,亦一奇也。此为贞元之运,八字研究不尽,附志于此”。
不是星辰无稽,而是命局组合的位置不同,五行关系遂有天壤之别。具体到这个命局,同为巳,在年支是和丑夹酉金,在时支则为刑合而致其晚运有损。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10 17:36:14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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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5 于: 2014-08-08 11:57:19 »
二十二  论外格用舍
沈氏原文:
八字用神既专主月令,何以又有外格乎?外格者,盖因月令无用,权而用之,故曰外格也。
如春木冬水、土生四季之类,日与月同,难以作用,类象、属象、冲财、会禄、刑合、遥迎、井栏、朝阳诸格,皆可用也。若月令自有用神,岂可另寻外格?又或春木冬水,干头已有财官七煞,而弃之以就外格,亦太谬矣。是故干头有财,何用冲财?干头有官,何用合禄?书云“提纲有用提纲重”,又曰“有官莫寻格局”,不易之论也。

徐乐吾在这里首先指出沈氏“此篇议论,似未明显”,也就是有用词不准、表达含糊之弊。
传统格局论命,最初根据月令与日主之五行关系,确定出正官、正财、正印、食神和偏官、偏财、偏印、伤官,把种格局,后之学者又再将建禄、月刃加入,统称为十格,这也就是“月令为提纲”说法的由来,认为这个方法有“纲举目张”的作用,因此,有人也就由此认定格局论命法,只需认准月提,抓准用神即可定人祸福休咎,日主反而成了可以不再考虑的角色。
但是,在现实命学研究中,却发现,十格论命并不足以概括全部命局组合特点。这样,就在十正格之外。另有“外格”一说产生。什么是外格,按徐乐吾的定义则是“外格者,正格之外,气势偏胜,不能以常格取用,在正轨之外,故名为外格也”。
这样,用格局论命法论命,就的确在十正格之外,另有“外格”存在。如此,沈氏的议论,在用词上就有不明确清晰处。
古人曾经在格局论命法的思维态势里,直线发展了很长时间,我们在《渊海子平》一书中即能发现诸如“飞天禄马、井栏叉、倒冲、六乙鼠贵、壬骑龙背,六阴朝阳等等奇特多义的格局名。原本以为格局论命法十分简单易学的后生,走到这里不仅眼花缭乱,思维也难辨东西,而这一切都统称为外格。不过,即使如此,徐乐吾也说,所有外格,也是根据日元与月令的关系,在无法以月令为格局用神后,是就日元和整体局势的关系而确定命局用神。他的如下辨白可作参考:
“ 春木冬水,乃阳刃建禄也。要知刃禄虽不能为用,而用之关系仍在月令。如煞刃格,以官煞制刃,是用在官煞也;建禄身旺,以泄秀为美,是用在食伤也。土生四季,用木疏土,或用金泄秀,用在木金,此类皆非外格也。必四柱气象偏于一方,如春木而支连寅卯辰,或亥卯未,四柱无可扶抑。日与月同,则从强从旺;日不与月同,而日元临绝,则从官煞、从财、从食伤。或日干化合,则为化气,如类象属象之类,方为外格也。外格虽非常轨,而自有一种意义,合于五行正理,方有可取。若倒冲、刑合、遥迎、朝阳等格,理不可通,亦不足信也(井栏即食伤格)。至于月令有用神、四柱有扶抑,岂有舍之别取之理?“提纲有用提纲重”者,言用神以月令为重也;“有官莫寻格局”者,言四柱有扶抑,不必别寻格局(不可拘执官字)。是诚取用神不易之法也”。
据上,沈氏也说:“ 然所谓月令无用者,原是月令本无用神,而今人不知,往往以财被劫官被伤之类。用神已破,皆以为月令无取,而弃之以就外格,则谬之又谬矣”。
这就是我在前面说的,格局用神与命局用神的区别,格局用神是说格局可用,命局用神则是在格局用神不可用的情况下,再从全局五行关系出发,确定能补救、改善格局使其对命主人生有利的用神。所以叫命局用神。这与格局论命法中对正格,外格的区分,完全是两码事。[/b][/b]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10 17:34:41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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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86 于: 2014-08-10 17:30:38 »
二十三、论宫分用神配六亲
沈氏原文:
人有六亲,配之八字,亦存于命。
其由宫分配之者,则年月日时,自上而下,祖父妻子,亦自上而下。以地相配,适得其宜,不易之位也。
其由用神配之者,则正印也母,身所自出,取其生我也。若偏财受我克制,何反为父?偏财者,母之正夫也,正印为母,则偏才为父矣。正财为妻,受我克制,夫为妻纲,妻则从夫。若官煞则克制乎我,何以反为子女也?官煞者,财所生也,财为妻妾,则官煞为子女矣。至于比肩为兄弟,又理之显然者。
其间有无得力,或吉或凶,则以四柱所存,或年月或日时,财官伤刃,系是何神,然后以六亲配用神,局中作何喜忌,参而配之,可以了然矣。

