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主题: 《子平真诠》新评  (阅读 88700 次)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子平真诠》新评
« 于: 2014-07-05 06:43:41 »
回到乐山大佛身边,因各种琐事,已耗去半月。考虑是应该为后学命理的朋友评注一下清人沈孝瞻原著《子平真诠》的时候。这本书,民初命学大家徐乐吾先生已经做过一次评注。我曾经想自己再来置评,是否多余。这次回来再翻徐乐吾的《子平真诠评注》,从而坚定了我要再做一次评注的决心。读者,即使将我这里写的文字,定为《子平真诠新解》,将其和徐乐吾的《子平真诠评注》进行对照研究,也未为不可。

论十干十二支
沈氏原文: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有是四象,而五行居于其中矣。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

罗汉评注:
这是沈孝瞻用极为简约文字阐释的天地阴阳五行之道:
天地之间,一气而已——这里的“一”,不能理解为一种气,而要理解成“全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一统天下”的意思。“天地之间,一气而已”也就是整个宇宙物质都是由气组成的意思。
惟有动静,遂分阴阳——气动为阳,气静为阴。这里我们更要展开想象,气,因其动,才让我们人能感受到,从而有形,所以有形为阳;气,因其不动,我们人就无从感受,从而无形,所以无形为阴;有形为实,所以实为阳,无形为虚,所以虚为阴;动者生热,所以热为阳;静者生寒,所以寒为阴。动者向外扩散,所以外为阳,静者内敛,所以内为阴;动者生热,热气有奔腾向上的特点,所以上为阳,静有内敛收缩的特点,所以下为阴……从而由于气的动静,演绎出了阴阳之气无处不在的宇宙万象。
有老少,遂分四象。老者极动极静之时,是为太阳太阴;少者初动初静之际,是为少阴少阳——这段文字是说气的动、静有四个状态:刚开始动的气称为少阳,动到极致的气,称为老阳,也就是太阳(太者,过也);刚处于静的气,称为少阴,静到极致的气称为老阴,也就是太阴。沈孝瞻将气的这四种动静状态称为“四象”,是想和太极思维的“一生二,二生四、四生八”思维体系对应。从而他就漏掉了气的动静除了少阳、老阳、少阴、老阴四象外,还有一个不老、不少的中间状态,这就是气动有少阳、阳明、太阳;气静有少阴、厥阴、太阴六种状态。笔者认为沈氏在这里是有意漏掉对动、静之气中间状态的描述,目的是要为一年四季的气候说相对应。这就是他在文中说的“有是四象,而五行居于其中矣。”
水者,太阴也;火者,太阳也;木者,少阳也;金者,少阴也。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从气候看,木为气动之初,为少阳、为春天;火为气动之极,为老阳,为夏天;金为气静之初,为少阴,为秋天;水为气静之极,为老阴,为冬天。而散居在少阳、老阳、少阴、老阴四维的土,则是木火金水,也就是气在各种动静状态下互相生克制化的结果。这就是一年十二个月反映天地之间一气动静变化的由来:
寅卯 辰  巳午 未  申酉 戌  亥子 丑
 木  土   火  土   金  土   水  土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5 10:24:58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 于: 2014-07-05 10:20:24 »
沈氏原文:
有是五行,何以又有十干十二支乎?盖有阴阳,因生五行,而五行之中,各有阴阳。即以木论,甲乙者,木之阴阳也。甲者,乙之气;乙者,甲之质。在天为生气,而流行于万物者,甲也;在地为万物,而承兹生气者,乙也。又细分之,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而生气之凝成者,甲之乙。万木之所以有枝叶者,乙之甲,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

罗汉评注:
后学读者,在读这段文字时的障碍,为后段:
“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这句话中的第一个“之”,是可以省略的语助词,“者”,要理解为原因、缘由。沈氏在可以不用之的地方用之,是为了加强语气,强调生气散布的缘由(者)。第二个“之”字不是语助,要做动词“到”来理解。因此,“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句,用现代汉语表达,就是生气散布的缘由,是由甲到甲。生气之凝成者,是由甲到乙。
沈氏在这里阐述木气分甲乙阴阳的相互关系,只能说总体上是对的。但在表述上也有瑕疵。具体表现在“而万木之枝枝叶叶者,乙之乙也”的表述很不正确。这句话的意思是,木枝枝叶叶都是由乙到乙发生的结果,从而对应他说的“生气之散布者,甲之甲”。
通读前段文字,我们会看到沈氏仍然有把甲、乙木气的功能截然割裂划分之嫌。但读最后两句:“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我们又发现他认定木之甲乙二气,实为相辅相成、阴阳消长的共生关系。
所以,我在这里要明确告诉后学朋友,我们一定要建立彻底的阴阳共生观。以木为例。其主干外的树皮是甲,内层是乙;其枝枝叶叶的外皮是甲,内层是乙。不仅任何一片叶子都有甲乙,就是我们已经认定为甲的树皮,其中也有乙,就是我们认定是乙的内层,也有甲质犹存。
对木五行阴阳的理解如此,对水、火、金、土五行阴阳的理解,也应如此。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5 10:25:44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2 于: 2014-07-05 18:06:57 »
沈氏原文:
何以复有寅卯?寅卯者,又与甲乙分阴阳天地而言之者也。以甲乙分阴阳,则甲为阳,乙为阴,木之行于天而为阴阳者也。以寅卯而分阴阳,则寅为阳,卯为阴,木之存乎地而为阴阳者也。以甲乙寅卯而统分阴阳,则甲乙为阳寅卯为阴,木之在天成象而在地成形者也。甲乙行乎天,而寅卯受之;寅卯存乎地,而甲乙施焉,是故甲乙如官长,寅卯如该管地方,甲禄于寅,乙禄于卯,如府官之在郡,而各司一月之令也。

