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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新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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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木罗汉:
回到乐山大佛身边,因各种琐事,已耗去半月。考虑是应该为后学命理的朋友评注一下清人沈孝瞻原著《子平真诠》的时候。这本书,民初命学大家徐乐吾先生已经做过一次评注。我曾经想自己再来置评,是否多余。这次回来再翻徐乐吾的《子平真诠评注》,从而坚定了我要再做一次评注的决心。读者,即使将我这里写的文字,定为《子平真诠新解》,将其和徐乐吾的《子平真诠评注》进行对照研究,也未为不可。

论十干十二支
沈氏原文: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居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罗汉评注:
这是沈孝瞻用极为简约文字阐释的天地阴阳五行之道: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这里的“一”,不能理解为一种气,而要理解成“全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统天下”的意思。“天地之间,一气而已”也就是整个宇宙物质都是由气组成的意思。
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气动为阳,气静为阴。这里我们更要展开想象,气,因其动,才让我们人能感受到,从而有形,所以有形为阳;气,因其不动,我们人就无从感受,从而无形,所以无形为阴;有形为实,所以实为阳,无形为虚,所以虚为阴;动者生热,所以热为阳;静者生寒,所以寒为阴。动者向外扩散,所以外为阳,静者内敛,所以内为阴;动者生热,热气有奔腾向上的特点,所以上为阳,静有内敛收缩的特点,所以下为阴……从而由于气的动静,演绎出了阴阳之气无处不在的宇宙万象。
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这段文字是说气的动、静有四个状态:刚开始动的气称为少阳,动到极致的气,称为老阳,也就是太阳(太者,过也);刚处于静的气,称为少阴,静到极致的气称为老阴,也就是太阴。沈孝瞻将气的这四种动静状态称为“四象”,是想和太极思维的“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思维体系对应。从而他就漏掉了气的动静除了少阳、老阳、少阴、老阴四象外,还有一个不老、不少的中间状态,这就是气动有少阳、阳明、太阳;气静有少阴、厥阴、太阴六种状态。笔者认为沈氏在这里是有意漏掉对动、静之气中间状态的描述,目的是要为一年四季的气候说相对应。这就是他在文中说的“有是四象,而五行居于其中矣。”
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从气候看,木为气动之初,为少阳、为春天;火为气动之极,为老阳,为夏天;金为气静之初,为少阴,为秋天;水为气静之极,为老阴,为冬天。而散居在少阳、老阳、少阴、老阴四维的土,则是木火金水,也就是气在各种动静状态下互相生克制化的结果。这就是一年十二个月反映天地之间一气动静变化的由来:
寅卯 辰  巳午 未  申酉 戌  亥子 丑
 木  土   火  土   金  土   水  土   

水木罗汉:
沈氏原文: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罗汉评注:
后学读者,在读这段文字时的障碍,为后段:
“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这句话中的第一个“之”,是可以省略的语助词,“者”,要理解为原因、缘由。沈氏在可以不用之的地方用之,是为了加强语气,强调生气散布的缘由(者)。第二个“之”字不是语助,要做动词“到”来理解。因此,“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句,用现代汉语表达,就是生气散布的缘由,是由甲到甲。生气之凝成者,是由甲到乙。
沈氏在这里阐述木气分甲乙阴阳的相互关系,只能说总体上是对的。但在表述上也有瑕疵。具体表现在“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的表述很不正确。这句话的意思是,木枝枝叶叶都是由乙到乙发生的结果,从而对应他说的“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
通读前段文字,我们会看到沈氏仍然有把甲、乙木气的功能截然割裂划分之嫌。但读最后两句:“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我们又发现他认定木之甲乙二气,实为相辅相成、阴阳消长的共生关系。
所以,我在这里要明确告诉后学朋友,我们一定要建立彻底的阴阳共生观。以木为例。其主干外的树皮是甲,内层是乙;其枝枝叶叶的外皮是甲,内层是乙。不仅任何一片叶子都有甲乙,就是我们已经认定为甲的树皮,其中也有乙,就是我们认定是乙的内层,也有甲质犹存。
对木五行阴阳的理解如此,对水、火、金、土五行阴阳的理解,也应如此。

水木罗汉:
沈氏原文:
何以复有寅卯?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分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关于这段文字的意思,徐乐吾评注得极为简洁明确:“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天干者,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地支者,四时流行之序也。”我还要做如下补充:
天干甲乙皆为木五行之气混合流淌于时空中,在与地球地理激荡之后以形成四时之序。所以寅不仅是甲木之正根,而且还呈可以让虎啸山林广谷地貌之象,卯不仅是柔弱乙木之根,还是晓风杨柳拂岸之景。一句话,甲乙木乃是无根流动之气,寅卯则是接地气后反映的木气成形状态。所以,我们看到寅、卯二字,头脑中应想到的是正月、二月木气运动所处的具体状态,这就是正月木气少阳,二月木气阳明,三月木气太阳。

沈氏原文: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谓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这段文字是用六十组干支历的实际情况来说明,由于干支历的十二个月,从正月建寅到腊月建丑,是固定不移的,而在其上的天干却是流动不居,呈60年才有一循环的情状。比如甲己之年的寅月干支为丙寅,要到戊癸之年的寅月天干才能为甲。行文最后,还对江湖术士将甲乙木给予绝对形而下化的认定,予以批谬。望读者细心观摩。

初学命理者常有一个急于求成的心理。认为干支阴阳五行之理是理论,不是实战而不认真揣摩体会,只对命理诀窍和神煞感兴趣。其实,无论秘诀也好,神煞也罢,都是从干支阴阳五行变化而来。这就是所有命理典籍,都要把干支阴阳放到开篇来讲的原因。