这一节沈氏阐释的是如何用六神配六亲活看命主的家族关系。提出了以下原则:
第一,以宫位定:
1.年柱为祖辈宫。
2.月柱为父母兄弟宫。
3.日柱为夫妻宫。
4.时柱为子女宫。
第二,以六神配六亲:
1.财为父、为妻。
2.因为伤官生财,所以伤官又为祖父辈。
3.印为母。印为官杀生,所以,官杀又为母辈之母,即日元之祖母。
4.就男命言,日元以财为妻,而官杀乃财所生,所以官杀又为日主之子女。
5,就女命言,食伤乃自己所生,所以,食伤是自己的子女星。
经过我的上述解释,自然明白为什么就男命言,以官杀为子女星,就女命言,以食伤为子女星,都是源于五行之间互为制约的生克制化。绝对不是徐乐吾所说的:“凡人受父母之禁约少,受子女之拘束多也”。
这里当然涉及到一个对“人伦”关系的正确理解。
1)就男命而言,官杀为子女星,是五行生克制化关系的自然产生。既然“我”以被克之五行为“妻”,由”妻”所生的“官煞”自然就会反制“我”,让我不至于“克妻”太过。
2)这里要解释的就是,为何财又为日元之“父”。这也是五行关系所决定的。因为“印”为日元之母,那么克“印”的“财”自然就是“印”的老公,日元之父。
3)如此,在看男命六亲关系时,如何定位“财”为“父”,或为“妻”。一般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结合宫位。
1.财在年月祖辈宫或父母宫位者,因大运、流年引发的祸福休咎多与父辈有关。
2.财在日时夫妻宫或子女宫位者,因大运、流年引发的祸福休咎多与妻财有关。
第三,对那种命局中无财,无印,或者无官煞者,又如何考察其六亲关系。沈氏在这里没有阐述,徐乐吾也只说以财、官、印在局中之喜忌而定而已。这的确需要对局中微妙的五行关系结合宫位仔细剔发。既要基于五行正理,又要有对命局整体把握后的思维灵感。

最后,清末一个叫陈素庵的命学大家,写了一本对命学研究中的谬误进行无情批判的书:《命理约言》。我对他的许多观点,都深表赞同,唯独对他想不通为何男命要以官煞为子女星这一点给予了否定。他认为男命以官煞为子女星是违背了简单的社会伦理道德,因为从社会的角度看,官煞都是“管民”的官,怎能到了命里,反倒成了民之“子女”。这样,他就提出无论男女,都以食伤为子女星的观点。
陈素庵先生是以封建社会的政治伦理看待五行阴阳之理,这是他根本失误之所在,同时也说明他对男女生理特点未做深入思考。我在《人学启蒙》中对此有比较全面的反驳,在这里再做一补充说明:
第一,从人的自然生理特点看,男人不能直接生出“子女”,所以命局男命的食伤星,代表的只能是付出、奉献。而所付出、奉献的食伤,去生了财星,一方面是供养父亲父辈,另一方面则是给了妻财。
第二,也是从人的自然生理特点看,女命之所以能生出“子女”,则必须因男性将本人的精子射入自己的子宫,从而与自身排出的卵子结合以达孕育新的生命。就女命而言,生出的五行是食伤。就男命而言,财所生出的是“官煞”,从而确定了男人在让女人生儿育女之后,就有了应将其抚养成人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这里的“官煞”,其阴阳五行之理,已经不是封建社会政治伦理上的“管人的官”,而是一份职责和责任。
希望大家从这个角度去理解,从而明确,直到今天少数人仍然以官本位思想为主流意识,实际上是封建遗毒,根本不是阴阳五行易学正理。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10 17:39:06 作者 水木罗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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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87 于: 2014-08-11 07:57:54 »
二十四、论妻子
首先要说明的是沈氏在这里说的“妻子”是“妻、子”,即男性的老婆和子女的意思。
沈氏原文:
大凡命中吉凶,于人愈近,其验益灵。富贵贫贱,本身之事,无论矣,至于六亲,妻以配身,子为后嗣,亦是切身之事。故看命者,妻财子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身所自出,亦自有验。所以提纲得力,或年干有用,皆主父母双全得力。至于祖宗兄弟,不甚验矣。