关于这段文字的意思,徐乐吾评注得极为简洁明确:“五行各分阴阳而有干支。天干者,五行在天流行之气也;地支者,四时流行之序也。”我还要做如下补充:
天干甲乙皆为木五行之气混合流淌于时空中,在与地球地理激荡之后以形成四时之序。所以寅不仅是甲木之正根,而且还呈可以让虎啸山林广谷地貌之象,卯不仅是柔弱乙木之根,还是晓风杨柳拂岸之景。一句话,甲乙木乃是无根流动之气,寅卯则是接地气后反映的木气成形状态。所以,我们看到寅、卯二字,头脑中应想到的是正月、二月木气运动所处的具体状态,这就是正月木气少阳,二月木气阳明,三月木气太阳。

沈氏原文:
甲乙在天,故动而不居。建寅之月,岂必当甲?建卯之月,岂必当乙?寅卯在地,故止而不迁。甲虽递易,月必建寅;乙虽递易,月必建卯。以气而论,甲旺于乙,以质而论,乙坚于甲。而俗书谬论,以甲为大林,盛而宜斩;乙为微苗,脆而莫伤。可谓不知阴阳之理者矣。以木类推,余者可知。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欲学命者,必须先知干支之说,然后可以入门。


这段文字是用六十组干支历的实际情况来说明,由于干支历的十二个月,从正月建寅到腊月建丑,是固定不移的,而在其上的天干却是流动不居,呈60年才有一循环的情状。比如甲己之年的寅月干支为丙寅,要到戊癸之年的寅月天干才能为甲。行文最后,还对江湖术士将甲乙木给予绝对形而下化的认定,予以批谬。望读者细心观摩。

初学命理者常有一个急于求成的心理。认为干支阴阳五行之理是理论,不是实战而不认真揣摩体会,只对命理诀窍和神煞感兴趣。其实,无论秘诀也好,神煞也罢,都是从干支阴阳五行变化而来。这就是所有命理典籍,都要把干支阴阳放到开篇来讲的原因。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6 09:04:08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3 于: 2014-07-06 08:02:06 »
附《滴天髓》十干宜忌
甲木参天,脱胎要火。春不容金,秋不容土。火炽乘龙,水盛骑虎。地润天和,植立千古。
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怀丁抱丙,跨凤骑猴。虚湿之地,骑马亦忧。藤萝系甲,可春可秋。