水木罗汉:
附《滴天髓》十干宜忌
甲木参天,脱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乘龙,水盛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怀丁抱丙,跨凤骑猴。虚湿之地,骑马亦忧。藤萝系甲,可春可秋。
历来术家读到这里,易学思维就犯了迷糊——《滴天髓》不是把木明确分为了甲木、乙木,而且还对各自的特性和适应的条件,做了条分缕析的说明。从而在传授弟子时,将甲木定为乔木,乙木定为灌木、藤蔓、花草。我初学的时候,也曾受过很深影响——如是接受如是转述。现在,我们可以把这种影响归咎于古人表达不清,或者是思维混乱。因为不澄清这一点,干支学,要被由现代科学思维培训出来的科学研究者接受,是根本困难的事。
要正确理解木五行的甲木与乙的五行关系,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接受沈氏说的:“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这是沈氏论木五行中表达得极为准确、极为清晰、极为正确的话。沈氏思维犯糊涂处,是在对木五行于自然界的具体表现,也许他也是受了《滴天髓》如此表述的影响,才简单地把树干认定为甲木,枝枝叶叶认定为乙木了。
若按我的立论,甲乙木是混生而不可分的木五行。那么,《滴天髓》将木五行分甲、乙独立表述,是否就是谬误?我的回答是:不是。因为干支符号学系统,是用甲、乙二天干来代表木五行的阴阳二气,并在一个人的命局组合中也各自独立出现,所以,作为析人命运的《滴天髓》,也需分述。为了让大家更为形象地接受我的观点,特再作图示如下:
        木        火         土        金        水         人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男  女
我们都知道只有男人和女人亲密无间的结合,才能再造出人。五行之气,也只有甲乙同根,丙丁同窝,庚辛同质,壬癸同流,才能是完整的木、完整的火、完整的金、完整的水!也只有木、火、金、水的总体作用,才能成就土!
而《滴天髓》所说的“甲木参天”是指整个木性的阳性特点是积极向上的,“脱胎要火”,是指种子要破壳而出,必需要阳光、要热、要温度。“春不容金”,是指生于春天的木,一般是不应该被刀斧所伤,挫其上进生发之气。“秋不容土”,是指秋天的木已经完成生命向上生发的阶段。秋风(金气)扫叶,尽显干枯枝桠。徐乐吾解释成因为秋天金旺而木气绝,若来旺土,则有旺土生金克死甲木无疑。这个解释是值得商榷的。从五行循环相生相克之理看,此解也通。但是若从《穷通宝鉴》秋木喜金的观点看,则又干格不通。其实,这里应直接理解为秋天木气已绝(或者说已熟),根本不能(或者说是不需)再从土壤中吸取上升营养的能力。若再以旺土耗之,木必然不消生受。“地润天和,植立千古”,这是木五行立于千古的最佳条件,就是土要润(春土辰),天要和(春天的太阳不燥不烈)。
但木五行之气,总在甲、乙两种状态中交递转换。当木五行从甲的状态转换到乙的状态时,又有什么样的特征呢?“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是说当木气看似柔弱的时候,却能分解未土和丑土。这就让人很自然地想到了木的根须,它们被土深盖不见阳光,没有破土向上生发之气,但它们却能分解吸收土壤中的养分,供给地上树干枝叶生长之所需。“怀丁抱丙,跨凤乘猴”,是说,这乙木只要有丁火或者丙火之助,就可以不惧酉金、申金之克。但若是到了“虚湿之地”(丑),即使地支有午火被乙木抱怀,也难保幸存(丑中癸水冲午中之丁,而丑得月令,丁火必败),如此,丑中辛金就可以直克乙木,也可生起癸水让木烂根。因此,只有“ 藤萝系甲”,才“可春可秋”。
由上分析,让我们看到了木五行的最佳生存条件是“地润天和”、“藤萝系甲”。这里有必要对“藤萝系甲”做出新解。有术家将这句话直接用山林中的藤蔓缠绕高大乔木的生态来阐释这句话的意思。其实,这是最为肤浅的理解。《滴天髓》在这里所表达的,正是沈氏“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的意思。是对木五行之气的总体判断:木五行只有处于甲乙都很充实、中和、互为补充的状态,才是最健康、最有力的。若是甲偏旺乙偏弱,或者乙偏盛甲偏弱,都是不理想的木气。 

水木罗汉: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从辛反怯。土众生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来成灭。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这是《滴天髓》阐述火五行的阴阳两性特点。在其表现为阳性丙火时,有“欺雪侮霜”、“能煅庚金”,“水猖显节”以显自己是“五阳之首”的气势。其不足和软肋处,则为见辛反怯,遇土众则成慈,若身居虎(寅)马(午)犬(戌)之地,再来甲木生扶,则就会成为追日的夸父——自取其灭。
在火五行更多地呈现阴性丁火时的特点,则是“柔中”。徐乐吾认定“内性昭融”是对“柔中”二字的注解,我认为不是。惜墨如金的《滴天髓》作者不会用下一句注解上一句,其文句都具有层层递进深入的特点。昭是明亮,融是温馨热烈而似有虫动其间之象。其特点是“抱乙而孝”——丁火为乙木之子,有制辛金,不让其克乙(母)之能;“合壬而忠”——这一方面可以看成是丁火忠于夫君忠于官管忠于事业之情,也可以看成丁火能帮助弱势丙火不受旺相壬水冲克之弊。这些特点充分体现了丁火“内性昭融”的气质。“如有嫡母,可秋可冬”——甲木为丁火正印。甲木有合己土,不让己土晦火之能,以其生扶火五行的能耐,从而让丁火秋不畏金之刚燥,冬不畏水之冻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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