沈氏在这里提出了一个凡与日主五行关系越近的六亲关系,预测起来就越灵验。由于他是处于官本位社会、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所以,这里他也是以男命为中心提出这一看法的。因此,他说断男命的婚姻,子女,父母,兄弟的吉凶祸福比较多有应验,其中又以妻子和子女的事,最为明显、直接。若是上及祖辈,下及孙辈,就比较模糊而不清了。
徐乐吾在这里更提出了一个看法:“若将来欧风东渐,父子分立,夫妻异产,利害不相连属,吉凶即无可征验”。我则不这样认为。若我们的社会真正进化到男女绝对平等,甚至是女权至上的社会,干支预测术,作为预测人类命运的工具,依然有效。只是其中由封建思想、男权主义主导的评语,将一扫而光罢了。正如我在上节对“官煞”内涵的解释一样,我在《人学启蒙》已经中宣示了我的论命方法,正是如沈氏所说的从与日元五行最近的关系看起,这就是分析命局的程序,是首看日元与日支的组合关系,再看月令提纲,而不是格局论命法的“首看月令”的原因。即使按徐乐吾说的我们民族也进化到夫妻之间实行“AA"制了,用这种方法分析男女,只是更加回归到了阴阳五行之正理而已。

沈氏原文: 
以妻论之,坐下财官,妻当贤贵;然亦有坐财官而妻不利,逢伤刃而妻反吉者,何也?此盖月令用神,配成喜忌。如妻宫坐财,吉也,而印格逢之,反为不美。妻坐官,吉也,而伤官逢之,岂能顺意?妻坐伤官,凶也,而财格逢之,可以生财,煞格逢之,可以制煞,反主妻能内助。妻坐阳刃,凶也,而或财官煞伤等格,四柱已成格局,而日主无气,全凭日刃帮身,则妻必能相夫。其理不可执一。

我在《人学启蒙》中曾经阐述了一个观点。即命局干支之间的五行作用是一个传导关系,而不是可以无障碍式地跨越关系。
以月令提纲为例。我们对月令提纲的理解应是两方面的:
第一,以月令提纲看命局以日元为首的所有五行之气的轻重、主次。
第二,月令提纲五行对日元的影响。只有通过对月干的作用,和对日支的作用,对日元产生影响,绝对不能对日元发生直接作用。
比如,甲木日元坐支子水,生于申月令,从五行关系看,申金是甲木偏官。我们只能第一步得出,申月庚金主事。若申中庚金直透月干,那么月干庚金克冲日干甲木就很直接很有力。但月支申与日支子紧贴,形成半三合水局,这样,日支就有了化申金为水生扶日元甲木之功。若月令天干透出的不是庚金,而是甲木,这样,月令地支就无力直克日元甲木了,我们看到的是月干甲木替日元分担了庚金之克。这样,我们只能说月干甲木因坐支申金,对日元甲木有帮身作用,但的确帮身不力,甚至自身还因此有损。
月令申中庚金透出于年与透出于时对日元甲木的影响又所不同。这些都需要我们根据干支组合的具体实际去做具体分析,切不可不分宫位、不顾关联、干格地简单、直接认定。
沈氏的这一论说,正是弥补了格局论命法首看月令这一简单思维的不足。所以,他的举例说明,也是从何日元关系最铁的妻宫说起。
沈氏原文:
既看妻宫,又看妻星。妻星者,干头之财也。妻透而成局,若官格透财、印多逢财、食伤透财为用之类,即坐下无用,亦主内助。妻透而破格,若印轻财露、食神伤官、透煞逢财之类,即坐下有用,亦防刑克。又有妻透成格,或妻宫有用而坐下刑冲,未免得美妻而难偕老。又若妻星两透,偏正杂出,何一夫而多妻?亦防刑克之道也。