历来术家读到这里,易学思维就犯了迷糊——《滴天髓》不是把木明确分为了甲木、乙木,而且还对各自的特性和适应的条件,做了条分缕析的说明。从而在传授弟子时,将甲木定为乔木,乙木定为灌木、藤蔓、花草。我初学的时候,也曾受过很深影响——如是接受如是转述。现在,我们可以把这种影响归咎于古人表达不清,或者是思维混乱。因为不澄清这一点,干支学,要被由现代科学思维培训出来的科学研究者接受,是根本困难的事。
要正确理解木五行的甲木与乙的五行关系,一定要坚定不移地接受沈氏说的:“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这是沈氏论木五行中表达得极为准确、极为清晰、极为正确的话。沈氏思维犯糊涂处,是在对木五行于自然界的具体表现,也许他也是受了《滴天髓》如此表述的影响,才简单地把树干认定为甲木,枝枝叶叶认定为乙木了。
若按我的立论,甲乙木是混生而不可分的木五行。那么,《滴天髓》将木五行分甲、乙独立表述,是否就是谬误?我的回答是:不是。因为干支符号学系统,是用甲、乙二天干来代表木五行的阴阳二气,并在一个人的命局组合中也各自独立出现,所以,作为析人命运的《滴天髓》,也需分述。为了让大家更为形象地接受我的观点,特再作图示如下:
        木        火         土        金        水         人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男  女
我们都知道只有男人和女人亲密无间的结合,才能再造出人。五行之气,也只有甲乙同根,丙丁同窝,庚辛同质,壬癸同流,才能是完整的木、完整的火、完整的金、完整的水!也只有木、火、金、水的总体作用,才能成就土!
而《滴天髓》所说的“甲木参天”是指整个木性的阳性特点是积极向上的,“脱胎要火”,是指种子要破壳而出,必需要阳光、要热、要温度。“春不容金”,是指生于春天的木,一般是不应该被刀斧所伤,挫其上进生发之气。“秋不容土”,是指秋天的木已经完成生命向上生发的阶段。秋风(金气)扫叶,尽显干枯枝桠。徐乐吾解释成因为秋天金旺而木气绝,若来旺土,则有旺土生金克死甲木无疑。这个解释是值得商榷的。从五行循环相生相克之理看,此解也通。但是若从《穷通宝鉴》秋木喜金的观点看,则又干格不通。其实,这里应直接理解为秋天木气已绝(或者说已熟),根本不能(或者说是不需)再从土壤中吸取上升营养的能力。若再以旺土耗之,木必然不消生受。“地润天和,植立千古”,这是木五行立于千古的最佳条件,就是土要润(春土辰),天要和(春天的太阳不燥不烈)。
但木五行之气,总在甲、乙两种状态中交递转换。当木五行从甲的状态转换到乙的状态时,又有什么样的特征呢?“乙木虽柔,刲羊解牛”,是说当木气看似柔弱的时候,却能分解未土和丑土。这就让人很自然地想到了木的根须,它们被土深盖不见阳光,没有破土向上生发之气,但它们却能分解吸收土壤中的养分,供给地上树干枝叶生长之所需。“怀丁抱丙,跨凤乘猴”,是说,这乙木只要有丁火或者丙火之助,就可以不惧酉金、申金之克。但若是到了“虚湿之地”(丑),即使地支有午火被乙木抱怀,也难保幸存(丑中癸水冲午中之丁,而丑得月令,丁火必败),如此,丑中辛金就可以直克乙木,也可生起癸水让木烂根。因此,只有“ 藤萝系甲”,才“可春可秋”。
由上分析,让我们看到了木五行的最佳生存条件是“地润天和”、“藤萝系甲”。这里有必要对“藤萝系甲”做出新解。有术家将这句话直接用山林中的藤蔓缠绕高大乔木的生态来阐释这句话的意思。其实,这是最为肤浅的理解。《滴天髓》在这里所表达的,正是沈氏“方其为甲,而乙之气已备;及其为乙,而甲之质乃坚。有是甲乙,而木之阴阳具矣”的意思。是对木五行之气的总体判断:木五行只有处于甲乙都很充实、中和、互为补充的状态,才是最健康、最有力的。若是甲偏旺乙偏弱,或者乙偏盛甲偏弱,都是不理想的木气。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6 22:52:13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4 于: 2014-07-06 11:20:05 »
丙火猛烈,欺霜侮雪。能煅庚金,从辛反怯。土众生慈,水猖显节。虎马犬乡,甲来成灭。
丁火柔中,内性昭融。抱乙而孝,合壬而忠。旺而不烈,衰而不穷。如有嫡母,可秋可冬。

这是《滴天髓》阐述火五行的阴阳两性特点。在其表现为阳性丙火时,有“欺雪侮霜”、“能煅庚金”,“水猖显节”以显自己是“五阳之首”的气势。其不足和软肋处,则为见辛反怯,遇土众则成慈,若身居虎(寅)马(午)犬(戌)之地,再来甲木生扶,则就会成为追日的夸父——自取其灭。
在火五行更多地呈现阴性丁火时的特点,则是“柔中”。徐乐吾认定“内性昭融”是对“柔中”二字的注解,我认为不是。惜墨如金的《滴天髓》作者不会用下一句注解上一句,其文句都具有层层递进深入的特点。昭是明亮,融是温馨热烈而似有虫动其间之象。其特点是“抱乙而孝”——丁火为乙木之子,有制辛金,不让其克乙(母)之能;“合壬而忠”——这一方面可以看成是丁火忠于夫君忠于官管忠于事业之情,也可以看成丁火能帮助弱势丙火不受旺相壬水冲克之弊。这些特点充分体现了丁火“内性昭融”的气质。“如有嫡母,可秋可冬”——甲木为丁火正印。甲木有合己土,不让己土晦火之能,以其生扶火五行的能耐,从而让丁火秋不畏金之刚燥,冬不畏水之冻寒。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6 22:56:18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5 于: 2014-07-07 06:51:02 »
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静歙动辟,万物司命。水润物生,火燥物病。若在艮坤,怕冲宜静。
己土卑湿,中正蓄藏。不愁木盛,不畏水狂。火少火晦,金多金光。若要物旺,宜助宜帮