在这里,沈氏欲从格局论命法讨论妻子对日元的吉凶喜忌。但这种喜忌的考察却是以妻财对格局的影响是正还是负来确定。看妻财是否有力,对日主是否有帮助,不仅要看日支也就是妻宫,还要看妻星是否透干以及透干后和其他五行的关系影响。这就是我在前面说的,天干的五行关系传导,只有将妻宫(日支与月时五行关系的传导)妻星(天干五行关系的传导),两者结合起来考察,才能确定妻财对日元所具有的影响是正还是负。
沈氏原文:
至于子息,其看宫分与星所透喜忌,理与论妻略同。但看子息,长生沐浴之歌,亦当熟读,如“长生四子中旬半,沐浴一双保吉祥,冠带、临官三子位,旺中五子自成行,衰中二子病中一,死中至老没儿郞,除非养取他人子,入墓之时命夭亡,受气为绝一个子,胎中头产养姑娘,养中三子只留一,男子宫中仔细详”是也。

徐乐吾这里提出了一个补充,就是男命虽然以官煞为子女星,时支为子女宫,配合喜忌虽然与论妻相同,但“看官须兼看财,看煞須兼看食”,这是确定子女是否健康好教育的关键;同样,看官也要看是否有伤官害,看煞也应看是否有印化等,如此,我们才能准确判定子女的情状。
关于判定子女数量的《长生沐浴歌》,徐乐吾做的说明,可以参考:“官煞之长生沐浴也。如时支为官煞之长生,则应有四子;中旬半者,司令之权已退也。如寅为丙戊长生,而中旬之后,甲木司令,丙戊退气,故减其半(参阅人元司令图)。沐浴之位二子,与中旬后之寅同,冠带临官之位三子,旺位五子,胎位女,养位三子留一。此歌诀以五子为最多数,而子女多者一二十人不等,将从何定之耶?从喜用之生旺衰败断其多少,以喜用之成败救应决其有无,如是而已。幸勿为古人所欺也”。
沈氏原文: 
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如甲乙日只用庚金长生,巳酉丑顺数之局,而不用辛金逆数之子申辰。虽书有官为女煞为男之说,然终不可以甲用庚男而用阳局,乙用辛男而阴局。盖木为日主,不问甲乙,总以庚为男辛为女,其理为然,拘于官煞,其能验乎?

沈氏说的“然长生论法,用阳而不用阴”,是受时代影响的偏颇,按易学思维,阴阳的生长消息,应是同步循环。阳干五行有长生位,阴干五行自然也应有长生节点。之所以有阳干有长生阴干没有长生之说,是封建时代男尊女卑观念在命学上的投影。不可取。
沈氏原文: 
所以八字到手,要看子息,先看时支。如甲乙生日,其时果系庚金何宫?或生旺,或死绝,其多寡已有定数,然后以时干子星配之。如财格而时干透食,官格而时干透财之类,皆谓时干有用,即使时逢死绝,亦主子贵,但不甚繁耳。若又逢生旺,则麟儿绕膝,岂可量乎?若时干不好,子透破局,即逢生旺,难为子息。若又死绝,无所望矣。此论妻、子之大略也。