甲  乙  丙  丁  戊  己  庚  辛  壬  癸
  木      火      土      金      水
无论从土五行在十干中的位置,还是木火土金水五行相生的顺序看,土都处于居中的位置。不仅位置居中,还在五行关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居中调停转换的作用。五行若没有土的居中调停转换,整个宇宙就会出现木金交战,火金相克,水火交战。其间最倒霉的是金五行,因为金在这四行中,只有泄而无生。金耗泄生水,虽然能制火救金,但也可能让水去生木,从而使火五行更得不竭之源。这种五行混战之象,因土五行的出现,不仅歇战,还立变为循环有序的顺生。大家由我的这一解释,是否领悟到土在让纷繁复杂的世界变得多样而有序方面的重要性?
这也就是土五行具有中正、蓄藏本性的由来。
木  火  土  金  水
既表明了一年春、夏、秋、冬四季之序,还表明了人体生命运动之序:木、火为食物(木代表蔬菜,火代表具有高热量的食物),入于土(中医学里土为脾胃),然后分解出人体生命所需的微量金属元素和润和全身的水。大家找找,自己的胃在我们身体的位置,是否居中。戊土属胃,己土属脾,所以,土五行中正、储藏的本性,在人体的位置和功能,有着十分形象、具体的体现。从我的这一解说,大家对人是小宇宙之说,还有怀疑么?
人体内脏是脾胃相连,互为表里。戊土喜欢水润之,因为戊癸可以合出火,自有热力温度;所以若直接来火反而使戊土(胃)燥而成病。“若在艮坤,怕冲宜静”,这里的艮对应的是寅,坤对应的是申。寅为正月,申为七月。也就是说寅月木旺土虚,申月戊土临病。若此时再遇冲克,必受大损无疑。己土不愁木盛,因为甲见己有合而化土之象。己土本身就是湿泥,即使再遇猖狂的水,充其量随波逐流而已,但却让汪肆恣洋的水变得浑浊不堪。若火太少,则己土会让火更难发光,若金多,则己土能让金更显其光。若要让己土很好的做功,则需要丙火(血液)的生助和戊土(胃)的帮衬。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7 06:55:43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6 于: 2014-07-07 07:43:42 »
庚金带煞,刚健为最。得水而清,得火而锐。土润则生,土干则脆。能赢甲兄,输于乙妹。
辛金软弱,温润而清。畏土之多,乐水之盈。能扶社稷,能救生灵。热则喜母,寒则喜丁。

庚金与辛金互为表里,同为金五行的两种表现。一般术家常常将其给予刀斧和金钗美饰相区别。我要告诉大家的是,这只能是对金五行形而下的比喻性理解。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确可以看到凶煞刚锐的兵器和温润柔软的金饰。但任何刚金也有绕指柔的一面,任何柔金也可成为致人死命的凶器。在极端的表现中,大家所公认的美,依然是“刚柔相济”。
在金五行表现为阳性庚金时,得水泄有清美之象,得火有使其刚锐之能。这里要着重讨论的是“能赢甲兄,输于乙妹”句该如何理解。可采用徐乐吾的解释:“甲木虽强,力能伐之;乙木虽柔,合而有情”。但我还要补充:“输于乙妹”的“输”字,由于对应上句“能赢甲兄”的“赢”,致使后学容易把“输”理解成输赢的输。所以我要特别说明,这里的这个“输”是输送的输。因为,乙庚之合的常态是向金五行转化,只有在庚金无根,乙木得刃的情况下,乙庚合才有向木五行转化的可能。所以,“输于乙妹”,是阳性的庚金,遇阴性的乙木,在相克的情况下,阴阳有合化之情而已。千万不要理解成庚金就会变成“妻管严”。
接下来是关于辛金的“能扶社稷,能救生灵”该作如何解。徐乐吾的解释是:“辛为甲之君,丙又为辛之君。丙火能焚甲木,辛合丙化水,转克为生,岂非扶社稷救生灵乎?”对此,我有不同的看法。社稷,若有宗庙家国的意思,那么生灵,就当是子孙之意。若按此对应,丙丁为辛金之官杀,壬癸、甲乙则为辛金之子孙。因此,这里的能扶社稷,能救生灵,则除了徐乐吾所说的一面外,还有辛金所生壬水能合辛金之七杀丁火而向木,这才是辛金“能救生灵”的关键所在。所以,《滴天髓》说辛金“能扶社稷,能救生灵”是两层五行关系的表达,而非只有一层。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7 08:53:09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7 于: 2014-07-07 09:49:48 »
壬水通河,能泄金气。刚中之德,周流不滞。通根透癸,冲天奔地。化则有情,从则相济。
癸水至弱,达于天津。得龙而运,功化斯神。不愁火土,不论庚辛。合戊见火,化象斯真。

我在《人学启蒙》中曾有如下解释:“壬水长生在申,申为长江黄河发源之方(我国两大河系均由西向东)。西方为肃杀金气之地,所以壬水因泄肃杀金气而具刚中之德。若再遇申子辰全,更有癸水透干,规模气势就成冲天奔地之泛滥。在这种情况下的壬水就只能疏(化),不能再堵再壅。让其奔流东南,合丁化木,更是生化相济为有情。”徐乐吾将“从则相济”解释成壬水从火、从土,我认为不确。《滴天髓》在这里讲的从,是从旺水之势、而非从财从官。因为整个文句是递进,而不是另起炉灶。
“癸水至弱”,是指癸水在阴五行中属于至阴,而不是指力量的大小。有人以露珠、滴水喻之,未必不可。但我希望大家在见到其形至小,其势至弱的同时,更要想到“甘露”之美,滴水穿石之力。我在《人学启蒙》中还说:雨露的确是癸水至阴之气化表现(结果),“得龙而运”的龙即辰也。这里的辰,当是方位和节令的代指。从方位看,是水归东南入海之方,从节令看,是季春三月,正是莺飞草长,癸水至弱之气得库得依之时,也正是癸水至阴气化条件最为成熟之季。"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8 于: 2014-07-08 10:00:59 »
二,论阴阳生克
沈氏原文:
四时之运,相生而成。故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复生木,即相生之序,循环迭运,而时行不匮。然而有生又必有克,生而不克,则四时亦不成矣。克者,所以节而止之。使之收敛,以为发泄之机,故曰“天地节而四时成”。即以木论,木盛于夏,杀于秋。杀者,使发泄于外者藏收于内,是杀正所以为生。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悦,至哉言乎!譬如人之养生,故以饮食为生,然使时时饮食,而不使稍饥以待将来,人寿其能久乎?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

这段文字的重点有二:
第一,包括人类在内的自然界,都是因为亦开亦合,亦张亦弛,亦放亦收,亦伸亦缩,亦虚亦实,亦生亦死,亦动亦静,亦阴亦阳的循环往复交替运动而显示着生机勃然,生命延续。我在这里一连串地举出开合、张弛、伸缩、虚实、生死、动静、阴阳……,无非说明所有这些都是包括人类在内的大自然生命运动最基本的必然状态。一个很形象的比喻,就是大家现在极为喜欢用作代步的汽车。汽车之所以能在高速公路上一如千里马那样地飞驰,就在于油缸里的阀门在不停地做着伸缩运动,更在于车轮在做循环往复的亦前亦退的转动。我还要请大家注意的是,我在这里用“亦”而没有“一”。我之所以要不同于人的用“亦”而不用“一”,是要表达无论开合、张弛、伸缩、虚实、生死、动静、阴阳……,都是同时进行的,绝不能机械地象霍金所描述的宇宙运动那样,先无限膨胀之后又才开始无限收缩。有人或许会用手掌的打开、花蕾的绽放,来反对我的这一说法。若果真用这两个事例反对我的话,我会笑着对他说,再回去研究你的拳头是怎样打开的,就会明白花蕾是如何绽放的。
第二,沈氏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以四时之运,生与克同用,克与生同功”,是十分重要的结论,对我们进行干支组合的分析,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传统命理,因时代背景的关系,总是按封建社会要求听话顺从型人才的要求,认定正印、正财、正官、食神、比肩比偏印、偏财、偏官、伤官好。更不深入研究十神搭配关系之妙,片面认定好东西就只能生而不应受克,因此,《穷通宝鉴》将木分为活木与死木,提出活木喜火,逢金则死;死木喜金,逢火则焚的观点时,有很多命学研究者,就想不通,认为这种说法,实属无稽。沈氏在这里大声叫出“大易以收敛为性情之实,以兑为万物所悦”,真正是道出了易学思维的精髓所在。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9 于: 2014-07-08 10:23:49 »
沈氏原文:
然以五行而统论之,则水木相生,金木相克。以五行之阴阳二分配之,则生克之中,又有异同。此所以水同生木,而印有偏正;金同克木,而局有官煞也。印绶之中,偏正相似,生克之殊,可置勿论;而相克之内,一官一煞,淑慝判然,其理不可不细详也。
即以甲乙庚辛言之。甲者,阳木也,木之生气也;乙者,阴木也,木之形质也。庚者,阳金也,秋天肃杀之气也;辛者,阴金也,人间五金之质也。木之生气,寄于木而行于天,故逢秋天肃杀之气,只外扫落叶,而根柢愈固。此所以甲以庚为杀,以辛为官,而乙反是,庚官而辛杀也。又以丙丁庚辛言之。丙者,阳火也,融合之气也;丁者阴火也,薪传之火也。秋天肃杀之气,逢阳和而克去,而人间之金,不畏阳和,此庚以丙为杀,而辛以丙为官也。人间金铁之质,逢薪传之火而立化,而肃杀之气,不畏薪传之火,此所以辛以丁为杀,而庚以丁为官也,即此以推,而余者之相克可知矣。
在这段文字中。沈氏对十干五行的理解所犯的形而下的错误,暴露无遗。就是他把五行之气的阳干为气,阴干为体,给予了机械的划分。比如,把甲木说成是木五行流行于空中之气,把乙木说成是我们眼见的树木、花草、丛林。把庚金说成是太空流动之气,辛金说成是我们具体感触到的金属。把丙火说成是太阳,丁火说成是柴火……这是对阴阳五行违背易学思维的理解。这点,徐乐吾也给予了明确的批判:“此论官煞之大概也,然以乙为木之形质,辛为人间五金之质,丁为薪传之火,似未尽合。十干即五行,皆天行之气也,就气而分阴阳,岂有形质可言?”
至于说到,是不是阳生阳,阴生阴;阳克阳,阴克阴,就绝对不好,我赞同徐乐吾说的:“五行宜忌,全在配合,四时之宜忌,又各不同”。关于这点,我和徐乐吾一样,建议大家以阅读《穷通宝鉴》的相关文字为好,我在《水木罗汉如是说干支》也有详细解说。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8 11:01:25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0 于: 2014-07-08 14:39:57 »