徐乐吾说:“时干有用,看时干所透之神,为喜为用,即有用,不必定是官煞也。以官煞之生旺死绝,假定子息之数目,再参以时干喜用 ,亦是活法,特未可拘执耳”——这是指子女宫吧并无子女星的命局组合,又该如何审视子女的方法。他还特别附生于前清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廿四日申时,被人称为“多子大王”的王晓籁君命造进行讨论:
丙 戌
辛 丑
壬 午
戊 申
徐乐吾注:“戊土七煞,透于时干,土居中央,寄生于寅申,是申亦土之土 生地也。以长生歌诀论,当有四子。丙辛相合,壬水通源,身旺敌煞,而壬日坐午,禄马同乡,取财生煞为用神。时干有用,可为多子之征;财为喜神,亦内助得力之征。然倍之亦仅得八。今王君子女多至三十余人,更从何处看之乎?”
这个命局,若单背沈氏说的口诀:“衰中二子病中一”,此人就只能有一个儿子。但这位命主却有子女三十余人,又该作何解释呢?
戊土七煞立于时干,与壬水日元阴阳同性,其第一胎当为男。这个戊土虽然坐支不力,但得月令丑土帮身。按论命经验,戊土临丑月令为养,按口诀,这个人有可能会生三个子女,但也只能得一个。再加上年支戌中戊土,说明这个人有可能早婚早育,日支午中也有己土,进而说明这个人不仅有男孩还会有女孩等信息外,再也找不到日主竟有三十多子女的命理显像。如此,再看时支申金,为子女宫,是日元壬水在命局中的关键依托。这样,日主就不仅多子女且在晚年能享子女孝敬之福。
从这个命例,让我们发现,在判定子女数量时,不能拘泥歌诀,应活判而不能死断。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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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88 于: 2014-08-11 17:22:50 »
二十五、论行运
沈氏原文:
论运与看命无二法也。看命以四柱干支,配月令之喜忌,而取运则又以运之干,配八字之喜忌。故运中每运行一字,即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为喜为忌,吉凶判然矣。

徐乐吾也说:“富贵定于命,穷通系乎运,命如植物之种子,而运则开落之时节也。虽有佳命而不逢时,则英雄无用武地,反之,八字平常而运能补其缺,亦可乘时崛起。此所以有“命好不如运好”之说也。看命取用之法,不外乎扶抑、去病、通关、调候、助旺诸法(详论用神节)。取运配合,不过助我喜用,补其不足,成败变化,大致相同,原文甚明不赘。特运以方为重,如寅卯辰东方,巳午未南方,申酉戌西方,亥子丑北方是也。如庚申辛酉,甲寅乙卯,干支相同,无论矣。甲午、乙未、丙寅、丁卯,木火同气,庚子、辛丑、壬申、癸酉,金水同气,为喜为忌,大致相同。如丙子、丙申,火不通根,庚寅辛卯,金不通根,则干之力微,而方之力重。干为喜则为福不足,为忌则为祸亦不足。故看运须十年并论,不能以一字之喜忌,断章取义也”。
无论是沈孝瞻还是徐乐吾,都向我们揭示了,原来无论是定的格局用神还是命局用神,都很有可能因为大运干支的加入而打破。所以才有了“命好不如运好”之说。这就是我力劝后学可以学格局论命法,但对命局的判断,不能认为对格局用神或者命局用神的研判,就能定人命运优劣。
沈氏原文: 
何为喜?命中所喜之神,我得而助之者是也。如官用印以制伤,而运助印;财生官而身轻,而运助身;印带财以为忌,而运劫财;食带煞以成格,身轻而运逢印,煞重而运助食;伤官佩印,而运行官煞;阳刃用官,而运助财乡;月劫用财,而运行伤食。如此之类,皆美运也。

以下是徐乐吾的解说,我认为完全正确,特录于下:
“命中喜神或用神,行运助之,即为吉运。官格见伤,忌也,用印制伤,可以去病。行运助印者,如以木为印,而行东方甲乙是也。如印露伤藏,官煞运亦美。伤露印藏,忌见官煞,而财运破印,则大忌矣。
身弱用印,带财为忌,运行劫财,则去其病。身强印旺,喜财损印,则以财乡为美,而忌劫财矣。
食神带煞,身弱则克泄交加,运逢印绶,制伤化煞滋身,三得其美,若身强煞旺,以食制煞为用,则喜行食伤运矣。
伤官佩印者,月令伤官,日元持印,印露通根,运行官煞,生起印绶为美,若印藏伤露,则官煞忌见矣。
更有伤官太旺,运喜财乡,泄伤之气,四柱虽佩印而不为用,则不能以官煞为美也。
阳刃用官煞,而原局刃旺,则喜行财乡,生起官煞,若刃轻而官煞重,则宜助其刃。月劫用财,则惟有食伤为美,若行财运,要四柱原有食伤方可,即通关之意也。此其大概,更于八格取运详之”。
沈氏原文: 
何谓忌?命中所忌,我逆而施之者是也。如正官无印,而运行伤;财不透食,而运行煞;印绶用官,而运合官;食神带煞,而运行财;七煞食制,而运逢枭;伤官佩印,而运行财;阳刃用煞,而运逢食;建禄用官,而运逢伤。如此之类,皆败运也。

徐乐吾的解说是:
“命中用神或喜神,宜其生旺者,而行运抑之,即逆运也。如正官为用,以财生官为喜,而运行食伤,若原局有印,尚可回克食伤以护官星,无印则用神被伤矣。
财不透食者,柱有食神而不透支也。运行七煞,若透食伤,尚可回克以护财,不透则食生财而不制煞,煞泄财之气以攻身。
印绶用官者,月令印绶而透官星,以官生印也。运合官者,如甲生子月,透辛为用,而运行丙火;丙生卯月,透癸为用,而运行戊土。合去官星,为破格也。
食神带煞,谓月令食神而干带煞也。运行财地,则财化食以生煞。七煞食制者,月令七煞,取食制煞为用也。运行枭地,则枭夺食以护煞,同为破格矣。
月令伤官,身强用财,身弱佩印。用财而行劫财之乡,佩印而行财破印之地,是为破用。
阳刃用煞,建禄用官,同以日元太旺,取官煞裁制禄刃为用,运逢食伤,去其官煞,则禄刃太旺而伤身。
总之取运与看命无二法,日元为主,合我之需要为用神,助我之需要为喜神,行运助我喜用为吉运,逆我喜用为劣运”。
以上文字,无论沈氏,还是徐乐吾,虽然仍以格局用神喜忌为中轴,但无不以日元为中心分析论证。有后学认定格局论命法是以格局用神为中心的观点,只看到了关键的一面,而忽略了格局论命关键的另一面,以论命主行运休咎为宗旨。
沈氏原文: 
其有似喜而实忌者,何也?如官逢印运,而本命有合,印逢官运,而本命用煞之类是也。

有似忌而实喜者,何也?如官逢伤运,而命透印,财行煞运,而命透食之类是也。
这里一再说明,必须将大运与四柱干支五行,进行全方位的综合分析,方能定其喜忌,也就是“运行一字,必以此一字配命中干支而统观之”。
沈氏原文:
又有行干而不行支者,何也?如丙生子月亥年,逢丙丁则帮身,逢巳午则相冲是也。
又有行支而不行干者,何也?如甲生酉月,辛金透而官犹弱,逢申酉则官植根,逢庚辛则混煞重官之类是也。  
又有干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丁生亥月,而年透壬官,逢丙则帮身,逢丁则合官之类是也。  
又有支同一类而不两行者,何也?如戊生卯月,丑年,逢申则自坐长生,逢酉则会丑以伤官之类是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缓急者,何也?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也。
又有同是相冲而分轻重者,何也?运本美而逢冲则轻,运既忌面又冲则重也。
冲克须看喜忌,运喜而冲忌则轻,运忌而冲喜则重。更须推看流年,或运虽为喜而流年并冲,亦不为吉。
又有逢冲而不冲,何也?如甲用酉官,行卯则冲,而本命巳酉相会,则冲无力;年支亥未,则卯逢年会而不冲月官之类是也。
又有一冲而得两冲者,何也?如乙用申官,两申并而不冲一寅,运又逢寅,则运与本命,合成二寅,以冲二申之类是也。
此皆取运之要法,其备细则于各格取用章详之。