三,论阴阳生死
沈氏原文;‘五行干支之说,已详论于干支篇。干动而不息,支静而有常,以每干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系焉。阳主聚,以进为进,故主顺;阴主散,以退为退,故主逆。此长生沐浴等项,所以有阳顺阴逆之殊也。四时之运,功成者去,待用者进,故每流行于十二支之月,而生旺墓绝,又有一定。阳之所生,即阴之所死,彼此互换,自然之运也。即以甲乙论,甲为木之阳,天之生气流行万木者,是故生于亥而死于午;乙为木之阴,木之枝枝叶叶,受天生气,是故生于午而死于亥。夫木当亥月,正枝叶剥落,而内之生气,已收藏饱足,可以为来春发泄之机,此所以生于亥也。木当午月,正枝叶繁盛之候,而甲何以死?却不知外虽繁盛,而内之生气发泄已尽,此其所以死于午也。乙木反是,午月枝叶繁盛,即为之生,亥月枝叶剥落,即为之死。以质而论,自与气殊也。以甲乙为例,余可知矣。
徐乐吾已经指出,生旺墓绝之说,早在汉代就已出现。比如《淮南子》中有“春令木旺、水老、火生、金囚、土死”。《太平御览》和《黄帝内经》也有类似说明。徐乐吾在这里重申了“五行虽分阴阳,实为一物。甲乙,一木也,非有二也”。但徐乐吾的;另一段话我不能苟同:“从来术家书中,仅言五阳长生,而不言五阴长生。仅言阳刃,而不言阴刃。后世未察其理,而欲自圆其说,支离曲解,莫知所从。或言五阴无刃,或者以进一位为刃,或者以退一位为刃(如乙以寅或辰为刃),各以臆测,异说分歧,实未明其理也”。
我的理由是,五阳干的羊刃实际在五行十二宫中都是帝旺。而这帝旺,都是表明该五行的阳性发展到了顶点。既然阳干五行都有一个从生到旺极的过程,为什么阴干五行就没有一个阴到极致的顶点呢?
我的这一观点,体现在五行十二宫,则是如下纪实:
1.甲木到亥为长生,乙木到亥为死;甲木到到午为临死,乙木到午得长生。从这两个阴阳起点和终点的对应,让我们看到了易学阴阳五行思维:阳生阴死,阴生阳死;阳死阴生,阴死阳死在这里得到了最佳体现。
2.甲木临官在寅,帝旺在卯;乙木临官在卯,帝旺在寅。这也是木五行阴阳互为消长的两个对应阶段。既然甲木的帝旺宫卯是其发展过度的阳刃,为什么乙木的帝旺宫寅,就不是阴刃呢?
所以,我们首先得承认无论阳干或是阴干,在其发展变化过程中,都有一个帝旺阶段,以其叫做“刃”,是形容其已发展到可以伤人的过旺程度。历代术家之所以梳理不清,就在于阳刃和阴刃在表现上的不同。阳刃,表现为明显的刚、粗、硬,莽撞、容易伤人的至阳,阴刃,则表现为至弱、至柔、可以杀人不见血的至阴。阳刃,是明显的外力张扬;阴刃,是示人以至弱的“软索套猛虎”。就连术家,也误认为阴干出生的人,即使自坐帝旺或生于帝旺之令,也是无刃的脾气、性格。从而认定阴干无刃。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08 21:24:15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1 于: 2014-07-09 07:17:57 »
沈氏原文:
支有十二月,故每干长生至胎、养,亦分十二位。气之由盛而衰,衰而复盛,逐节细分,遂成十二。而长生、沐浴等名,则假借形容之词也。长生者,犹人之初生也。沐浴者,犹人既生之后,而沐浴以去垢。如果核既为苗,则前之青壳,洗而去之矣。冠带者,形气渐长,犹人之年长而冠带也。临官者,由长而仕,由人之可以出仕也。帝旺者,壮盛之极,犹人之可以辅帝而大有为也。衰者,盛极而衰,物之初变也。病者,衰之甚也。病者,气之尽而无余也。墓者,造化收藏,犹人之埋于土也。绝者,前之气已绝,后之气将续也。胎者,后之气续而结聚成胎也。养者,如人养母腹也。自是而后,长生循环无端矣。

这段文字十分清楚地说明五行十二宫,无非是将五行之气的旺、相、休、囚,再细分为与人生命运动特点相似的十二个阶段。徐乐吾在这里更做了如下说明:“每年三百六十日,以五行分配之,各得七十二日。木旺于春,占六十日(甲乙各半),长生九日,墓库三日,合七十二日。土旺四季,辰戌丑未各十八日,亦为七十二日。寅中甲木临官,丙戊长生,故所藏人元,甲丙戊。卯者,春木专旺之地,故称帝旺。帝者主宰也。《易》言“帝出乎震”,言木主宰之方,无他气分占,故专藏乙。辰者木之余气,水之墓地,而土之本气也。故藏戊乙癸(辰戌为阳土,故藏戊;丑未为阴土,故藏己),称为杂气。杂者,土旺之地,杂以乙癸,而乙癸又各不相谋。非如长生禄旺之为时令之序也。春令如是,余可类推”。
应当说,徐乐吾如此细致的解说利弊共存,好处是有利于后学命理者对五行之气消长过程有了一个时空长短的具体认知,由于没有说明这种时段划分的相对性,从而容易让后学对五行之气流动的复杂性产生凝固、机械的时空分割观之不利后果。我们看到许多江湖命师就是按这样的时空分割法去掂量命局五行轻重,陷入机械而不变通的僵化思维。因此,我认为必须对徐乐吾“古寅申巳亥,称为四生(亦是四禄)之地,子午卯酉,为专旺之方,辰戌丑未,为四墓之地,所藏人元,各有意义。若阴干长生,则无关于时令之气,地支藏用,不因之而有所增损也”的说道,做进一步的说明。
以甲木为例:首先我们得知道这个“甲”的初始含义:是鳞甲的甲,是种子的外壳。甲木,则指与木相关的外在部分,如种子的壳,树木之皮,具有粗糙、坚硬、对木之质有具有保护作用。因其在木之外、木之表,所以属于阳性。乙木是木之质,树木表皮以内的物质。相比甲木则具有柔韧特性。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看到的是木之表(甲)是由木之里生成,所以,甲木为用,乙木为体。即使在地下疏土的根,乙木也是通过生成外在粗硬的表而对土进行作用。也就是说在实际情况中,乙木未直接“刲羊解牛”。同样,作为木之质的乙,也是通过木之甲的作用而吸收自己所需的营养,壮大自己。所以,所谓“藤萝系甲”的意思,应从这个角度去理解。
我如此解说,大家自然理解,木之甲壮大的源泉,是乙供给的;木之乙壮大的源泉是甲供给的。甲壮则乙弱,乙壮则甲弱,就成自然之理。甲有一个生发过度为刃的节点,乙木也就有一个阴柔至极的节点。甲木到卯月,是由于自己充盈至极向乙木转化的极点;所以此时的乙木处于临官状态。当乙木处于帝旺寅的状态时,甲木在寅,自然也是临官状态。
甲木到寅处于临官状态,丙火则得长生。
寅、巳、申、亥,是五行木火土金水,五阳干长生之地。长生,也就是生长、动的意思。同时又是木火土金水五阴干处于死的时间节点。所以对于五阳干来说,寅申巳亥在同时为五阳干驿马的同时,对于五阴干来说,又是临之死地。
“子午卯酉,专旺之方”——无论从五行还是时序上,的确说明子中癸水、午中丁火、卯中乙木、由中辛金,都处于十分旺相的临官状态。但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尽管就支中五行之气看,好像只有癸、丁、乙、辛。但是此时的壬水、戊土、丙火、甲木、庚金,也都处于更旺的帝旺状态。这一事实,就是我要证明,甲乙同根,丙丁同窝,庚辛同质,壬癸同流的五行阴阳关系,除了相互消长之外,还有互补关系。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明白这一点,就会让我们在论命过程中,看到乙木临卯的处于临官的状态时,能立即想到此时的甲木更处于帝旺状态,尽管这个甲木在命局中并未出现。更要想到此时的癸水则处于长生状态,尽管这个癸水在局中也未出现。——这才是对“专旺"的全面正确理解。
“辰戌丑未,为四墓之地,所藏人元,各有意义”。各有什么意义,徐乐吾没有讲明,若结合他在此之前说辰乃“土旺之地,杂以乙癸,而乙癸又各不相谋,非如长生禄旺之为时令之序也”,似乎辰中乙、癸处于互不用功状态。
其实辰未戌丑,虽然未是甲木、癸水之墓,辰为壬水、辛金之墓,丑为己土、丁火、庚金之墓、戌为丙火、戊土、乙木之墓,但辰中戊土临辰为冠带、乙木临辰为冠带,癸水临辰为得养,说明辰中所有人元戊、乙、癸,都处于颇富生机的状态,相互之间能产生积极影响。其他,如未中己土得冠带、乙木得养,丁火得冠带,也是一片充满生机之土;戌中戊土处于墓,辛金处于冠带,丁火处于养,如此状态,说明戌中丁火仍可炼辛;丑中己土处于墓,癸水处于冠带,辛金处于养。说明丑中辛金仍能得癸水淘洗。我做如此说明,是想提醒后学,不要一见辰戌丑未,就认定其间人元皆居墓中,因无生机而毫无做功之能。从这个提醒,大家在进行命局分析时遇墓库逢冲,冲发还是冲灭时,应明白沿什么样的思路去研判。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18 09:24:59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2 于: 2014-07-10 09:27:42 »
沈氏原文:
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帝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所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身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自然之理也。
徐乐吾对此段文字的注评十分到位。沈氏的这段论说,不仅适用于对日干强弱的分析。即使是日干以外的五行,也可以此法认定强弱。
至于“但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的说法,并不正确。沈氏做如是判断,缘于只看到阳五行的外露张扬孔武有力之象,没有体会到至弱、至柔能胜柔克刚的特点。
“若身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的说法,也是缘于对阴阳力度的错误认识而得出的结论。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3 于: 2014-07-10 11:06:44 »
四 论十干配合性情
沈氏原文:
合化之义,以十干阴阳相配而成。河图之数,以一二三四五,配六七八九十,先天之道也。故始于太阴之水,而终于冲气之土,以气而语其生之序也。盖未有五行之先,必先有阴阳老少,而后冲气,故生以土。终之既有五行,则万物又生于土。而水火木金,亦寄质焉。故以土先之,是以甲己相合之始,则化为土;土则生金,故乙庚化金次之;金生水,故丙辛化水又次之;水生木,故丁壬化木又次之;木生火,故戊癸化火又次之。而五行遍焉。先之以土,相生之序,自然如此。此十干合化之义也。
沈氏关于十干合化缘由的说法,被徐乐吾不以为是,认为命理十干之合,与医道同源的说法,我甚赞同。十干之合,出于《内经·五运大论》“丹天之气,经于牛女戊分,黅天之气,经于心尾己分;苍天之气,经于危室柳鬼;素天之气,经于亢氐昴毕;玄天之气,经于张翼奎娄。所谓戊己分者,奎璧角轸,乃天地之门户也。戌亥之间,奎璧之分也;辰巳之间,角轸之分也。故五运皆起于角轸。甲己之岁,戊己黅天之气,经于角轸,角属辰轸属巳,其岁月建,得戊辰己巳,干皆土,故为土运。乙庚之岁,庚辛素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得庚辰辛巳,干皆金,故为金运。丙辛之岁,壬癸玄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得甲辰乙巳,干皆木,故为木运。戊癸之岁,丙丁丹天之气,经于角轸,其岁月建,得丙辰丁巳,干皆火,故为火运。”
十干五合之理,以上是从天文的角度,可以说是大宇宙法则。由于缺乏天文星象学知识,读起来容易犯迷糊。我在这里提醒大家,若用人体小宇宙法则,也就是中医学中关于脏腑功能方面的表述进行思考,就能对十干合化之理有更深的感悟。
比如甲木在人体属胆,己土属脾。甲木输胆汁遇脾,脾吸收胆汁加工后传输给胃,从而让胃有了可以消化食物的功能,而胃属土。这就是甲己合化为土的人体生理功能之道。
其他天干合化之道,可由此类推。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10 11:32:15 作者 水木罗汉 »