沈氏以上文字,无非说明三点:
第一,以大运干支结合命局刑冲会合再定喜忌而分命运高低。
第二,即使确定某一五行为命局所喜,也还要分究竟是干五行所喜还是支五行所喜,就是天干也要细分阴阳会合刑冲。也就是说并不是喜用的五行四个干支符号,都会给命主带来喜,说不定其中有给命主带来忧的干支。这就是看似喜神而实为忌,同理,也有看似忌神实为喜的情况,所以,论命一定要结合原局干支,仔细辨析。
第三,沈氏说“冲年月则急,冲日时则缓”的说法,十分片面。应当说冲提纲为急,喜用神峰冲为急;在应期上,子午卯酉冲应期往往会没有征兆甚至提前;寅申巳亥四驿马冲,往往有预兆而正应其时,辰戌丑未四库冲,也有预兆还有滞后。沈氏以年月冲为急,是看到了年为根,月为提,其影响面的确比日时冲,仅涉及自身家庭妻、子和工作,所涉及的六亲层面比较窄;和年月冲多应于前半生,日时冲多应于后半生,从而认定日时冲缓。但即使如此,仍应以大运、流年干支所冲命局干支的性质而定缓急,不能拘泥死板。
第四,沈氏说的,两申不冲一寅,也是不能确信的。而的确有命师以“两个雷公不打一个人”作比喻来证明沈氏说法可信。比如,月寅日申时寅,分明是两寅夹一申,怎能会不克不冲呢?又比如月干透乙,日干为庚,时干再透一乙,不能说两乙就不合一庚,而要说两乙争合一庚。对于庚日主来说,自然不是好事,而是烦恼多多。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12 06:51:08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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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 #89 于: 2014-08-12 08:17:01 »
二十六、论行运成格变格
沈氏原文:
命之格局,成于八字,然配之以运,亦有成格变格之权。其成格变格,较之喜忌祸福尤重。

“亦有成格变格之权”——我们常说的”权衡“二字,实际就是指某件事需要称一称以明轻重的意思。”权“是秤砣,”衡“是秤杆。所以,“权衡”一词,其实是一场十分形象的考量事物轻重的活动。
沈氏在这里明确指出,仅就出生时间的干支组合做出的格局分析结果,一旦进入行运分析,都会出现成格(原局不成格的八字)和破格(原本成格的八字,因大运、流年干支的影响而破格)的变化。
比如徐乐吾所举他老乡姚文敷君造:
辛 未
甲 午
丙 申
戊 戌
徐乐吾注:“月令阳刃,而丙临申位,旺而不旺,虽以食神为用,究嫌气势不足。至寅运,格局突然变换,寅午戌三合,身旺泄秀,为阳刃用食,气势回殊,格局顿清。因原局午戌半会而隔申,逢寅冲而会齐火局,否则,不能去申而代之也。姚君在此运中,一跃而为两淮盐运使。特此类命造,须原局本美,成而未全,逢运成之也。既可以变格为贵,亦可以变格为贱,其为福为祸,自较常理为尤重。若原局不佳,则暴兴暴落,殊不足取耳。”。
徐乐吾说的气势不足,是指日元丙火胜任食神耗泄的力量终嫌不足。所以要到寅运,甲木偏印得旺根,寅午半三合火局,丙火日元无论从思想境界,还是自身的身体和心理素质都得到大大提升。从而人生际遇也就大为改观。
徐乐吾说,原局因日支申将月支午和时支戌隔开。现在来寅将申冲开,致使午戌得以半三合,这个说法也不能全盘接受。寅运的确有日支逢冲而动。但动无恒动,合无恒合。寅申冲,最多也就十年,就是在这十年中,申金也不可能每天每刻都处于动的状态中。我们在论命时,既要看到这种冲的现实对应,也要看到寅与月支午半三合、甚至寅午戌三合全的情况。分别研判。不能仅执一端。
沈氏原文:
何为成格?本命用神,成而未全,从而就之者是也。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宫,而运逢申子以会之;乙生辰月,或申或子会印成局,而运逢壬癸以透之。如此之类,皆成格也。

何为变格?如丁生辰月,透壬为官,而运逢戌,透出辰中伤官;壬生戌月,丁己并透,而支又会寅会午,作财旺生官矣,而运逢戊土,透出戌中七煞;壬生亥月,透己为用,作建禄用官矣,而运逢卯未,会亥成本,又化建禄为伤。如此之类,皆变格也。
然亦有逢成格而不喜者,何也?如壬生午月,运透己官,而本命有甲乙之类是也。 
又有逢变格而不忌者,何也?如丁生辰月,透壬用官,逢戊而命有甲;壬生亥月,透己用官,运逢卯未,而命有庚辛之类是也。
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取运者其细详之。

沈氏的上述论说,一再说明我们原来静态分析认定的格局,进入具体的大运流年,都有被改变的可能,有的原局不成格,现在成格了,有的原局成格,现在不成格了;有的因大运、流年配合成格后命运很美,有的因大运、流年配合成格后命运反而不美,……所以,成格变格,关系甚大,得根据大运流年灵活分析判断。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8-12 08:27:29 作者 水木罗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