水木罗汉

  • 管理员
  • 超级会员
  • *****
  • 帖子: 16568
Re: 《子平真诠》新评
« 回复 #14 于: 2014-07-10 16:12:09 »
沈氏原文:
其性情何也?盖既有配合,必有相背,如甲用辛官,透丙作合,而官非其官;甲用癸印,透戊作合,而印非其印;甲用己财,己与别位之甲作合,而财非其财。如年己月甲,年上之财,被月合去,而日主之甲乙无分,年甲月己,月上之财,被年合去,而日主之甲乙不与是也。甲用丙食与辛作合,而非其食,此四喜神因合而无用者也。
又如甲逢庚为煞,与乙作合,而煞不攻身;甲逢乙为劫财,逢丁为伤,与壬作合,而不为伤官;甲逢壬为枭,与丁作合,而壬不夺食,此四忌神因合化吉者也。

必须严肃指出,沈氏以当时社会政治背景,在命理分析时,不管是沿袭他人旧说,还是自我发明,一开始就将正官、正印、正财、食神,定为四吉神;把偏官、偏印、偏财、伤官,定为四忌神,这本身就说明其命理思维犯了极为不合易学思维原理的错误。这种错误至今仍被一些命学研究者沿袭,不能不令人概叹。命局五行是之喜忌,当以对日元五行是帮是害而决定,绝对不能以财、官、印、食是正是偏而骤定。
就以十干之合而论,正如徐乐吾所言,尚需一定条件。条件具备则合而化之;条件不足,则合而不化。最后,还要看合化后之五行对日主是帮是害。是帮则合化有情,是害则合化无情。并不是沈氏所说的合住偏印、偏官、偏财、伤官就为吉;合住正印、正官、正财、食神就为凶。
还有,徐乐吾在举例说明中,不分近合、遥合、隔合、争合,只要天干透出有可合之字,就一律言合,而不区分对待,犯了粗糙论命的错误,也就是韦千里在肯定他功绩的同时要批评他多有牵强附会的原因。而这些错误,至今仍被沿袭,这就是我要对《子平真诠》置评的原因。
比如,徐乐吾在《子平真诠评注》中举了这样一个实例:
癸未
辛酉
甲申
丙寅
徐乐吾说:“丙辛作合,而官旺通根。此为官多同煞,以丙火制官为用。此为安徽主席刘镇华之造”。
辛金与丙火,一在月,一在时,中隔甲木日干。我们在论命时,首论辛金直克甲木,而不能论辛金绕过甲木与丙火拥抱承欢。而对于局中官煞三现,从而对日元甲木所造成的性情影响,则当另做分析,绝对不能以丙辛合而漫论之。
« 最后编辑时间: 2014-07-10 16:43:49 作者 水木罗汉 »